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距離城市不過五百米,馬蹄子跑個一分鐘就進入了市區。
巴斯蒂亞的街道很寬闊,同時並行二十個人都不成問題。它不同於這個時代的其他城市那般骯髒不堪,街道很乾淨,乾淨得有些空曠。能讓我留下好印象的地方並不多,無論是富麗堂皇的凡爾賽宮,還是世界最大都市之一的倫敦,我都能夠挑剔地找出它們的缺點,但是這座城市卻完全不同。僅僅只是這麼策馬飛過,它就給我留下了難以抹去的印象。
我現在正處於馬隊的中間,我的左右分別是小亨利·維姆和博伊斯·圖倫,他們兩人從大隊人馬追上並超過我的時候,就待在了我的身邊,就猶如是我的貼身侍衛一般。
隊伍的最前面可能是米歇爾·圖倫率領的騎兵隊。他的那三十名騎兵是真正的騎兵,只是裝備了馬刀和手槍,甚至還有胸甲,他們幾乎就是以胸甲騎兵的標準來武裝的。
前方已經不再是漆黑一片了,進入城市後,便可以依靠道路兩旁的建築物中的燈火來認路、照明。聽說擔任先鋒的米歇爾·圖倫找了一個被收買的科西嘉人來帶路,故而應該不會出現迷路的情況。
這座巴斯蒂亞的規模其實並不大。在黑夜之下或許有些神秘,可當一進入市區,近距離望見城市的中心制高點——教堂,便已經不用擔心會不會迷路了,因爲教堂距離市郊太近了,根本達不到倫敦的規模,甚至可能只是一座規模稍大一些的鄉鎮。
“乓乓乓乓……”一連串的火槍聲響了起來,正騎着馬飛馳着的我下意識地急忙拉住了繮繩,令馬停了下來。除我之外,其他人也是如此。
我望了望教堂,這裡離教堂恐怕還有兩百多米,想來一定是前方遇到了阻礙,那一陣槍聲,可能就是阻礙的根源。
“發生什麼事了?”我高聲喝問道。
這時,前隊也不知道是誰,扯着嗓子喊道:“前面有二十……哦不……至少三十個民兵列陣擋路。剛纔的一陣槍擊,殺傷了十幾名騎兵。”
聲音剛落下,只見幾十名騎兵模樣的人擡着四五個同樣穿着打扮的人從前方退了下來。
我強忍着嘔吐感,看着他們從身邊經過,在最後一個人退下後,我做了一次深呼吸,強裝鎮定地叫住了正從前方退下的貝克裡伯爵。貝克裡伯爵騎馬從前退下,同時卻又招呼着士兵們下馬,看來他是想要和科西嘉的民兵來一場巷道槍戰。
這裡不比開闊地,雖說現在的火槍瞄準率很低,可是在小巷之中,隊伍展開有限,若是以列隊槍戰的模式戰鬥,到最後恐怕就是一場拼血戰。雖然我方可以用人數優勢取得最後勝利,可是代價畢竟太大。這裡的幾百人,都是從學校畢業的年輕指揮官,他們即使只死一個,對於我來說也是巨大的損失。
“伯爵,馬上命令近衛軍全部上馬。”我嚴肅地命令道。
“殿下,前方有三十多個士兵在佈陣,必須利用步兵。”
我沒有直接回復,反而問道:“前方是一條直路,是不是?”
“是的,殿下,”貝克裡伯爵面露焦急,急切地說道,“可能是馬蹄聲暴露了,也可能是其他原因,不過,現在必須要快了,否則那些貴族們就可能逃了。”
我暗暗一嘆,這個時候已經晚了,他們有時間能夠召集民兵在此佈陣,那麼也就有時間撤離這座城市,畢竟這座城市並不大,而且我方也沒有將城市包圍,他們要逃並不難。況且民兵一百人,這裡三十人,剩下的七十人,只怕就是在保護他們。
“不要去想貴族了,”我正色說道,“我現在要求你以最少的傷亡幹掉前面的民兵。”
“最少的傷亡……”貝克裡伯爵愣了愣,面露爲難之色。
“算了,由我來指揮。”我說着便慢慢騎馬走到了路邊,然後高聲喊道,“現在以我所在之地爲標準線,全軍退至此線之後。”
“殿下?”貝克裡伯爵用着不解的神情望着我。
“不要多問,”一直在後隊的迪昂,策馬來到,並對貝克裡伯爵說道,“殿下有自己的主張,聽命從事便可以了。”
貝克裡伯爵猶豫之下,只能點了點頭。
接着,士兵們便按照着我的要求,退到了標準線之後。他們不愧爲近衛軍,雖然遭到攻擊,但是隊形並沒有亂,仍然維持着七人一排的排列。
“兩排胸甲騎兵退到第一排步槍騎兵之後。”我開始指揮着排列調陣。胸甲騎兵現在只有兩排,剛纔的那一輪遭襲,對他們的打擊看來很大。步槍騎兵則是我對貝克裡伯爵從軍校招來的畢業生的稱呼。他們騎着馬但不是騎兵,扛着步槍卻又不是步兵,叫做龍騎兵似乎有些不相稱,故而只有暫且叫做步槍騎兵。
士兵們按照我的佈置在兩分鐘內便完成了調動。
“聽着,”我懷揣着忐忑心情,對他們說道,“待會兒我一聲令下,便按排列騎馬走上前。在距離敵人兩百米的時候,第一排步槍騎兵便展開一輪齊射。這個時候,敵人一定會猝不及防,沒有辦法組織隊形。你們要趁此機會展開突擊。第一排的步槍騎兵要記住,無需你們砍他們的腦袋,那是你們身後的胸甲騎兵的事情。但是,你們也有一個任務,那就是衝散他們的隊形。”
我停了停,換了一個口氣,不自信地問道:“聽清楚了嗎?”
