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生產銷售假藥、劣藥的如何處罰?
對生產、銷售假藥的,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並處違法生產、銷售藥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藥品)貨值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有藥品批准證明文件的予以撤銷,並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機構製劑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生產銷售劣藥的,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並處違法生產、銷售藥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藥品)貨值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或者撤銷藥品批准證明文件、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機構製劑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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