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收購意向書 (4)
10月10日星期一下午3:00時。
汪健、楊玉琴及公司法律顧問一行如約來到湖江市二輕工業局簽定湖江市塑機廠破產收購意向書。
局會議室裡漾溢着一片和諧、輕鬆的氣氛。
9月28日中鼎公司要約後,姜處長做了大量的工作。
首先是及時地向市體改委彙報了塑機廠破產收購的形式,在徵得市政府的意見後,又及時地向分管付局長劉明青及彭局長彙報,做通了兩位局長的工作,並提出、制定了塑機廠破產實施意見方案在局長辦公會上得到了確認和通過;接着又組織召開企業領導班子座談會,指導並幫助企業完成了企業進入破產申請程序前的各項工作,使企業的破產申請得到了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受理。
其次,爲了保證企業收購人的落實及收購人的資信保證,二輕工業局組織了有局體改辦、財務處、勞資處、生產處、供銷公司等部門組成的考察組,由姜處長牽頭,對中鼎公司的總部和各個實體企業進行了爲時兩天的深入調查。在調查過程中,汪健和楊玉琴給予了積極地配合和熱情地接待。考察組完整、可信的考察報告使彭局長決定先簽定破產收購“意向書”後,隨着企業破產的進程再進行深入、細緻的以收購價格爲主體的談判,以保證收購主體的確定性。
湖江市二輕工業局對中鼎公司的考察完成後,汪健曾先後兩次到紡織局,很慎重地與姜處長就“意向書”的內容進行了磋商。汪健知道,意向書並不能代表正式協議,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他的目的是在“意向書”中明確幾個大的原則,爲以後的談判打下基礎。
在與姜處長的磋商中,汪健提出了五個方面的原則。一是企業資產整體收購,企業職工全員接收;二是企業資產收購價格確定之後,以全員職工安置費用總額衝抵收購價值總額;三是希望湖江市二輕工業局不要再與新的收購人洽談收購意向;四是收購意向書簽訂後雙方應迅速地進入破產收購的實質性談判;五是正式簽訂破產收購協議之前收購人能夠接觸破產企業負責人,以便了解情況,掌握真實的企業資產數量及質量。
通過反覆地蹉商,在徵得局領導的同意下,姜處長擬定的“意向書”表述了汪健提出的五條原則,只是將第三條原則調整修改爲:若有新的收購人提出收購,在收購出價差距的5%範圍內優先接受中鼎公司的收購要求。
簽訂意向書前,姜處長向汪健、楊玉琴一行通報了市體改委及二輕工業局領導對塑機廠破產收購的意見及塑機廠已進入破產申請程序的情況,並將與汪健協商後起草打印的“湖江市塑機廠破產收購意問書”交予汪健審訂。
汪健手執姜處長“湖江市塑機廠破產收購意問書”認真地閱讀着,時時地與公司法律顧問交換着意見,同時,還不斷地回答、詢問着彭局長、劉明青及姜處長相關問題。
彭局長、劉明青與楊玉琴隨意地交談着。
姜處長說:“意向書裡含蓋了甲乙雙方前期就湖江市塑機廠破產收購的各項共同意見及基本想法,明確了對塑機廠破產收購的原則、目標、協議原則及協議步驟,汪總方面如果沒有原則意見,便可簽訂。”
汪健將“意向書”交予楊玉琴及法律顧問傳閱後,認爲沒有多大的意見和問題,汪健和彭局長分別在“意向書”上簽字蓋章。
汪健說:“感謝市二輕局,特別是彭局長對中鼎公司的支持和信任,也特別感謝在坐的各位領導對中鼎公司的支持和信任。意向書的簽訂,說明中鼎公司對湖江市塑機廠的破產收購要約得到了積極地迴應,也說明雙方達成了對塑機廠破產收購認識上的高度統一。這些都爲下一步的協商談判正式開始創造了條件,打下了基礎。在這裡我要再次向彭局長和各位領導明確表態,中鼎公司對塑機廠破產收購決心已定,各項準備工作已經就緒,資金已經調集到位,一旦正式簽訂收購協議,我們可以即刻投入,確保收購協議嚴格、規範地執行。決不給彭局長及在坐的各位領導增添任何麻煩。我們保證對塑機廠的破產收購能成爲湖江市體制改革,企業破產的優秀典型案例,爲二輕局增光,爲在坐各位領導添彩。”
汪健的話贏得了一片讚譽。
彭局長最後說:“意向書的簽訂,只是破產收購的第一步,後面還有許多工作需要雙方努力,希望貴方有所準備。我相信經過我們的共同努力,正如汪總所說的塑機廠的破產收購一定能成爲湖江市體制改革,企業破產的優秀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