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制度是“美麗中國”建設的根本保證
生態文明制度建設是生態文明建設的根本保障,它爲生態文明建設提供規範和監督、約束力量。沒有制度建設的制定、執行和完善,就沒有生態文明建設實踐的發展和完成。
生態文明制度建設能夠深化對生態文明建設的再認識,有助於保證生態文明建設的整體發展方向。生態文明制度建設爲了保證生態文明建設的方向,要全面審視生態文明建設的方方面面,要反思建設中存在的各種問題,要詳細研究建設的道路、目標及手段、方法的選擇。這是一個再反思、再認識和再提高的過程,它使生態文明建設的目標、任務、措施等方面更加合理和完善。
生態文明制度建設能夠爲生態文明建設提供行動的標準,保證生態文明建設有據可依。制度是各種法規、章程、規約等的總稱,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生態文明制度建設就是要制定出符合生態文明要求的目標體系、考覈辦法、獎懲機制等。生態文明制度主要包括: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制度、耕地保護制度、水資源管理制度、環境保護制度、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生態補償制度、責任追究制度和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等。生態文明制度的好壞,決定了生態文明建設的成敗,好的生態文明制度將能使建設事半功倍,而壞的制度則能使建設半途而廢。各種制度的完善以及各制度間的相互配合、整合是使生態文明建設得以正常運轉和發揮預期作用的根本依據。
生態文明制度建設能夠發揮約束和監督作用,促使生態文明建設更好更快地發展。生態文明建設需要通過制度的有效監督和檢查才能確保其更好更快地發展。生態文明建設中的一切活動需要對制度負責,需要做到規範優先,需要確保制度的執行力,從而維護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通過多種手段和形式對生態文明建設進行檢查,瞭解制度落實的情況,及時與有關部門進行溝通,糾正建設中存在的問題,避免建設中的偏差,解決和處理建設中違反制度的各種情況。科學、合理、正確的生態文明制度的貫徹落實和遵守執行是生態文明建設的根本保證,缺少這樣制度的約束,生態文明建設必將會呈現混亂無序的狀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