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是王世華對於另外三家反擊的第一天!
黃爲民今天很興奮:一來,昨天,王世華帶着他們,在保靖團派出兩千兵馬的保護下,耀武揚威的走到縣城。而王世華更是笑談“這種情況下,要還打不贏官司,這縣法院也沒必要存在,到時候,你們就看我如何一炮轟了它。”這可不是開玩笑,因爲昨天晚上抵達縣城後,黃爲民親眼見證炮兵團真的把小鋼炮對準了縣法院,讓黃爲民等律師覺得十分安全;二來,就憑這些天收集到的證據,他有把握讓對方羞愧的想自殺;三嘛,黃爲民知道全州就他一家律師事務所,短時間內,對方根本就別想請到正規的律師——正牌大律師要連個鄉野訟師都對付不了,死後都沒臉見祖宗。
法庭的佈置其實跟清朝縣衙沒什麼變化,唯一的變化就是把拿水火棍喊“威武~!”的公差去掉,變成了兩排大椅子,看起來有些不倫不類。
今日,是王家人來文的,打嘴皮子仗。在有心人的宣傳下,全縣轟動,早就把縣法院門口擠得水泄不通。而四大惡少正聚集在一起,笑談風月——雖然大家都知道接下來要發生什麼,可問題是,這種內鬥已經延續數百年,實在沒必要爲了這點小事而影響了四大惡少的私交。
“縣長到~!請起立。”
一聽這個稱呼,黃爲民跟助手對視一眼,彼此眼神裡都充滿了不屑:連‘庭長到’的稱呼都不會喊,這思想得多落後啊!
有意思的是,剛剛還聚集在一起站着聊天的四大惡少,一聽縣長到了,很有默契的回到各自的觀衆席上,很有默契的同時坐下,很有默契的笑了起來……他們不站起來,各自的手下自然也不會給縣長面子,連帶着,很多看他們眼神的人也都不動,甚至,一些已經站起來的人,在他們的目光威脅下,趕緊坐下。
好在方覺對這類擺明了要跟他唱反調的做派已經見怪不怪了,一點都沒在意。一屁股坐到庭長席上,無視大家的看笑話心態,直接笑道:“我先申明一下:我現在不是縣長,而是縣法院的院長,也是本次法庭的庭長……今天本庭就王家的趙喜明狀告兩河口村的保長趙霸天侵佔他家家產一案,現在開庭。”
“等一下!”方覺話音一落,王世華就站起來打斷接下來的程序,等大家都看過來後,才笑道:“方庭長,你這話就不對了。”
“王家主,怎麼了?”
“趙喜明可不是我王家人,只不過因他堂客的表哥的堂客的弟弟娶了我王家的女兒,所以,趙喜明最多隻能算是我王家的遠親,還請方庭長注意自己的言辭,萬萬不能挑撥離間。”開什麼玩笑,要承認趙喜明是王家的人,還怎麼玩?
方覺心頭大爲惱怒:該死的王扒皮,雖然前天我倆講好了,今兒這些事,凡是你王家打贏一場,你就給我一百斤糧食。但你要做的太過分,可別怪我翻臉。
哪知,方覺心頭正鬱悶之時,卻有人幫他出頭了。
“世華,趙喜明明明已經加入了你王家,你怎麼不願意承認?這種顛倒黑白的作法,可不像你王家的風格哦~!”
“鼎天,正因爲我王家人一向心直口快,所以,我纔要事先講明白。”
“可問題是,我們大家都曉得他是你王家的人了,你怎麼還不承認?”
“洪輝,這裡可是法院,是講證據的地方。敢問,你哪知眼睛看到他是我王家的人了?又有麼子證據證明他是我王家的人?”
最直接的證據就是縣裡的人口簿,可惜,它現在正安安靜靜地躺在王世華的書房裡。
“咚!咚!咚!”
方覺拿着木錘子敲了幾下桌子,叫道:“肅靜!肅靜!你們都是有身份的人,還請注意自己的身份和地方,不要擾亂法庭秩序。”
接下來,自然是由控告方先發言,出示證據。
真不愧是老道的律師,口若懸河,配合着一條條證據,滔滔不絕之下,說的對方連雞蛋裡挑骨頭的機會都沒有。
面對被告方的代理人發言,張口閉口全是‘這是宗族規矩,是流傳幾千年,爲維持地方安定的法寶’之類的空話。
黃爲民也跟對方扯起了空話,不過,他就說了兩點:“請問對方代理律師,你口口聲聲說這是宗族規矩,那麼,請問,你現在站在縣衙還是法院……這裡是法院,是代表國民政府,不是村裡的祠堂。雖說宗族是維持地方安定的一個因素,但宗祠絕對不可能超越法律,否則,還要法律幹什麼?還要政府幹什麼……還有,你口口聲聲說這是幾千年傳下來的規矩,那麼,敢問一句,民國政府爲什麼要推翻封建社會?”
