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出山
甄萱被投入了江中,因爲手腳都被綁住,身上還被綁了塊石頭,甄萱就這樣活活地給淹死了。甄萱變成了落水鬼,可是卻沒有黑白無常來接她,只有牛頭和馬面來和她說她的怨氣太重,他們接收不了,而且她的身上還帶着咒術,雖然這個咒術在她死後失效了,但是仍要將這咒術給解了然後怨氣散了他們才能來接她去投胎轉世,否則甄萱就只能當個孤魂野鬼。甄萱苦笑了一下,她以爲死了就可以重新來過,沒想到上天卻連重新來過的機會也不給她,她恨,她怨,她不恨把她殺了的親朋好友,她恨的只有那個辜姓女子,如果不是她,她現在也不會如此悽慘。甄萱發誓要找到那個辜姓女子!可是自己現在只是個江鬼,她該怎麼辦呢?甄萱看着自己的肉體被魚兒們一點兒一點兒的啃食,可是自己卻感受不到疼,自己是真的死了。
甄萱浮上了江面,她還是想再一次見到十笙,或許十笙聽說了那辜姓女子來找過她,他一定會來見她一面的吧。只是她浮上了江面,看到的是自己的母親,自己的姐妹,自己的好友……只要是那天丟她下江的人此刻都聚在江邊,在對着江面哭喊,說着是自己不好,是自己不對,爲什麼當初就會那麼殘忍,會那樣傷害她。甄萱在聽着,看着,知道詛咒因爲她的死而失效了,人們都恢復了理智,可惜已經太晚了。甄萱流下了鬼淚,只是那淚是血,滴在江中瞬間化開了。突然甄萱覺得一股陰風颳過,擡眼一看,就看到牛頭馬面站在了自己的身後,奇怪,來勾魂的不應該是黑白無常嗎?原來她身上的咒術還沒有失效,雖然因爲她死了,所以咒術對於別人來說是已經失效了,但是這個咒術對於自身來說卻仍舊被禁錮在她的魂魄中,所以地府沒法來收她的魂魄,讓她去投胎,所以他們兩人也只是來和甄萱打個招呼,讓她知道一下,等她身上的咒術失效後再去地府報到。甄萱不知道該怎麼解除這個咒術,牛頭馬面也說不知道,只是讓她自己去尋找解決的辦法。牛頭馬面說完就消失了。甄萱嘆了口氣,不知道今後該如何是好。這時,甄萱看到從遠處走來了一個很熟悉的人影,是十笙,他終於來了,她終於等到他了,只是……只是現在的自己……甄萱連忙隱去了身影,她怕十笙看到她現在的樣子會害怕。甄萱就看到十笙對衆人說了什麼之後,衆人都是連連點頭。然後十笙朝着江面祭拜,甄萱的淚又流了出來,她不恨十笙,她只是恨那姓辜的女人。她見到衆人離去,只剩十笙一人在江邊不走。甄萱聽到十笙對着江面說道:
“萱萱,我知道,都是我的錯,要不是因爲我,辜馨娘她就不會這樣對你。萱萱,我是獸王,所以能感受到你的魂魄還在,你就不願意再出來見我一面嗎?”
甄萱當然願意,只是如今自己的臉已經被毀了,無顏再去見十笙了,甄萱只想讓十笙留下個好印象,於是甄萱沒有現身,只是讓十笙聽到了自己的聲音,她不怪他,只是她現在容貌盡毀,無顏再見十笙,只希望十笙能讓辜馨娘去除她身上的咒術。只可惜十笙的回答頓時讓甄萱絕望了,因爲自從辜馨娘做了這個事情之後便消失了,杳無音訊,連十笙都不知道她去了哪裡。只是十笙發誓道:
“萱萱,你放心,只要我還活着,我便一定會找到辜馨娘,讓她給你解除咒術的,你一定要等我!”
於是甄萱便信了十笙的話,打算在江底安心的等待十笙的到來。只不過十笙在臨走前讓村民將甄萱的屍骨從江底撈出,埋葬于山中,讓甄萱得以吸收日月之精華,並在甄萱的墓旁設了道結界,任何人都不能破壞甄萱的墳,讓甄萱得以安然的等待他的回來。可惜甄萱等了又等,等到的卻是十笙死亡的消息,甄萱不知道十笙是怎麼死的,只是她再也無法感受到世上有十笙的氣息存在。她恨,她怨,她恨自己,恨辜馨娘,怨自己,也怨辜馨娘。她想要離開山林,她要自己去找辜馨娘。可是當初十笙下的結界,不光讓別人進不了甄萱的墓,連帶着也讓甄萱出不去,所以甄萱要打破十笙的結界,勢必要獲得比十笙更高強的法力才行。於是她便在這山上慢慢地修煉,因爲她是鬼,所以只能晚上出來,本來她也是無心想要村民的性命,只是有一天,一個獵戶在山上打獵,被野豬頂穿了肚子,奄奄一息,她爲了他不再痛苦,將他的精元都給吸了,讓他死得痛快,哪兒想到,自己竟然突然有了比之以前還強的法力,於是她覺得這不失爲一個好方法,只不過她不想去傷害無辜的人,於是便不吸食完他們的精元,只是吸食一半,這樣雖然對身體有損,但也不至於會死,那些晚上被幻術迷惑的人到早上醒來發現自己竟然睡在墳堆裡,趕緊嚇得逃命去了。但因爲被吸食了一半的元氣,所以大部分人都喪失了記憶,而且要下山,都要走另外一條路,也因此尚家村的村民纔會認爲那些上了山的村民是有去無回的了。甄萱嘆了口氣道:
“原以爲這麼多年的修行可以讓我離開這裡,可是再怎麼修煉,始終無法離開這座山,我也曾試過附身到別人的身上,然後離開這座山,只是到最後,都是他們離開了這座山,而又是我被關在了山中。我不知道爲什麼十笙要這麼做,不讓我出去是不是因爲怕那辜馨娘對我不利?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死了,我一定要離開這裡。”
凡花聽罷甄萱的話道:
“那你怎麼知道附身在我身上就一定可以離開這裡?”
甄萱笑了,笑得眼淚都流出來了:
“那是因爲你身上也和我一樣有着同樣的咒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