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二九年一月,南京編遣會議期間,蔣介石曾邀馮玉祥去湯山洗澡,他們洗完了澡,蔣介石說:“常說的話,平、粵、滬、漢這四個地方拿在手裡,全中國都在他們手中了。”
蔣介石說這話對馮玉祥存心起挑撥作用,因爲這四個地方都是由廣西人統轄,馮玉祥不以爲然,於是對蔣介石說:“當全國的領袖,需要肚子裝得下全國的人。只要你自己時時刻刻注重得民心、得軍心六個字上,何必顧慮這些呢?”蔣氏聽到話不對頭,他轉過話來說:“沒有什麼。”(馮玉祥:《我所認識的蔣介石》,第一章。)
馮玉祥注意到蔣介石要發動內戰,削除異己,局勢看來不妙,遂於二月五日秘密離開南京,回到河南輝縣百泉村住下,靜看局勢發展。馮氏離京後,蔣介石火冒三丈,他去找李宗仁,要共同對付馮玉祥。李宗仁以北伐剛完,統一伊始,建設不遑,豈能同室操戈。遂對蔣介石說:“兄弟鬩牆,期期以爲不可。”實際上蔣介石是對李宗仁進行試探的。他最先還是決定打桂,因爲廣西軍人的勢力從兩廣經武漢以迄燕薊,兵力分散,易於各個擊破。
二月十三日,胡宗鐸應何鍵之邀,到安陽與何氏會晤,何鍵告胡宗鐸,他截獲南京裝備魯滌平的軍火,事急矣,必須速謀因應之道。胡宗鐸回到武漢,與夏威、陶鈞會商。胡宗鐸、陶鈞年輕氣盛,對此不細加審慮,主張先發制人。他們完全沒有想到這是蔣介石故意佈置的圈套,使人墜其彀中而不自覺。胡宗鐸因捨不得放棄湖北地盤,更不考慮白崇禧事先提出撤出武漢、退到湖南的腹案。夏威因患扁桃腺炎,遇事不發表意見,而第四集團軍政務處長潘宜之也附和胡宗鐸的意見,軍事解決魯滌平的決策就在這種情況下成爲定論了。如果李宗仁、白崇禧有一人待在武漢,就不會發生這種事情。
二月二十二日,武漢政治分會作出決議,撤免湖南省政府主席魯滌平和他所兼第十八師師長,以及譚道源五十師師長的職務,另派何鍵爲湖南省政府主席。十分明顯,這是胡宗鐸、何鍵兩人於二月十三日在安陽商定的方案。這證明胡宗鐸完全聽了何鍵的擺佈。在前一日,即二月二十一日凌晨,武漢派夏威、葉琪兩部向長沙進兵。魯滌平措手不及慌忙乘船離長沙經長江轉往南京,夏、葉兩部還追擊魯滌平所部兩個師,此即所謂“湘案”。
事發時,李宗仁還被矇在鼓裡。二月二十二日清晨,陳紹寬來成賢街訪李宗仁。西征軍興時李宗仁曾乘陳紹寬的座艦溯江西上,直抵安慶,所以彼此熟識,但對陳紹寬未經約定,來得如此之早,也表詫異。陳紹寬說:“此來非爲別的,是因爲他接到長沙海軍辦事處電報,說武漢今晨派兵進駐長沙,不知德公是否預聞?”李宗仁說,他也不知道。待陳紹寬告辭,李宗仁急問侍從人員:“有無武漢來的電報?”回答說:“有。”李叫電務員立刻譯出,至此李始知武漢對湖南採取突擊行動,李大罵胡宗鐸惹了滔天大禍,即與夫人郭德潔分別,自與侍衛長季光恩化裝去下關一間小旅館住下,晚上搭上寧滬專列三等車廂去上海,在上海法界陳先甫的“融園”住下。胡宗鐸的魯莽行動,幾使李宗仁遭到不測之禍,李宗仁、白崇禧以後再不起用胡宗鐸,悉以胡妄興“湘案”爲契機。
蔣介石看到武漢政治分會的行動,深深符合他自己的導演,這真是太好了:因爲五中全會對政治分會權力曾經作出限制:“不得以政治分會名義對外發表命令及任免特定地域內的人員”;全國編遣會議也有過“不得擅自移動軍隊”的規定,這兩條而今武漢統統犯上了,中央討伐他們,不患師出無名了。但蔣介石對白崇禧的奪軍部署和對武漢李明瑞的分化工作都沒有進行成熟,特別是他要借“武漢事件”引誘李濟深入京調停,以便把他扣留起來,不戰而解決廣東問題,使廣西陷於孤立。在此舉尚未告成以前,他要扮着和平的角色,以利於李濟深受騙上當。二月二十三日蔣介石在溪口知道“湘案”爆發,即馬不停蹄從寧波到上海。二十四日,他會晤李石曾、譚延闓,交換對“湘案”解決意見。當晚他們三人回到南京。二十六日,魯滌平到南京謁蔣,蔣抓住此一機會公開譴責武漢政治分會擅自改組湖南省府於法不合。二月二十八日,蔣介石召開第一百七十七次中央政治會議,決定:“在此訓政開始時,行政與軍政系統不容或紊,中央決議案尤應絕對遵守。此案應派監察院院長蔡元培會同國民政府委員李宗仁切實查明,以憑究辦。另派編遣委員會總務部主任李濟深與中央編遣區主任何應欽會同秉公徹查具復,聽候編遣委員會核辦。”
