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點半就上傳了視頻,但我們現在才收到。”荀牧不知道在想什麼,輕聲嘀咕道。
蘇平搖搖頭:“視頻經過簡單剪輯,所以,作案時間,少說還得往前再推五到十分鐘。而曹明豔個楚尋良十點多才失聯……
看得出來,作案人相當果決乾脆,曹兄弟恐怕也已經凶多吉少了。”
“不能確定他死亡之前,別妄下結論,更不能放棄。”荀牧說。
“嗯,”蘇平輕輕頷首,隨後又擡起頭,輕嘆了口氣,說:“我知道,總得想辦法去盡力嘗試嘗試,萬一人還活着,卻因爲咱們懈怠活着覺得他已經死了而……”
“就是這個理。”荀牧輕輕點頭,說:“先第一時間確定現場,不管他們離開沒離開,找到了地方,總歸就有了方向。”
蘇平又應了一聲,沒說什麼。
……
現場的特徵相當多,是以排查工作其實並不難找,三點十分就被確定了,在石坑小區14棟16樓。
蘇平領着一隊人趕到此地,敲門喊半天無人迴應之後,便決定直接撬門進去。
這道門的防盜級別倒是相當低,撬鎖工作一點不難,輕而易舉便被打開,而緊跟着,一股血腥之氣便撲面而來。
收到蘇平通知過來的凃仲鑫,以及聽說這事兒跟着過來的柴寧寧見狀,便當先穿上鞋套並肩走了進去。蘇平見了微微皺眉,卻也沒說什麼,立刻跟上。
祁淵緊隨其後,左右瞧瞧,覺着這兒的環境似乎有點兒熟悉,彷彿在哪見過似的。
蘇平發覺他的異樣,回過頭問:“怎麼了?有什麼發現?”
“沒有,就莫名覺得這個場景熟悉。”祁淵搖搖頭。
“熟悉?”蘇平有些詫異,擺擺手道:“那你好好想想究竟是怎麼回事,別急。”
“嗯。”祁淵點點頭,跟着便冥思苦想起來。
同時,柴寧寧與凃仲鑫也對現場大致勘察了一遍,並沒有發現多少有價值的線索——畢竟作案人的犯罪過程,都已經直接用設備錄下來上傳到網上,以及用U盤送到警務辦公室門口了。
勘察了老半天之後,最終只能得出一個結論——作案人的人數爲三人。
“可惜。”凃仲鑫輕嘆道:“嫌疑人轉移走了也就算了,連屍體、頭顱和斷指都沒留給我們,否則說不定還能進一步分析出點兒東西來。”
“是啊。”柴寧寧抿抿嘴,說:“兇手膽大妄爲的同時,心思卻也滿細膩的,就目前來說,基本沒什麼頭緒,查無可查。另外門鎖也沒有被暴力破開過的痕跡,說明他們要麼有鑰匙,要麼是技術開鎖。”
蘇平在房間裡踱着步,他已經讓人去尋找這間屋子的業主了,想要問問,房子最近是否租給過別人。
雖然這條線索恐怕也難有突破,嫌疑人花錢租下這兒的可能性並不大,更可能是技術開鎖進來的,畢竟這門的門鎖實在不算難開。即使租了這套房子,大概率用的也是假身份。
何況毛培房也很少出租的,大多都是直接出售。
但目前也沒有其他更多的頭緒和方向,是以但凡有那麼一點兒希望,蘇平也得去嘗試嘗試,走一走,希望能發現突破。
然而,他對講機很快便響起,下邊同事的彙報結果讓他相當失望——這套房子的產權還在開發商手中,並沒有賣出去。
他暗暗說了聲果然,爾後嘆口氣,走到窗邊怔怔出神。
這時,祁淵忽然嘿了一聲。
“怎麼?”蘇平側目,輕聲問道:“你想到什麼了嗎?”
“想到了!”祁淵說道:“很久以前了的事兒了,大概三四個月吧?我在一本案卷上見到過這間屋子。”
“噢?”蘇平好奇,仔細想了想,卻依舊沒有印象,便問:“啥案?”
“侖煎案。”祁淵抿抿嘴,輕聲說:“案子大概就發生在一年前,一個19歲的青年夥同四個狐朋狗友,利用下藥的方式在酒吧裡搞暈了三個女孩,之後便帶到了這間房間。
他們五個人分別先後與三個女孩發生過關係之後,又將三人殺害。事後爲首青年後悔,覺得沒玩夠,竟又‘趁熱’來了幾發,爾後將女孩拋屍。
他們作案的手法實在太過低劣了,所以案子很快就被曝光,且發案之後僅僅不到二十個小時,便將五名嫌疑人統統緝拿歸案。我想想,當時負責調查此案的,好像是區分局刑偵大隊的……噢,想起來了,就是楚尋良!”
蘇平眉頭一挑。
就在這時,他對講機再次響起,又是剛剛那名同事,向他彙報一條新的線索,小區物業提供的,講的和祁淵差不多,這套房子在大概一年前發生過煎鯊案,當時鬧得還蠻大的,所以始終賣不出去。
蘇平聽了,立刻摸出手機打了個電話,叫人迅速將那個案卷給調出來,看看這樁案子的經辦人、嫌疑人都分別是誰,另外查查嫌疑人是否被判決。
有大致的發案屍檢、地點與案情,案卷查找起來倒是相當簡單,電子案卷不過幾分鐘就被調了出來,爾後有刑警迅速過一遍,就給蘇平打電話,報了五個名字,他立刻取出紙筆記下。
五人分別叫吳奕辰、巫誠勇、賴國洋、甘正飛和潘周利,五人年紀最大的二十四歲,最小的甘正飛只有十六歲。
以吳奕辰爲首。
辯方律師認爲他並沒有直接參與到包括投藥在內的犯罪活動當中,又主動中止了犯罪想法,還有勸止其他人犯罪的實際行動,更在案發後、發案前主動自首,應當予以免罪。
但控方律師則認爲,他雖然並沒有直接參與犯罪,卻參與了犯罪策劃,並且在犯罪發生時也無有意義、行之有效的阻止行爲——比如報警,所以可以酌情予以減刑,但不能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