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的幾天時間裡,秦浩明可謂是忙得腳不沾地,幾無暇分身。
崇禎先是在朔望日早朝表彰秦浩明的功績,然後授予兵部侍郎兼都查院副都御史,總督福建、廣州兩地,抄送九邊及大明各省。
東林黨在錢謙益、謝三賓的帶領下,再次進行阻擾。奈何崇禎聖意已決,當場呵斥他們居心叵測,嫉妒賢良。
並把攪屎棍謝三賓革職驅除朝堂,永不敘用。
隨後,大學士陳演事涉晉商案,被崇禎皇帝着旨下獄聽候審理,由錦衣衛罰沒家產充公。
其意態之堅決,手段之強硬,讓朝中大臣噤若寒蟬,再不敢有絲毫妄動。
作爲新貴兩省總督,秦浩明每日接到的宴請拜帖足有幾十張之多,可惜他這人無趣得緊,一概予以謝絕。
就連首輔薛國觀委託戶部給事中胡乃龍邀請他,也吃了閉門羹,讓其大罵不識好歹。
反倒是成日裡和國子監士子及復社鉅子張溥、楊廷樞等攪合在一起,也不知忙碌些什麼。
崇禎十二年六月十八日,秦浩明在完成兵部、禮部、戶部公式化談話後,最後的流程走到了吏部。
“恭喜秦督賀喜秦督,年少有爲,實乃大明第一青年才俊。”
吏部尚書商周祚乃六部中最高級長官,相當於後世的銓敘、人事部長,雅稱大冢宰。
掌管全國官吏的任免、考課、升降、調動、封勳等事務,是吏部的最高長官,爲中央六部尚書之首,位高權重。
但即使這樣,吏部對於地方總督的任用卻無實權,秦浩明到這裡也只是一個禮儀過程,只是領取官印、文書及其總督的一些行頭。
故而,商周祚絲毫不敢小覷當今朝廷第一紅人,請他在吏部坐下,禮儀有加。
“下官慚愧,寸末之功,得蒙天子厚愛,不勝惶恐!”
秦浩明穿着文官一品仙鶴袍服,依照官場禮節,恭謹朝商周祚行禮。
“我勸天公重抖擻,不拘一格降人才!
秦督文韜武略皆是翹楚,實乃大明之福。”
近日,秦浩明的名聲隨着國子監士子的傳頌,早已傳遍京畿權貴及其百官耳裡。商周祚作爲六部尚書之首,信息自然不會慢。
只不過大明崇文抑武已久,相對於秦浩明的武功,反而是文名令他得到商周祚的欣賞。原本有些擔憂秦浩明的年齡,如今也不翼而飛。
“塗鴉之作,難登大堂子雅。”
秦浩明俊臉微紅,擺擺手避談此事。畢竟是抄襲他人語句,未免心虛。
再說,商周祚也算大明的名臣之一,不願欺騙於他。
其萬曆四十八年擢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福建,不徵民間一錢,擒斬劇盜,抗擊倭寇侵擾。
故離任之日,閩人爲之立祠。
秦浩明之所以如此熟悉此公,卻還是因爲他有兩個好女兒,商景蘭、商景徽皆是大明有數的才女。
其女婿亦是抗清名臣,後爲大明盡忠。
商周祚捻鬚微笑,愈發欣賞秦浩明謙虛的態度,有心提點他幾句,故而緩緩開口說道:
“福建、廣州總督,從一品。掌釐治軍民,綜制文武,察舉官吏,修飭封疆。
與只掌握一省行政事務的巡撫不同,總督兼管數省,同時在政務之外也兼掌軍務,位高而權重。
然秦督需注意的是,福建由於從嘉靖年間,倭寇屢屢衝擊海防,故而地理位置日益重要。
及至現在,福建市舶司是秦督務必掌握的關鍵地方。由於歷史緣由,其一直被鎮守中官盤踞……”
隨着商周祚的訴說,秦浩明這才知道,福建市舶司從景泰四年開始,奉鎮守中官戴細保鎮守福建,兼領市舶司。
及後,來住繼之,但領市舶司並非福建鎮守中官的法定職權。
成化十二年四月福建巡按葉稠請將市舶司歸還鎮福建衙門,卻未被應允,而是另遣內官韋杏領市舶事。
究其原因,還是利益使然。
市舶司是中國在宋、元、及明在各海港設立的管理海上對外貿易的官府,相當於後世的海關,是大明管理對外貿易的機關。
市舶司的主要職責是根據舶商的申請,發給出海貿易的證明(公驗﹑公憑)。
對準許出海的船舶進行檢查,察看有無挾帶金、銀、銅錢、軍器、馬匹、人口等違禁之物。
船舶回港途中,派人前去封存貨物,押送回港。
抵岸後,差官將全部貨物監搬入庫,並對全體船員進行搜檢,以防私自夾帶舶貨。
將舶貨抽分,細色(珍貴品)十取一,粗色(一般商品)十五取一。
後改爲細貨十取二,粗貨十五取二。另徵收舶稅,三十取一。之後,發還舶商自行出售。
“多謝商尚書指點,下官感激不盡。”
秦浩明站起身,鄭重的向他道謝。
商周祚在閩爲官多年,這些都是今後自己必須克服的困難。
確實如他所言,市舶司是自己是否有所作爲的關鍵。看來,福建不僅是解決鄭芝龍的問題,還有市舶司。
要知道,這可是錢袋子啊!
