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簽定協議(1)
11月23日下午,市體改委會議室正進行着湖江市中鼎(集團)有限公司收購破產後的湖江市塑料機械廠的談判。
汪健、楊玉琴和林豔參加了當天的淡判,湖江市破產收購領導小組的政府八個職能部門的人員在體改委胡文斌副主任的帶領下代表着政府也都參加了當日的談判。
這是自11月17日以來的第四輪談判。談判已進入到最後的簽約階段,懸而未解的問題是湖江市塑料機械廠破產資產的出讓物和收購總價格問題以及退休職工進社保的問題。
在前三輪談判中雙方已就企業破產託管、企業職工的安置、資產移交、付款方式等達成了初步的一致。
在出讓物上政府明確界定爲塑機廠現有的廠房、設備及該企業現存生產資料等實物資產和土地無形資產作爲出讓物,汪健則堅持出讓物應包括破產企業塑機廠及與塑機廠名下相關聯的全部有形資產及無形資產,因爲這裡有企業生活設施的一大塊資產,儘管汪健知道這塊資產不屬於企業破產範疇,但他希望得到;
在收購總價格上政府堅持中鼎公司的投標價格7000萬元,汪健則以出讓物不明確出價爲6000萬元;
退休職工進社保的問題上政府要求按人均2萬元的標準向社保局交納養老保險金,方能納入擬出臺的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的範疇,汪健則堅持退休職工應無條件地納入擬出臺的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的範疇,養老保險金的交納應予免除,因爲企業還要負責退休職工補差的部分,這有一個漫長的支付時間和巨大的支付金額。
談判已進行到了下午4:00時。在以上三個問題上雙方都發揮着各自的智慧,運用了靈活的語言表述,也都作了不同程度的讓步,雖差距越談越近,但始終未能達成一致。
市體改委胡文斌副主任說:“經過四輪商談,核心的問題已初步達成一致。最後的三個問題雙方也都有了退讓,差距不大。最後請問題相關的二輕局、國資局、勞動局就懸而未決的三個問題再次明確一下意見,汪總也表個態,把意見確定下來。”
市二輕局劉明青副局長與姜處長商量了一了。姜處長說:“出讓物按照汪總的界定要求能否表述爲‘包括除職工宿舍以外的全部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因爲按破產法界定的破產資產範圍要求,企業的生活設施不在破產資產之列。我們只把職工宿舍單列出來,企業生活區的建築設施及18畝地就全劃入收購資產了。”
生活區的建築設施約6000平方米、佔地17.8畝,在廠區對面與XXX國道相隔的臨道邊,汪健見據理力爭得到了回報表示了同意。同時提出:“近萬平方米的職工宿舍若不列入破產資產,收購總價格應相應減少800萬元至1000萬元。”
國資局副局長表示:“企業的生活設施本不在破產企業資產的範疇,所以在中標的過程中方纔認可中鼎公司中標的7000萬元收購價格,也就說中鼎公司7000萬元的收購價格本身就不含企業生活設施,更不包括職工宿舍這一塊。生活區一塊的資產已是7000萬以外的資產,也給了中鼎公司,我看汪總就不要再壓價了,價格壓得太低,我們不好向政府交待。”
“若汪總硬是要堅持讓價,我看就讓500萬吧,這已經是很大的讓步了,希望汪總能夠接受。當然,目前國資局剛成立,二輕局的國有資產還未劃歸到國資局管理,最終的決定權還在二輕局。”停頓片刻,國資局副局長補充道。
由於高於汪健提出的6000萬的價格標準,按照國資局6500萬元的價格汪健盤算着職工宿舍的處置方法和得失,測算着現金支付的實際價款及中鼎公司現金實際支付的資金組織能力,沒有明確表態。
“按照國資局的意見,價格問題能確定下來嗎?,汪總說說中鼎公司的意見。”胡文斌沒有重複徵求二輕局的意見,直接向汪健問道。
