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輕的弟子們停下手中的劍,上上下下的打量我,不時低語幾聲,好像我是個怪物。我閃了閃,想躲到他背後去。他卻笑嘻嘻的把我一把揪出來,拉着我一起去找老道士。
老道士看見我很吃驚。不過他並不搭理我,只用一個淡淡的手勢,把他招了過去。
一個絡腮鬍子的中年文士歪坐着,像是受了重傷,一臉憤懣。污血把他漂亮的紫色袍子染得烏糟遭的,還弄髒了老道士房裡的紫檀木椅子。
“舅舅——”
我聽見他這樣喚着那個中年人,聲音裡有了些惶惑不安。我自己找了個地方坐下來,瞧着。他們說了一些什麼月亮什麼魔教,我聽不懂,坐在那裡還是侷促。老道士,他該是我的老相識了,卻是不理我,臉色凝重得可以擰出一盆水來。其他人更不理我。只有他回頭望了我一眼,我連忙朝他做了一個鬼臉。可是隻來得及做一半就僵住了,他的眼睛溼漉漉的。
老道士皺着眉只是說:“梅居士,這是怎麼說?損兒和梅姑娘——貧道一向是知道的。這一回損兒出關,連日子都定下了。怎麼說變卦就變卦?”
這時候屏風後面,轉出來一個纖瘦的人影。好像是個比我大點的女孩子,穿着玄色紗衫,腰配長劍,厚厚的面紗把臉都遮住了,只露出一對水汪汪的眼睛,腫得跟桃子一樣。那女孩子並不過來,只是遠遠的站着,冷冷道:“何真人,我心意已決。”
可他就那麼衝了過去:“梅梅——”
叫梅梅的女孩像被燙了一下,猛地縮了回去。
他緊擰着兩道筆直的眉毛:“梅梅,給我一個解釋。”
梅梅沒有遲疑許久,揭下了面紗。我嚇了一跳,真難看。原來她被毀容了。我很重的心忽然輕了,靠在椅背上,去看他。
“哈!”他忽然發出一聲嘲笑,“梅梅,你在跟我開玩笑嗎!”
他的聲音好大,我又被震了
一下子。
“你以爲我是誰——我怎會因爲你容貌受損而拒絕娶你?”他越說越快,聲音越來越響,“我們從小一起長大,這些年我都心心念念記掛着你。我沒有父母,舅舅,此事全憑你和師父作主。但無論梅梅變成什麼樣子,我心裡的意願,決沒有半點改變。”
中年人也趁勢勸女兒:“你看,絡煙,我早說過嘛。你又何必固執,讓你表哥爲難呢?”
梅絡煙環視了一圈,輕聲道:“事已至此,不必多言。我說了不嫁,今生便是不嫁了。爹,話已帶到,我們這就向何真人告辭罷。”
“梅梅!”像是沒想到她一點也不留餘地,他急了,就要追出去。
梅絡煙越走越急。
“——瘋啦?”我終於忍不住了。就算沒人問我,我也要大聲說出來。
“不好笑麼?這樣醜八怪,你就真喜歡和她過一輩子?”
他們都轉過頭來瞪着我,像在看一個怪物。
那時我懵懂不明,後來才領悟到我真的是個怪物。他們對此感到恐懼。老道士何觀清曾經燒了我母親的屍體,說明他對我們其實只是一知半解。實際上對付蟄族的人,火是沒用的,因爲我們體質不同,走路比風還快,除非等我們停下腳步——那就是說,滅亡。
我們唯一的對手只存在於傳說中,很多年前來自西域的一個英雄。我們的本事很大,可以隨便要人性命。但是我們有一個致命死穴,這個死穴因而成爲族中最大的秘密,一般的族人都不知道,只掌握在族中巫師和高級的統治者手裡。這個英雄不知怎的卻把這個秘密探聽到了,因此選好了對付我們的時機。
他在慕士塔格峰開滿優曇花的山頂煉成一把匕首。靠了這把匕首,那個英雄屠殺了我們成百上千的族人,直到最後我們的首領,一個女城主出來了,她想出了一個毒辣的計謀。女城主裝作一個無知的少女,騙得那個英雄信任。於是那個英雄被城主用他自己的匕首殺死,屍體沉到了大孤山深處、攬月城後面的一片茫茫鹽湖裡。只是
不久,城主也去世了,臨死的時候她說,那一片鹽湖,從此要叫做灌愁海。
在那以後我們的族人收斂了很久,不再涉足中原。在大孤山一帶原來物埠人豐,不愁捱餓,我們可以安居樂業。所以在中原,將近一百年過去了,關於我們族人的說法漸漸消散,偶爾有人聽了,也以爲只是一種海外怪譚。直到最近這十幾年,我們迫於生計,重出江湖。
我在灌愁海邊清涼的石洞裡,和方姑姑討論這些故老相傳的往事。我問她,那是什麼重大秘密呢?
方姑姑笑而不答。
可是她不說,未必我就沒辦法知道。後來我說,英雄的那把匕首,一定是隨着女城主一起葬了。
方姑姑說不是的。匕首還在世上,但是被封了起來。女城主不要那不祥的東西。
根據方姑姑占卜的結果,那把匕首,是族中所有城主的魔星。
方姑姑是蟄人裡面最老的一個女巫,有一百歲了。她教過我很多,包括怎樣把嘴脣貼在人的脖子上。我不太喜歡那一種方式。當溫暖的液體在脣齒間蔓延,我找不到很多族人所津津樂道的那種快感,只覺得噁心欲嘔。
方姑姑說,這也算正常的反應,但我必須習慣,否則終有一天要活活餓死。
開始我不同意。飢餓難耐的時候,我想出一個辦法,吸了自己手臂上的血。這個法子後來令我大病一場。方姑姑開導我,說可以用驚鴻宮殺手獨有的採血方式,或者說是一種驚世駭俗的武功,用手指直接抽人的頸血。我終於依從了。
那種方法是蟄人的傳奇,可以使我們在月光之中,跳出最美麗的舞蹈,殺死最強大的獵物,然後,吸血,看落紅翩翩。
但是方姑姑沒有說它的害處。學成之後,常常我會控制不住自己,即使不想吸,也要抓住一兩個活人,放出鮮血來弄死他。這種要求見血的慾望如此強烈,以至於我不想殺人的時候,竟不得不用自己的血來平息。
我想,這也就是爲什麼,驚鴻宮的殺手在江湖上所向披靡。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