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裡已經很晚,但王中介的電話還是打了進來,她給他們物色了一間不大的店面,連轉讓費和半年房租費共計十萬塊,因爲地段和店內裝修都不錯加上價格也不算貴她怕有人捷足先登,所以就急着來問秋歌是否有意向去看那店面。秋歌在各方面大概瞭解了一下後決定明天同陳紹一起過去看。
第二天上午,當秋歌陳紹到達那店面時,才發現這個位置和客流量確實不算差。原來的店主轉讓的原因也說得過去,秋歌在費勁脣舌之後將轉讓費砍下了一萬塊,總計九萬塊含半年房租和店內的一些裝修設備以及爲數不多的一批當季和過季服裝。另又付了一筆不大不小中介費,拿到了店面的鑰匙,當天便榮升爲小老闆。
整整一天,秋歌陳紹都是在整理那些留存的服裝和重新設置店面佈局中度過的。陳紹看似木愣卻在這一天發揮了很大的作用,他似乎能從秋歌要乾的活中分別出哪些是重活髒活危險活,一見秋歌開始要做便搶了過來,雖然做得並不大利爽,但卻能湊合。忙到晚上,看着通過兩人努力煥然一新的小店面,那種生存的着落感和真實感油然升起,再看到空空的衣架時又犯了難。J城最後的那份工作讓她知道要進貨一般都得趕在凌晨四五點,因爲批發市場只有在那個時候不管是買一件還是十件價格都是一樣的,這對於她想走的經營路線有很大關係,她必須趕在那個時候隨着大多數商販一起去進貨,而這個時候的陳紹正在睡眠當中。
“陳紹,明天能早些起牀麼?”秋歌取過鐵勾正要拉下捲簾門時,陳紹一伸手嘩啦一聲捲簾門已經落了地。他回頭衝着秋歌笑,然後點頭說:“能。”
秋歌感覺欣慰,路過不遠處的炒貨店時買了兩包核桃松子類的乾果,說是爲了獎勵陳紹聽話懂事,說完順手就剝了半隻奶油小核桃塞到了陳紹嘴裡。
“好吃嗎?”秋歌仰頭笑着問。
“好吃。”陳紹應着,看着面前笑靨如花的女子,突就想起了曾有過的奇特感覺,那感覺只有她主動時纔會有。他正心裡想着,秋歌已將剩下的半隻剝好遞了過來,他忽就抓住了她的手,然後指了指秋歌的脣說:“獎勵這個。”
?秋歌一時沒有反應過來。
陳紹看着一頭霧水的秋歌似乎有點焦急,又指了自己的脣說:“獎勵我這個。”說着便低頭過來,那認真無邪,略帶孩子氣的表情,讓明白過來的秋歌哭笑不得。
她伸手擋開他笑道:“陳紹知道那是什麼意思嗎?”
什麼意思?陳紹怔了怔,他從未想過會有什麼意思,他只知道那感覺很奇特。
“那是相愛的人才會做的事。”秋歌笑完後說。
“我愛你。陳紹愛秋歌。”怔愣的陳紹突然就說,聲音不輕不重,像是孩子般的說者無心,卻又有着讓人無法忽視的強調和倔強。
他說,我愛你,陳紹愛秋歌。這是他清醒的時候他不敢說,也不曾說過的話。卻在心智受損後寫過又說過。兩次,不管是看見的還是聽見的,每一次都能將她內心掀得天翻地覆。朗朗路燈下,秋歌踮了腳親吻了陳紹。也許這種親吻於陳紹而言形式遠遠大於意義,但只有秋歌知道她親吻的是自己的愛人。
當她鬆開時,陳紹似有些意猶未盡,臉上淨是耍賴的表情。秋歌笑道:“你聽話,以後就拿這個當獎勵。聽話十次得獎勵一次,陳紹要自己記牢。現在就跟我回家做飯,吃完飯後洗澡睡覺,明天我叫你你就得起牀。”
“六次。”陳紹這會腦筋轉得飛快。
?秋歌反應慢了半拍,轉念一算確實六次,回家,做飯,吃飯,洗澡,睡覺,起牀。“不能這麼算的。你聽我說……”拉着陳紹,秋歌開始婆媽地解釋,要是這些生活瑣事也計算在內,那她一天得親他多少次?
