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社會治理體制
推進社會治理創新,更新社會治理理念,完善社會治理體制,創新社會治理方法,提高社會治理水平,這是世界各國面臨的共同課題,更是我們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項緊迫任務。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創新社會治理,必須着眼於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增強社會發展活力,提高社會治理水平,維護國家安全,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要改進社會治理方式,激發社會組織活力,創新有效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體制,健全公共安全體系。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完善國家安全體制和國家安全戰略,確保國家安全。所謂提高社會治理水平,實質包含兩個方面內容,一是社會的和諧穩定,二是社會的創新創造活力。而這兩方面問題,都直接關係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
一、從社會管理轉向社會治理
社會治理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佈局中社會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構建中國特色社會治理體系,不斷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事關黨的執政地位鞏固,事關國家長治久安,事關人民安居樂業,對於繼續抓住和用好我國發展重要戰略機遇期、推動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宏偉目標具有重大戰略意義。
改革開放以來,黨和政府始終高度重視社會管理,爲形成和發展適應我國國情的社會管理制度進行了不懈的探索和實踐,取得了重大成績,積累了寶貴經驗。同時,我們也要看到,當前我國處於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又處於社會矛盾凸顯期,社會管理面臨着新情況和新問題。
一是人民內部矛盾易發多發。一方面,矛盾主要集中在農村土地徵收徵用、城鎮房屋拆遷、國有企業改制、涉法涉訴等領域,因勞資糾紛、醫患糾紛、環境污染、非法集資、股市房市投資受損等引發的矛盾明顯增多。另一方面,矛盾涉及各行業各階層,既有農民、城鎮居民、職工、離退休人員、個體工商業者、學生,也有軍隊退役人員、原民辦教師、老村幹部、老知青等特定人羣。
二是社會組織管理和服務問題突出。一方面,各類社會組織快速增多,截至2013年6月底,我國共擁有各類社會團體27.3萬個,民辦非企業單位23萬個,基金會3713個。另一方面,政社不分現象依然存在,社會組織發展培育不足,活力不強,作用發揮不夠。
三是公共安全形勢嚴峻。安全生產事故時有發生,2012年全國發生安全事故33萬
起,造成7.2萬人死亡。食品藥品安全問題時有出現,嚴重影響人民羣衆生命健康安全。以報復社會爲目的的惡性案件和極端事件有所增多,我國仍處於刑事犯罪高發期。信息網絡管理任務日益繁重,我國有5.64億網民,4.2億手機上網用戶,是世界上互聯網使用人口最多的國家。外部勢力千方百計進行滲透破壞活動,國家安全面臨嚴峻挑戰。
從總體上看,我國社會領域存在的問題,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階段性特徵的集中反映。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體制深刻變革,利益格局深刻調整,思想觀念深刻變化,社會活力顯著增強,同時社會結構和社會組織形式發生深刻變動,社會管理環境發生了深刻變化。主要表現在:一是從經濟層面看,隨着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和經濟結構調整不斷推進,大批人員需要下崗轉崗,以多種形式創業就業;隨着農村生產力不斷髮展,大批農村富餘勞動力需要轉移就業;地區之間、城鄉之間發展差距以及部分社會成員之間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較大,統籌各方面利益難度增加;隨着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社會組織形式需要作出相應變動;工業用地、城市用地需求激增,農村土地徵收徵用、城鎮房屋拆遷容易產生大量矛盾;長期存在的粗放型發展方式在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產品質量等方面引發不少社會問題。二是從社會層面看,改革開放以來的最大變化是,計劃經濟時期,我國實行以“單位制”和城市街居、農村社隊相結合的基層社會管理模式,黨和政府主要通過單位、街居、社隊聯繫羣衆、整合社會利益、調節社會矛盾。現在,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等承擔的社會管理職能大部分已經剝離出去,越來越多的人由“單位人”變成“社會人”。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快速發展,城鄉流動人口大量增加,新的社會階層不斷出現,導致城鄉結構、就業結構、人口結構、居住結構等發生重大變化。三是從思想文化層面看,人們思想活動的獨立性、選擇性、多變性、差異性明顯增加。一方面,人們的公平意識、民主意識、權利意識、法治意識、監督意識不斷增強。另一方面,部分社會成員思想道德失範,有些人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發生扭曲。四是從工作層面看,一些部門和地方經濟建設一手硬、社會管理一手軟問題仍然不同程度存在,面對新情況,過去行之有效的管理理念、管理制度、管理手段、管理方法已經難以完全適應。
因此,通過深化改革實現從社會管理轉向社會治理的創新,意義重大。
一方面,從社會管理轉向社會
治理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實現社會和諧、建設美好社會,始終是人類孜孜以求的社會理想,也是包括中國共產黨在內的馬克思主義政黨不懈追求的遠大目標。社會建設不是和諧社會建設的全部,但卻是和諧社會建設的重要部分。我國進入了發展的關鍵期、機遇期,同時也進入了各種深層矛盾的凸顯期、多發期。如何正確把握社會有機體的運動規律和特點,通過全面加強社會建設,有效地避免可能出現的社會震盪,鞏固改革成果,推動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是構建和諧社會必須正視和解決的重大課題。社會建設的內容貼近百姓、關乎民生,涉及到人民羣衆住房、上學、就醫、社會保障等方面的內容,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點。從一定意義上說,社會建設的成功與否,決定着我們黨構建和諧社會的努力能否成功。只有通過積極的社會建設,建立有效社會治理體制,才能爲社會整合提供有效的路徑依賴,從而激發全社會的創造活力,推動社會進步,最終實現社會和諧。只有加快推進社會建設,根據經濟發展能夠提供的條件來解決好社會矛盾和問題,使人民羣衆共享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生活水平和質量得到不斷提高,政治、經濟和文化權利得到更充分的保障,才能逐步形成全體人民各盡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社會。
另一方面,從社會管理轉向社會治理是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的客觀要求。社會建設關係人民羣衆切身利益,而人民羣衆的利益是決定人心向背的根本問題。在革命戰爭時代,決定人民羣衆人心向背的是戰爭的性質。而在新世紀新階段的今天,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人民羣衆人心向背的是社會建設的狀況,是人民利益的實現程度。如果社會建設搞不好尤其是長時期沒搞好,必然要削弱執政黨的執政基礎。鞏固黨執政的社會基礎、實現黨執政的歷史任務要求我們:必須緊緊依靠人民羣衆,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積極因素,把人民羣衆以及各方面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都充分發揮出來,爲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而奮鬥;必須正確認識和妥善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和其他社會矛盾,協調好各方面的利益關係,不斷在發展的基礎上滿足人民羣衆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保證人民羣衆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必須抓緊解決人民羣衆生產生活中的突出問題和困難,夯實黨執政的階級基礎和羣衆基礎,保持黨同人民羣衆的血肉聯繫;必須加強社會建設和管理,營造良好的人際環境,保持良好的社會秩序,維護社會穩定,保證廣大人民羣衆安居樂業。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