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這次,它又何嘗會例外呢?
白玉蘭高貴冷豔的離去,我在原地猶疑不超過三秒,便屁顛屁顛的跟了上去。
“小安,這麼冷的天出來玩啊。”我諂媚的笑着,沒話找話。
他看一眼我,不吭聲。彼時的他,長得雖說不上傾國傾城顛倒衆生,但也妙有姿容讓人過目不忘。不過他的這種美,少了幾分陽剛,多了幾分陰柔。有時我邪惡的想,他若是生在泰國,去做人妖,大概能成爲最美的人妖。
最美的人妖。我腦子脫線的想着他跳鋼管舞的場景,美則美矣,只是着實有幾分詭異啊。
“你們班上沒女生嗎?”他倒也沒有將冷酷進行到底,拋出了一句話。
我是搞不明白他的思維方式的。因爲如果說我容易脫線,他呢,大概則是不按常理出牌。你看,我剛纔問的是他出來玩,和我們班上有沒有女生有半毛錢關係嗎?
別說半毛錢,就是半分錢都沒有。
然而這樣的話,我只敢在心裡嘀咕,當着他的面卻是不敢的,他本來就在使小性子,我擼順他的毛還來不及呢,哪敢再火上澆油。
我於是老老實實的說:“有女生的,男女比例一比一。”
“那我看剛纔和你玩的那羣人,全都是男生。”
“他們不是我班上的,而且,他們裡面也是有女生。只是,只是……”我摸摸自己的頭髮,短得揪都揪不起來,不過這還不是最短的,最短的是另兩個女生,都是寸頭,性格比我還大大咧咧,已經不是女漢子級別的了,是女爺們!
什麼叫物以類聚,人以羣分,這就叫物以類聚,人以羣分。想我蘇小洛,要是能結交個嬌滴滴的女生做朋友,那真是太陽打西邊出來了。
白玉蘭氣恨的剜我一眼,說:“你不知道男女有別授受不輕嗎?”
我在心裡打了個哈哈,還男女有別授受不輕呢?你以爲現在還是小學的三八線時代啊?現在大學了耶,性別早就模糊,只要臭味相投,就可以勾肩搭背稱兄道弟。
當然,我心裡這樣想,嘴上還是要順着他的意的,所以我說:“知道,當然知道。”邊說邊嘻嘻的傻笑着。我的老天,今天出門肯定沒看黃曆,怎麼碰上了這麼個主兒,碰上了也就罷了,我幹嘛要跟上來哄他啊。唉,唯一個賤字才能道盡其中的心酸和奧妙。
俗話說伸手不打笑臉人,他看我笑得那麼傻,大概也不忍心繼續批判下去。他雖然執拗彆扭難伺候,但心軟,哄順了也是真的對我好,掏心掏肺的好。
你看此時,他就看看時間,說:“要到吃晚飯的點了,我們去外面吃吧,有家新開的名叫小蘋果的飯店,乾淨簡潔,菜的味道不錯。”
我心裡雀躍起來,大概是小時候太能吃了,我活生生把自己吃成了一個大胃王,只要聽到吃,就兩眼放光,也不管一個飯店叫小蘋果多違和,手在他肩膀上重重一拍,笑得眼睛只剩一條縫:“我愛死你了,小安。”
是真的愛死他了,當然,更愛的是,他請我吃大餐,大胃王喜歡吃大餐。
我們之間的關係,或許是從我那句愛死你開始,或許是從這頓大餐開始,也或許是從更早的時候開始,總之,後知後覺的我,在吃了這頓大餐後,發現這朵白玉蘭對我,似乎有點不同尋常。
那是怎樣的不同尋常啊?