雖然陳紹答應了第二天要早起,可凌晨三點爬起的秋歌還有沒有忍心將他叫醒。她將準備好的早餐放在餐桌上,頭一次試着將他一個人留在家裡。等到出了門按照打聽到的地址搭上去批發市場的車的那一刻秋歌后悔了,陳紹醒來後會不會害怕,會不會扒門跳窗她都沒法肯定。她只希望這一趟能快些結束。
一路心不在焉的秋歌,在到達批發市場的時候還是被這裡的火熱場景給震驚了。才四點多點這裡已聚集了來自各地的商販,市場門口早已被的各類小型貨車擠得水泄不通。秋歌頭一次來這裡幹這事,看到同行有推車,拉桿箱什麼的才知道自己太過外行。她心念陳紹,在轉過幾排批發鋪大概瞭解了下價格後,果斷地選擇了返回。
回到家時七點不到,陳紹正好睡醒,似是忘了昨晚的約定,愣愣地望着大清早開門進來的秋歌。秋歌也不解釋,催着陳紹快點吃早餐,她打算帶着陳紹再去一趟批發市場。
上午九點的批發市場已沒有凌晨時的熱鬧,再度來到這裡的秋歌去搖身一變成了真正的小商販,小輪的鐵架車,大大的尼龍袋,高大的幫手。從上午到中午,秋歌大部分時間花在了討價還價上,在J城的那份工作,讓她對上了一定品質的服裝有了大概的底價,加上凌晨來過一趟,整個上午她在接受了無數白眼下終於淘到了一批自己滿意的服裝,並與商販們互留了聯繫電話。那滿滿一大袋由陳紹拖着上了車拉回了店裡,再一件件整理起來,熨平掛好,忙到晚飯時間,店裡總算有了一些感覺。
在沒有吆喝甚至沒有預期的情況下,秋歌糊里糊塗地做成了第一筆生意,賺了今天的幾趟路費和三餐飯錢。這讓秋歌高興不已,她忙給批發市場的老闆打了電話,要求他同樣的款再發兩件過來。關好店門又從旁邊的一家廣告製作中心訂了一個新的店招,店名就叫“希望”。黑底銀字,一番砍價下來還是花費了不少,但她覺得值得。
日子就這麼一天天過,店裡的生意算不上賓客不斷,卻也積累了不少優質的回頭客。原因很簡單,秋歌確有着自己獨到的搭配理念和審美觀點,加上敢講會說,有時又有陳紹突然間的誇讚,客人記下了這對美貌男女的同時也記下了這家名叫‘希望’的店。短短一月下來,除掉了房租水電外,淨賺了六千多塊。但除掉生活成本,這個金額就得打對摺了。
好在陳紹雖沒什麼進展,卻也沒有再發作過。秋歌依舊每天形影不離地帶着他,照顧飲食起居,閒時剝些核桃、教他識字。這一天晌午,吃過飯後的陳紹在櫃檯內的躺椅上睡午覺,一旁的秋歌忙着建設網上店鋪,門口一個包裹就那麼倏的一聲丟了進來。
“先收貨,回單上面簽好字,一會我回來拿。”
那話剛落音,門口戴了頭盔的快遞男轟地一聲開着摩托車不見了。秋歌對這個突然換了的快遞員十分不滿,她都沒驗貨呢。於是半小時後,當那轟轟的聲音再次響起時,秋歌繼續埋頭於自己的網店建設當中。
“簽好了沒?”門口快遞男大叫。
秋歌沒理。
“簽好了拿給我。我還趕着收下家呢。”
秋歌依舊沒理。
“小姐,簽好了沒?”這一聲時,快遞男已熄了火走到店內了。
“帥哥要給女朋友買衣服?”秋歌裝做不明,擡起頭笑着問起身便走出了櫃檯。
快遞男愣了一下,摘下了頭盔露出流着汗的圓潤的臉。“不買,把簽好的回單給我!”
“什麼回單?”秋歌明知故問。
“包裹回單,快點快點,我還趕着收下家呢。”
“我沒有收到包裹。”
“我明明丟了進來。”
“我不在店,沒收到。”
“少給我裝,你新來的吧,怪不得不懂規矩。這一帶誰不知道我飛毛健的快遞風格,不過休假了把個月,都讓那幫渾小子把你們供得長脾氣了。快點給我!”快遞男一臉的不耐煩,語氣也變得狂妄起來,伸了手就向秋歌要回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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