蔣介石在一九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即解除李濟深所兼廣東省政府主席的職,以陳銘樞任廣東省政府主席。此時,廣東實力握在陳銘樞、陳濟棠手中。當李濟深任第四軍軍長時,陳銘樞是第四軍第十師師長,陳濟棠是第十一師師長,所以兩陳都是李濟深的部下。陳銘樞在寧漢分裂時,離開武漢去南京擁蔣,任總政戰部代主任。一九二八年九月三日,他從香港陪同胡漢民去上海,參與了蔣介石聯胡打桂的密謀,早已成爲蔣介石的心腹,而今只有陳濟棠仍爲李濟深所信賴,等候第二步處理。
李濟深被解除廣東省政府主席以後,即息影廣西蒼梧大坡山料神村家中,武漢事變後他曾電責胡宗鐸,令其速向中央自劾。今接到中央政治會議決議,促其出來調查武漢政治分會改組湖南省政府事件,李濟深即召集他的親信鄧世增(1886—1954,中將。1928年任廣州衛戍司令和公安局長,1929年春反蔣失敗逃香港。參加福建事變,失敗後逃往香港。1948年在廣東北海協助民革組織起義活動,因起義事泄,逃往香港。後任民革中央團結委員。)、馮竹萬、李民欣、張文等商量。唯衆意紛紜,躊躇未決,乃電邀黃紹竑來梧一商。黃氏由南寧來到,認爲武漢事件必須大事化小,敦促李濟深出來息事寧人。李氏接納黃紹竑的意見,乃動身北上。三月十一日李濟深到上海,李宗仁即接他到“融園”住在一起。李宗仁對他說:三月二日,他已見過蔡元培、吳稚暉,表示對湘事並不知曉,此事如何解決,待任潮到上海後相商。三月十二日,蔡元培、吳稚暉特意從南京來上海訪問兩李,李濟深表示願與政府合作,查辦“湘案”。又問李宗仁對此事有何意見,李宗仁說:“我應引咎自劾,以明責任。”蔡元培說這樣便可有轉圜餘地。吳稚暉要求李濟深一同入京調處,後者慨然不辭。李宗仁說:“任公入京,恐安全會有問題。”吳稚暉說:“怕什麼?我以人格擔保任公的安全。”當晚李濟深便隨蔡吳兩人乘臥車入京去了。
三月十三日,中央政治會議據蔡元培、李濟深的報告,對“湘案”作出這樣的決議:“武漢政治分會此次舉動,誠屬不合,應由該分會主席負責。但主席李宗仁因公留京,未及臨時制止,曾自請處分在案。查主席李宗仁事前並未預聞,所請處分,自可毋庸置議。又查當時分會決議此案時,預議者爲張知本(1881—1976,法學家。辛亥首義後,司法部成立後任部長。先後任江漢大學校長,上海法政大學校長。1928年3月,籌建武漢大學。1949年1月,張出任司法行政部部長,提出釋放政治犯,提案雖通過,但因蔣介石暗中干涉,未能實施。1949年去臺灣。)、胡宗鐸、張華輔(1887—1950,1905年加入中國同盟會,參加護法、護國運動。1933年7月任國民政府訓練總監部副監。1935年4月授陸軍中將。1946年7月退役,1950年卒於武昌。)三委員,應請予以處分。武漢政治分會委員張知本、胡宗鐸、張華輔應予免職,交中央監察委員會議處。”十四日,胡宗鐸等三人致電中央,表示服從。看來“湘案”到此應當說已經結束了。誰知這不過是蔣介石誘李濟深入京之計。鬧劇還看下文。
李宗仁在上海看到情形不對,曾派第八路總指揮部副參謀長雷飈去南京密勸李濟深從速離開南京,但李濟深不聽。僅囑雷飈到杭州找李民欣,要後者密電廣州第八路總指揮部參謀長鄧世增:“如我有不測,則粵省政治由真如,軍事由伯南負責。”雷飈到杭州西湖,找不到李民欣,只見粵籍中委從一家飯店出來,好似會議方散,狀極輕鬆,雷飈返上海向李宗仁彙報一切,李囑雷即用李濟深名義電鄧。
李濟深一入南京,即受到特務監視。三月二十日,蔣介石接到李品仙聲討白崇禧的“號”電,知道唐山到天津的唐生智舊部已入其掌握中,即派警衛團一連人去參謀總部將李濟深的衛隊繳械。次日,又將李濟深送到湯山“休養”。吳稚暉以有人格擔保李濟深的誓言,覺得過意不去,就搬去湯山與李濟深同住。
在李濟深被扣的一天,蔣介石一手撕毀中央政治會議的決議,他在國民黨三全大會上說:“中央對於地方的不法事件,只有執行法紀,絕無所謂調停的可能。”出兵武漢,勢將不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