見胡文斌似乎代表市體改委認可了這個價格,汪健覺得就500萬的差距,再堅持力爭也沒多大的意思,何況他還準備在職工宿舍的處置和管理上動點腦筋,在其它方面的表述上動點腦筋,可以將其補償回來。於是說道:“沒有太大的差距,也沒有原則上的意見。”
胡文斌請勞動局就退休職工的問題發表意見。
勞動局副局長說:“我市養老保險機構剛剛建立,設在勞動局轄下,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尚在制定之中,我無法就汪總的要求明確表示意見。但我要說明的是,目前養老保險機構身無分文,財政能否撥款,不得而知,即使撥款,也不寬裕;擬出臺的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有一條原則,就是初期是對企業離退休職工採取有償納入養老保險體系的原則,違反這一原則是不能納入實施對象的,因爲初建的養老保險體系沒有能力承擔無償的實施對象。而現行納入養老保險體系的我市首批國有企業退休職工,均是按人頭每人交納3萬元養老保險金,否則,我們的養老保險機構就無法承擔。”
勞動局堅持着自己的意見,沒有絲毫地讓步。
“這樣一來勞動局對我們全員接受破產企業職工,妥善安置破產企業職工的生活和再就業就沒有任何的支持和幫助了,我們也就得不到政府的任何政策優惠和扶持了。”汪健對此表示遺憾。
“支持和幫助還是有的。我們同意退休職工按每人2萬元標準交納保證金,比正常企業已經降低了1萬元的標準,我們還同意對距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在職職工可提前辦理退休手續,以減輕收購企業的負擔。這些不就是政府的政策優惠和扶持嗎?”勞動局感到很委屈,以實例相駁。
汪健說:“不錯,這兩個方面勞動局代表政府是給予了承諾。不知各位政府官員是否知道按照政府辦公廳(1994)188號文的規定退休職工人均只有2萬元作爲對收購者的補償,全部作爲養老保險金交納了,退休職工每月的補差金額誰來支付?退體補差工資按每月人均100元計算,平均15年,不考慮物價上漲、補差工資提高因素,也不考慮人壽更長的因素,收購者每人得貼上2萬元,現有退休職工472人,總計需貼上944萬元,這還不包括以後陸續退休的職工。請各位政府官員爲我們想一想,僅這一筆就增加了我們近千萬元的經濟負擔,這可不是給收購者的扶持和優惠。這是在退休職工問題上的第一個問題。”
汪健喝了一口水,點上一支香菸,繼續說道:“第二個問題是不足五年的提前退休,這確是一個優惠和扶持的辦法。但各位政府官員考慮到沒有,需要提前退休的這批職工按188號文件規定人均只有1.5萬元作爲對收購者的補償,這樣一來,無論是提前或是到年齡正式退休的職工,我們每人得貼上5000元。從花名冊上我們測算了一下,不談很遠的時間,二年時間內達到退休標準的有283人,按每人5000元計需貼上141.5萬元,加上15年的補差工資約計560萬元,二項合計700餘萬元。這是不是也談不上是給收購者的扶持和優惠?”
汪健繼續說:“綜合已退休的472人和擬退休的283人,我們的補貼費用高達近1650萬元。請各位想一想,我們收購企業是爲了發展,目標是企業效益和社會效益,企業背上這麼大的包袱,怎麼能發展?”
汪健是誇大了測算數據的。15年?誰知道15年內經濟發展和政策如何變化,而且15年的補差費用並不是現在要一次性支付;擬退休職工從人數上汪健就虛擬了100餘人,何況根據社會發展的要求和趨勢以及試點城市的模式汪健知道社會養老保險出臺後,職工終究會全員納入養老保險體系,屆時只會對企業、對職工有利,屆時這人均1.5萬元的補償費用企業就可以截留下來,起碼可以截留一部分下來。汪健的目的是要把已退休和跨年內擬退休的職工全部無償地納入社會養老保險體系,這樣就可以直接省下1000餘萬元的收購成本。
人們說:經營者要有一把鐵算盤。作爲經營管理者汪健的鐵算盤打得叮鐺響,甚至會撥過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