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被李胤揍了一頓,可受傷的,只能是珈藍。
李胤心底有些小小的慶幸,還好珈藍現在是個不清醒的,要是清醒了,非得哭天搶地大罵她的沒良心跟暴虐!
天祿打頭,老王在中間,李胤走在最後,三個人,地上卻只有一個人的影子,要是誰大半夜走夜路看到這麼一副情形,估計會被嚇得夠嗆。
樓道里沒有開燈。
此時的氛圍,還真是好不到哪裡去。
她從珈藍的身上找到鑰匙打開門進去,沒開燈。
天祿慢悠悠地踱步進去,走到廚房,在上邊的櫃子裡拿了一個布盒子下來。
原來,這個東西一直就放在老王家裡。
李胤知道真相後,真想抽自己一嘴巴。
他衝李胤挑挑眉,將那隻貔貅拿了出來。
這個東西,並不能算是天祿的本體,只是他爲了遊走人間方便而造出來的。他讓李胤把手放在那個貔貅的腹部,李胤沒推辭,只是手伸過去的時候,下意識地往天祿的腹部瞄了瞄。
咳,這麼個動作,會不會,不太好啊?!
天祿順着李胤的目光看了看,臉上有一瞬間出現不自然的表情,但很快就消失了,輕咳了一聲,說道:“這東西我只是偶爾贊住在裡頭而已,你不要想多了。”
老王一直沒說話,這個時候卻偏偏又嚷嚷了起來,似乎是感覺到很快就能見到自己的妻子一樣。
“大神,我求求你了,你告訴我,是不是我很快就能見到芷汀了?”
“哎呀,你別一直念念唸的,打擾我們倆說話做交易啊!我跟你說,你放心吧,你的老婆你是一定會見到的。你也是好運氣,碰上了這麼一個有情有義的老婆。”
天祿說的話很有內涵,而至於其中的深意,估計只有當所有事情的真相都被揭開之後,纔有答案。
她看了一眼天祿,確認再三之後,閉上眼睛又睜開,將手放在了那隻貔貅的腹部。
那一塊,還是跟之前一樣,是溫熱的,就像是人的體溫一樣。
而就在她手放上去的一剎那,天祿忽然掏出一把刀,在李胤的手背劃了一刀。李胤吃痛,連忙就要縮回手,但天祿的手顯然更快,硬是將她的手壓在了玉雕上,然後說道:“你要是想看到當年發生了什麼,就一定要這麼做。流點血而已,又不會要你的命,怕什麼?”
他說完,見自己的話起作用了,李胤並沒有要繼續掙扎的意思,也就鬆了手,對着老王說,“你想知道的事情,都在這裡,你的手蓋在她的手上,就能看到你想要看到的一切了。”
他說完,抱着雙臂一副老大的樣子站在一旁。
“本來這件事,我答應了你老婆要保密的,可我也沒想到,你對她的執念那麼重,居然都讓你變成一個遊魂野鬼了。看完了這個,你了了心願也就快快走吧。”
他說着,伸出手點了點那隻貔貅的額頭。
李胤眼前一黑,搖搖頭,再睜開眼睛的時候,眼前的場景一下子就變了,不在老王的家裡,而是在大路上,而且,還是60年代的大馬路上。
那會兒,時代不一樣,販賣古董這類的事情,被大時代的幕布給遮掩着,也算是猖獗過一段時間。老王從地攤上買到的貔貅,其實按現在的話來說,那就是贓物,據說是從戰國一個諸侯的陵墓裡給盜出來的。
不過在當時的人來說,這些東西,根本就不值幾個錢,最靠譜最實際的,還是吃飽飯。
所以,老王當時會花了幾乎所有的身家買了這個一箇中看不中用的東西,實在是勇氣可嘉。
哦對了,忘了說,老王的全名叫做王毅。
王毅買了貔貅回家,沒想到跟自己妻子的矛盾越來越大。本來,他們兩人是自由戀愛結婚的,結婚的時候羨煞旁人,結果因爲一個死物鬧成這樣的僵局,兩個人都拉不下臉來,所以當時他的妻子,也就是芷汀,離家出走了之後,並沒有回到孃家,反而是打算去一個朋友家待上幾天就回去。
可沒想到,就在她去朋友家的路上,遇上了一個搶劫犯。
芷汀在跟他推搡之間,那個搶劫犯手裡的刀刺到了她的腹部,不斷地有血液從她的腹部流了出來。那搶劫犯嚇得也不要她的包了,倉皇逃跑。而芷汀卻終因爲失血過多死了。
所以,李胤之前在墓園裡看到的那個墓碑上的生卒年,是真的。
芷汀早在五十多年前就已經死了。
可那會兒,王毅還沉浸在神明會怪罪自己的陰影中。他花了兩天兩夜粘補好貔貅,而就在那兩天時間裡,芷汀的屍體已經火化入殮了。當他粘補好那隻貔貅想起來該出門把芷汀找回來的時候,沒想到卻被告知芷汀已經死了。