前幾排的士兵個個臉色沉重,他們雖然沒有說“不”,但是我知道他們現在的心情。他們一定是認爲我在讓他們去送死,事實上我自己也因此而不自信。我會如此部署的最重要原因,便是料定那幫民兵會在一輪槍擊之後就會潰不成軍,等到騎兵一衝,那就會直接放棄抵抗。畢竟,受過正規軍事訓練的軍人,和平時扛鋤頭的農民,還是有着天壤之別。
我從腰間拔出了裝飾精美但肯定華而不實的佩劍,向前方一指,輕哼道:“前進!”
“噠噠噠”的,騎兵們操縱着整齊的馬步,開始往前方走去。
現在的火槍有效射程,最多在一百米左右,了不起到兩百米,但是威力和精準度會大打折扣。而且,在前膛槍時代,射一發子彈後,需要用半分鐘至一分鐘的時間來裝彈,這一點時間,足夠騎兵把握的了。
我命令第一排步槍騎兵在距離敵人兩百米時就射擊,目的是爲了起到恐嚇。一羣沒有受過多少軍事訓練的農民,在看到比自己人數更多的騎兵之時,只會產生恐懼。若是騎兵一下子衝鋒過來還好,若是一開始漫步行走,那反而會增加心理的恐懼。我便是利用這種心理戰略,企圖在恐嚇之下,令敵人在有效射程外便射擊,從而令我方騎兵得到半分鐘至一分鐘的衝鋒時間。
也不知身前的騎兵過了幾排,只聽到前方的馬蹄聲突然雜亂了起來,聽來像是衝鋒了。
“乓乓乓乓”,又是一輪整齊的排槍射擊,隨後再又緊跟着來了一輪射擊,再然後,便只聽見道路前方,充斥着慘叫聲、馬嘶聲。
身前的騎兵們不知不覺間已經加快了速度,前面也沒有停頓的現象,我知道是成功了。
雖然暫時還不知道傷亡人數,但是這麼一來算是少了一堵障礙牆,也算是對自己內心的一個激勵。
騎兵隊過了一大半,我看是時候了,也拍馬進入了隊伍中,隨着他們一同跑了起來。
慘象,人間慘象。如果問兩世以來,那一幕是我目前見過最血腥的,那就是此時此刻。
只見到穿着黑色軍服的士兵,橫七豎八的躺在地上,倚在牆上。他們幾乎都是缺胳膊少腿的狀況,身體上都少了一部分。但是,他們還不是最慘的,最慘的還是躺在路中央的屍體。《水滸傳》中常常出現的“踩成肉泥”,我今天算是見識到了。
這慘況令我噁心,即使地上沒看見一個己方士兵,我也沒有那份喜悅了。我現在只想快些走完,可恨的是道路這個時候突然變窄了,所以騎兵隊也減速了。
“法蘭西人去死吧!”這一句帶着濃重外國口音的法語語句傳入了我的耳中,而後我莫名地被推拽到了地上。
這是一個穿着與地上屍體一樣服飾之人,他壓在我身上,過近的距離令我能夠看清他,他幾乎滿面鮮血,面目更是猙獰。
“去死吧!”他的雙手已經掐住了我的脖子,我頓時窒息得大腦一片空白。
“瑪麗!”
我看到了現在應該在馬賽的郡主。還不只是她,她是第一個。接着還有蓬帕杜夫人,德·博蒙小姐,甚至還有我那已經死去的王祖母。
要死了嗎?我唯一還留着的念頭,雖然我還有着意識,而且他的手勁也並不大,但這突兀之下,我心理上的震驚要遠大於身體上的傷害。
“殿下!”
小亨利·維姆的聲音傳入我耳。只見他騎馬趕到,一手牽着繮繩,一手已經握着戰刀。手起刀落,一刀劈下。
“撲”的一聲,掐着我脖子的人已經被砍落了半顆腦袋,而從他身體中噴涌出的血,幾乎都落在了我的臉上和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