見對方啞口無言,黃爲民立即趁勝追擊,道:“你把封建社會的那一套搬到了民國政府的法院裡來,難道講,我們現在的政府就不應該存在?大家應該再回到封建社會?”
黃爲民把這頂大帽子直接扣到了對方頭上,對方要是點頭,就表示這場官司他們輸定了;要是搖頭,那後果更嚴重:你丫居然敢反對政府,這是造反的前兆,立馬滅了你。
王世華笑着站起來,轉身走了出去……勝券在握,有在這裡耽誤的時間,還不如陪阿霞逛街來的有意思。
最後,果然如王世華所預料的那樣:就算沒跟方覺達成協議,這場官司也贏定了。方覺直接判決對方必須歸還趙喜明的所有家產,不僅要承擔此次訴訟的費用,還得賠償趙喜明十塊大洋的精神損失費。
王世華陪着興高采烈的阿霞逛街,歡樂中自討苦吃。可黃爲民爲首的律師團今天是大展神威,越戰越勇。從早上九點,一直戰到下午五點,一口氣整整打了十場官司,勝負的比例爲十比零,讓他們在席間依然忍不住興奮的精神頭,慶賀之餘,不斷的展示出文人好勇鬥狠的一面,期盼着明天繼續展現他們的口才……事實上,他們這有點欺負人。因爲三家沒料到王世華會如此認真對待此事,等他們回過味來,已然遲了,找遍整個湘西也找不出一個正牌律師,萬不得已,只能請鄉野間伶牙俐齒者當人訟師,結果,這些對民國法律知之甚少的訟師,面對這些專業律師拿出來的證據和法律條文條款,他們想不敗都難。更何況,方覺這個便宜庭長心頭已經偏向了王家,全勝的戰績就不足爲奇了。
酒席剛過,張齊天就找到王世華,傳達了方覺的不滿:對於這種沒有任何懸念的案子,旁聽就等於煎熬,不僅累人,更是滲人,太不把他這縣長當盤菜了。先前所商定的價格,必須翻一倍。
王世華立馬展現出王扒皮的本色:翻一倍?哼!我本以爲今天應該審理二十個案子的,沒想到你動作這麼慢,瞎耽誤我的寶貴時間,我都還沒找你算賬,你卻要翻倍。告訴你,門兒都沒有。
可憐張齊天這個中間傳話人,來來回回跑了六趟,終於搞定:維持原價……關鍵是,被告方和原告方根本就不是一個等級,在這種情況下,方覺要敢亂判決,王世華絕不會答應。反之,他對另外三家則可以採取公平的原則,誰讓他們準備不足,沒聘請到好律師了?
而王世華之所以催促方覺加快進度,是因爲他得防止對方衝省裡請律師……這麼多官司必定得快刀斬亂麻,打對方一個措手不及,否則,一拖延,必定生變。
律師團的費用是值得的,方覺的費用也是值得的,因爲他們都是這場戲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王世華只有把所有官司打贏了,才能爲下一步的凌厲反擊找到一個強大的藉口。
而另外三家之所以被打了個措手不及,主要還是因爲他們的觀念沒有轉變過來:他們沒把方縣長放在眼裡,自然也就不會把這份判決書當回事,誰叫方縣長武力不足。可等他們明白王家必定拿着這份判決書,用政府的名義去執行時,已經晚了……沒王家參與,他們自然可以不把縣長甚至是政府當回事,但當王家參與進來,事情就麻煩了:偷偷摸摸地使絆子,已經不奏效。可要公開跟王家對抗,那麼,他們除非造反,否則,就得面對政府和王家的聯軍。
趙霸天氣的鬍子都在顫抖,只因他在公堂上大吵大鬧,被法警趕了出來。可一出法院大門,就被一羣穿着稅兵服裝的槍兵給帶走。另外三家的人一看是王家的猴子親自帶隊,趕緊上前制止,結果,猴子嬉皮笑臉的說:“我們現在是縣裡的稅兵,因這次案子過多,法警人手不夠,方縣長特意調我們過來充當臨時法警。現在,我們在執行法院的判決,你要阻攔的話,嘿!嘿!要造反你早點講。”
隨即,帶着五百多手下,將捆綁的跟木乃伊似的趙霸天扔到車上,向兩河口村奔去。
同樣的事接連發生,可以說,方縣長前腳宣判一起,王家人後腳就以執行法院判決的名義將人帶走。有的甚至還是直接從法庭裡被穿着法警服的王家人帶走。
與此同時,早就暗中準備就緒的五千王家精銳,突然集中於老司城,並立即向縣城開拔,擺明了是要把今天的宣判結果執行到底……這就是王世華雷厲風行的一面:一步慢,步步慢,他要的就是這種效果。因爲誰都清楚,等對方反應過來,就是四大家族談判的時候了,畢竟,四大家族還不至於爲了一些外人而進行極爲殘酷的家族決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