王毅當場就神經失常了,直接就在芷汀的孃家人面前發飆了,直說不可能。後來還是芷汀的父親報了警,才把王毅給制服了。
後來,王毅因爲精神失常在精神病院住過一段時間,精神恍恍惚惚的,嘴裡頭一直唸叨着芷汀的名字。
也就是在那會兒,因爲掛念王毅而留在人世的芷汀不想看到王毅受苦,也恰恰好王毅的手上有那隻天祿住着的貔貅。她在兩人以前住着的房子裡遊蕩,遇上了出來活動筋骨的天祿。
天祿看她可憐,加上王毅給他磕了兩天的頭,於是跟她做了一個交易。
說起來,他跟珈藍其實是一樣的身份,一個遊走在人鬼兩界的生意人,不顧人情冷暖,只看利益。但比起珈藍來說,天祿顯然做得更過分。因爲他的品行本就是處在黑白之間。
他跟芷汀做的交易,就是用芷汀的靈魂,來換王毅一世的安穩。
王毅絕對想不到,那個跟他發脾氣、賭氣出走的女人,那個在生活中處處挑刺總是嫌棄他不夠男人的妻子,竟然會爲了他,願意將自己的靈魂給賣了。
後來,貔貅幫忙,把王毅從醫院裡給弄了出來,並且給他營造了一個芷汀還活着的假象。這五十年來,他一直在跟一個幻象過夫妻生活。一段婚姻的維持,除了靠最開始新鮮刺激的愛情以外,還需要兩個人的退步與忍讓。
王毅跟這個天祿製造出來的幻象度過了五十年的戀愛,用足足五十年的時間,終於懂得了什麼纔是愛。
以前,他只知道芷汀是一個報社的記者,最常穿的衣服就是襯衫,最愛去報社門口第一家餐館吃飯,就連約會的時候,也都會選擇那裡。可五十年的時間過去,他才知道,芷汀最常穿襯衫,不是因爲她喜歡,而是因爲工作需要。她也不是因爲那家餐館的飯菜好吃而去那邊,只是因爲那邊離辦公地點最近,可以讓她儘快投入工作。
他還知道她最喜歡吃的東西是紅豆沙,不是因爲這東西有多美味,而是因爲紅豆的意味。
願君多采擷,此物最相思。
相思豆,是情義無價。
可那會兒,芷汀告訴王毅的時候,他卻嘲笑了她,說:“你知道《紅豆》這首詩,最開始是寫給一個男人的嗎?”
當時,他還記得,芷汀還白了他一眼,罵他不解風情。
芷汀都已經走了,在一個月前離開人世的。可現在,居然有人出來,告訴他,這一切都是幻象。這種事,怎麼可能讓人接受得了?!
一幕幕過去的影像從李胤還有王毅的眼前飄過,一開始,所有的影像都是兩個人的生活,生活中一點一滴的摩擦與互動,都被放大在兩人的眼前,到後來,就變成了一個人的獨角戲。
一個空蕩蕩的房間,就只有王毅一個人,對着空空的沙發,空空的茶几,空空的臥室,這個空蕩蕩的房間說話。
王毅突然激動了起來,連說好幾個“不會的”,一下子從過去的回憶中掙脫了出來,順帶着也帶着李胤從那些回憶中出來。
李胤的手還放在那隻貔貅上。
王毅將手拿開,一個勁兒地說不會的不會的,根本就不能接受芷汀早就已經死了的事實。
李胤可不想他用珈藍的身體做什麼自虐的事情,想要過去拉住他,但她的手卻根本動不了,彷彿有什麼東西,將她的手跟這隻貔貅緊緊粘在了一起。而且不只是她的手,還有她的身體。她的身體也根本動彈不得,彷彿被定在了原地一樣,不能挪動分毫。
動不了,也就只能喊了。
她着急地衝着老頭喊道:“誒,老頭你別激動啊!你,你妻子死了可你現在也死了啊!以前沒在一起你們現在可以在一起啊!你別想不開啊!這個穿白衣服的男人一定知道你妻子的下落,是他跟她做的交易,你先別激動,有什麼話找他問個清楚啊!”
更重要的是,你別拿着珈藍的身體開玩笑啊!
李胤急得喲!生怕他拿珈藍的身體去跳個樓啊撞個牆啊什麼的!
不過,她的話還是有點用處的。
老王應該是聽進去了她的話,情緒稍微比之前緩和了一點。他的雙眼看着天祿那個方向,時間彷彿靜止了下來。
但這靜止的時間,最多不會超過十秒。
十秒後,他撲通一聲,衝着天祿又跪了下來。
咯噠一聲,是骨頭硬碰在地上的聲音。
李胤的內心別說幾乎了,就已經是崩潰了。
丫的,你跪下來能輕點嗎?那可是我小祖宗的身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