163.承包方何時起能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實行家庭承包時:“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時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也就是說,在家庭承包中,依法簽訂的承包合同一經成立,立即產生法律效力,不需要辦理批准、登記手續,承包方就可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
(本章完)
163.承包方何時起能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實行家庭承包時:“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時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也就是說,在家庭承包中,依法簽訂的承包合同一經成立,立即產生法律效力,不需要辦理批准、登記手續,承包方就可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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