二人說話間,吏部郎中帶着幾個小吏,已經把秦浩明官印、文書、及其配備的一些行頭準備齊全。
至此,兵部、戶部、禮部、吏部的手續完善。從今天起,秦浩明纔是大明福建、廣州兩地的正式總督。
只不過,隨着聽完幾個部門的講述,秦浩明發現想要當好這個總督也不容易,要鬥爭的地方太多。
與人鬥暫且放過一旁,他早有覺悟和思想準備。
一圈下來,他發現,若是想要改變,關鍵是還要還大明的整個制度鬥,這纔是麻煩頭疼的事。
不說別的,首先就是貪腐。
總督已經是最大的地方官,但是工資卻少得可憐。
秦浩明從戶部瞭解到,他的年薪是一百二十兩銀紋銀,這是基本工資。
除了這一項收入,每年還有各種固定補貼。
蔬菜薪炭銀有一百八十兩,心紅紙張銀,也就是辦公補貼兩百八十兩,案衣什物銀六十兩。
三項補貼湊一塊兒,總共是五百二十兩,說起來是基本工資的四五倍。
他現在沒有爵位,少了幾百兩的爵位銀。
因此,作爲兩省總督,他每年從官方可以拿到六百四十兩紋銀。
要擱普通人身上,絕對是高薪,花起來絕對綽綽有餘。
畢竟,在這個年代,小商販、私塾教師、能工巧匠和富裕農民這四個行當的平均年收入都只有二三十兩銀子。
可是對總督來說,每年這幾百兩銀子根本不夠塞牙縫兒——開銷委實太大。
別的不說,光聘用師爺,或者文案,費用就不菲。從晉朝到大明,僱師爺一直是官場定例。
能力再強的官員,也得僱上一個或者多個師爺,讓他們幫着記賬、斷案、草擬奏章、代寫詩文、出謀劃策、迎來送往和處理日常通信等。
例如東晉時江州刺史桓玄就僱過陶淵明當自己的師爺,明除時閩浙總督胡宗憲僱過徐文長當自己的師爺。
可問題是師爺不是國家幹部,也不能算普通公務員,他們沒有編制,不吃財政飯,其薪資統統由僱請他們的官員掏腰包發放,而且薪資還都不低。
時任宣大總督盧象升,已經算是大明最清廉的一位,可手下管記賬,管徵稅,管寫信,管斷案,加起來共有十四位。
即使每人按三百兩年薪估算,一年也得開銷四千二百兩銀子。所以光在僱師爺一項上,一年不花幾千兩銀子是不可能的。
當然,總督也有一項光明正大的灰色收入,火耗銀。
或者,貪污!
其實要說起來,即使是火耗銀,也跟貪腐沒有什麼兩樣。
火耗銀類似以前農業稅還沒取消時的村提留、鄉統籌和縣統籌,也就是地方官私自在正稅上另行加徵的附加稅。
現在大明普通的做法是,如果每個縣每年的農業稅指標是五萬兩,可是縣太爺心狠手辣,在這個指標的基礎上加收二分五的火耗。
即讓農民多交百分之二十五的稅,那一萬兩千五百的紋銀的灰色收入就到手了。
縣太爺不敢獨吞這筆灰色收入,按照官場慣例,他得把其中的三分之一分給下屬,另外三分之一交給上司,剩下三分之一揣進自己的腰包。
交給上司的那三分之一通常是層層分配,道臺分一筆,知府分一筆,按察使和布政使分一筆,巡撫分一筆,最後總有一筆打進總督的私賬。
單一個縣的火耗,並不能給總督帶來多少進賬。
問題是總督管着幾個省,每個省都有幾十個乃至上百個縣,每個縣都給總督做點兒貢獻,所謂聚沙成塔聚土成山,涓涓細流匯成大海,加起來就非常可觀。
而這,就是大明官員貪腐的原因。
因爲各級官員私分火耗,極可能分贓不均。譬如甲地官員心狠,火耗加徵到30%,那麼從知縣到總督就能多分一些。
而乙地官員心不夠狠,火耗只徵10%,那麼從知縣到總督就只能少分一些。
這些事情在宣大的時候,秦浩明只是略有耳聞,根本沒有過多介入。
現在,是他自己獨掌兩省,可謂是他崛起的地方,有些事情就必須面對。
否則,對他而言,不能解決官場陋習,沒有任何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