比如他開始頻繁的找我,比如他喜歡用讓人起雞皮疙瘩的眼神看我,比如他說的話開始文縐縐似乎別有深意,更重要的是,有一次過馬路,一輛摩托車呼嘯而來,他一把拉住我的手,摩托車過去好遠,他還是拉住我的手,完全沒有鬆開的意思。直到我強行把手抽走,他才紅着臉,咬着脣,情意無限的叫一聲小洛,沒了下文。
他是誰啊,他是男女授受不親的衛道士啊,居然會拉我的手,居然真的拉了我的手,這……這簡直是讓我的眼珠子掉了一地。
然而這纔是開始。
匪夷所思的事情一旦發生,就會接二連三的發生,我已經沒心情去撿眼珠子了,因爲我被他的反常行爲,嚴重的干擾了日常生活。他大概在我身上裝了個定位器,無論何時何地都能找到我。若找到我的時候,我正和別人玩得嗨,他就安安靜靜站旁邊看。我倒不在乎他看,反正又不會少塊肉,但話說歸說,玩起來總會不那麼自在。而且同伴這種時候通常拎不清的識趣,老是找藉口離開,同伴一離開,他就如願以償了,又是那樣含情脈脈的看我,好像我臉上長了一朵花一樣。
日子一久,大家就知道,計算機系那株貌美如花的系草,對行政管理專業的女漢子蘇小洛有意思了。雖然有人暗諷系草看人眼光有問題,但無奈我人緣實在太好,但凡對我不利的言論,都會在最短時間內被我的各色朋友扼殺掉。不僅扼殺掉不利言論,而且充分發揮八卦精神、媒婆熱情,一個個古道熱腸的接近白玉蘭,爲他出謀劃策。
這不是一個男生在追我,這是一羣男生在追我。
當然,最後的勝利,這也不是一個人的勝利,這是一羣人的勝利。
雖然在這個過程中,我一直無法接受曾經要我罩着的小弟妄圖做我男朋友,我也一直沒有情竇初開到能談戀愛的地步。但這盛況空前的白玉蘭追女漢子行動,還是在年後的情人節起了根本的變化。
我現在還記得那個情人節,微雨。白玉蘭手持一枝紅豔豔的玫瑰,深情的朝我表白:“小洛,我愛你,愛你一生一世。”
我大概可能估計是被這句活不下去的表白砸暈了,竟傻傻的接過那枝代表“愛你一生一世”的玫瑰,還由他在我臉頰上印下一個溼溼的口水印子。
應該是打這一刻起,誠惶誠恐的白玉蘭就變從容了,玫瑰每天都送,情話每天都說,口水印子每天都留,如此七七四十九天下來,我就乖乖的繳械投降,做了他女朋友。
其實拋開他現在背叛我的那種主觀的恨,客觀的回憶那段做他女朋友的日子,感覺還着實不壞。他雖然不夠陽剛威猛,但五官柔媚,人又溫柔體貼,不管是用來養眼還是貼心,都是不錯的人選。何況,他對我的那種好,真是含在嘴裡怕化了,捧在手裡怕摔了,除了他小心眼病發作需要我哄着時,其他時間段,他對我的好的確是無可挑剔。
他幫我打飯、打開水、吃魚給我挑刺,陪我去網吧玩遊戲,甚至不避諱生理期給我買姨媽巾……雖然都是一些小事,但讀書時代,沒有生存壓力買房壓力工作壓力,能體現他對我的好的,自然都是一些小事,但這些小事,已經足夠我感動了。
我開始一心一意做他女朋友。所謂女爲悅己者容,我蓄起了長髮,敷起了面膜,穿起了裙子,做起了優優雅雅的女孩子。我學會了撒嬌,學會了媚眼,學會了使小性子,學會讓自己卸下那份強悍,變得柔軟。我成了一個長髮飄飄,明眸善睞、身材完美、青春時尚的蘇小洛。
我體內所有的女孩天性,就這樣被他溫柔的愛,一點一滴喚醒了。
當我們牽手走在校園的時候,我小鳥依人的倚靠着他的肩膀,竟做夢也想不到,我蘇小洛這樣的女漢子,也會成爲一個嫵媚動人的小女子,也會迎來愛情的春天!
我以爲這愛情的春天,會一直持續下去。就像一個叫昆明的城市,永遠的都是春天。
但我忘了,全國這麼多個城市,也就只有一個昆明。
我的春天,雖然扛過了“畢業就分手”的大潮,可也沒有走得更遠,終於在一個陽光明媚風兒輕的季節裡,以一種突兀得讓人想死的姿勢,猝不及防的下了一場大雪,讓所有的情啊愛啊玫瑰啊,都凍死在這場大雪裡。
我不知道他到底是什麼時候和唐斐平在一起的,或許是從畢業租房開始,或許是早在學校就已經眉來眼去。只是我傻傻的被矇在鼓裡,不知不曉。
傻得夠可以了。
哪怕唐斐平向我攤牌,我也傻得不去質問一聲。
我顧忌我們的友誼,顧忌我們整個大學的朋友圈子。
可結果呢,他們壓根就不顧忌,他們公然成雙成對出現在大家面前,只是,把我摒棄在外。
不過是一個月的時間,我失去了我的戀人,失去了我的朋友。
不過是一個月的時間,我成了孤伶伶的一個人。有朋自遠方來的歡喜,我竟沒有資格參加。
唐斐平曾經說過,他是個最重哥們義氣的人,既然如此,他爲什麼還如此罔顧情誼的挖我的牆角?他爲什麼還在牆角挖倒之後,理直氣壯明目張膽的在朋友圈裡秀他們的恩愛。
難道,這就是他所說的哥們義氣?
他們把我當什麼了?
他們大概把我當成一個愛情傻瓜!
一個需要直接用他們歡愛的片段來做最後瞭解的愛情傻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