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清晨。
一衆刑警們商量了半天,最終發現,如果只看人際關係的話,有且只有趙廣博的車間班長具備作案動機,但偏偏他有不在場證明。
買兇殺人的可能當然也客觀存在,但問題是目前並未找到能坐實他犯罪嫌疑的客觀證據或主觀指證,是以並不能對他採取任何強制措施,包括調查流水與通話記錄。
除非他自己樂意配合。
“鬆,小祁,你倆去菸廠找許泰華,試試看能否有發現,其他人……”
“蘇隊,蘇隊!”這時,有名刑警忽然衝了過來,說:“荀隊又發現一樁案子,叫你去辦。”
“嗯?”蘇平站起身:“我這樁案子還沒結呢,他又給我塞一樁來?”
“荀牧說,疑似與本案有關。”
“噢?”
“報案人是一夥竊賊。”那刑警說:“他們稱在入室盜竊時,發現受害者躺在牀上,身中七刀,匕首紮在死者胸膛,另外,死者蓋着被子,而且在樓下的垃圾桶內,發現了匕首的刀鞘。還有,那枚匕首,同樣沒有開刃。”
“什麼?”蘇平握拳:“地點!”
“財富大道安平新村C84棟202。”
“出警!”蘇平立刻說:“任務稍加更改,鬆,你跟阿先去菸廠,詢問許泰華,其餘人跟我去安平新村!”
……
九點半,衆刑警抵達現場。
樓下,荀牧正在與房東交談,似乎已經聊的差不多了,見到蘇平,揮了揮手後便給房東遞了根菸,隨後迅速跑過來。
“什麼情況?”蘇平問道。
“情況不都已經大概跟你說了麼。”荀牧聳肩:“有一夥入室盜竊犯報案說有死人,我正好在附近,給加入專項行動組的同事安排今天的任務,聽說這事就過來看看。
在現場發現,案子作案手法什麼的,與趙廣博遇害案非常像,覺得裡頭有問題,就決定咱們支隊直接接手本案,順便通知你,瞧瞧是否符合併案調查的條件。”
“死者是什麼人?”
“名叫丁正揚,高級銷售,賣手機的。”荀牧說道:“銷售額還蠻高,提成不少,買了房,正在裝修,所以還沒有搬過去。
目前調查還沒有正式展開,他與趙廣博是否有關係暫時也說不準,慢慢查吧。”
“你呢?”
“跟你們一塊兒吧,這兩天的活差不多都幹完了,能騰出手來了。”荀牧說道:“而且,我大概估計了一下,丁正揚死亡時間應該在周天下午,具體不清楚,得老凃檢查過才知道,但我估計應該在傍晚時分吧。
也就是說,丁正揚死亡時間,與趙廣博的間隔很快,四十八小時左右。尋常的連環殺手,也不會在如此短時間內連續作案,如此恣意、頻繁的殺人,兇手比預料中還要危險。
是以,我們必須儘快偵破本案,不能再讓他繼續下去了。指不定,接下來一段時間,他還會繼續犯罪。”
蘇平臉色嚴肅,重重的點點頭,又問:“死者是個什麼樣的人,查清楚了嗎?”
“目前還沒有,連他的單位都不確定。”
“那你怎麼知道他是高級銷售的?”
“找到了他的工作證,不過上邊只有職位,沒有單位,就是那種幾塊錢一張就能買到的掛牌,並非定製的。
除此之外,還有購房合同、房產證、裝修合同這些。”荀牧說道:
“說起來他還蠻有錢的,一套一百二十平的房子,四居室,全款買,連着裝修在內,他自個兒掏了六十萬,父母掏了一百三十萬。
另外,他性格應該蠻要強且蠻孝順,自己寫了欠條,每個月還父母五千塊錢,分三十年還清,連本帶利還父母一百八十萬——不過他的父母沒有簽字,估計是不打算讓他還。”
“你搜過房間了?”
“大隊的同事搜的,不過我已經讓他們收隊了。”荀牧說:“我又不是痕檢出身的,怎麼會去添亂?”
蘇平若有所思,捏着下巴尋思半晌,才問:“報案時間什麼時候?”
“八點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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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點?”蘇平一愣:“大白天的,入室盜竊?”
“據報案人說,他蹲點過一段時間,”荀牧回答:“發現丁正揚每天上午六點半便會出門,而且,除了住在頂樓的房東之外,七點以後,人基本都走空了,房東最早要十一點纔會下樓,很安全。
相比之下,晚上反而不保險,而且最近針對這一塊的打擊力度相當大,白天出手,得手成功率反而高很多。
入室的法子以技術開鎖爲主,這棟樓裡的鎖芯大多比較低級,對他們而言並不難撬開。
今天兩人並沒有蹲點,直接入戶就開始盜竊了,所以也沒看到任何可疑人物,沒能提供任何有價值的線索。
之所以報案嘛,主要怕攤上殺人案,盜竊與殺人不可同日而語,而且除了開鎖有一定技術外,他們盜竊的手法並不高明,留下了不少指紋……
據他們自稱,他倆也是第一次幹這種事兒,蹲點了三棟樓,打算幹一波就走,跑回老家去,再也不來餘橋了。”
“噢?”蘇平好奇:“第一次?他們之前是幹什麼的?”
“開鎖換鎖的。”荀牧說:“生意不景氣,幹不下去了,打算回老家賣茶葉,身上又沒錢,就想撈一筆回家過年。”
過了約莫半小時,凃仲鑫出來,說道:“初步屍表檢查……嘛,簡單來說跟趙廣博遇害案真的很像,匕首同樣是未開刃的工藝匕首,不過瞧上去,遠不如殺死趙廣博的那柄精緻,估計百來塊錢吧。
現場沒發現特別的搏鬥痕跡,推測死者是在睡夢中遇害的,死亡時間嘛,大概凌晨一點到三點之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