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人證有名有姓,又有來歷,聽起來便先可信了兩分。
項王府的人自然也不是大街上隨便拉來的,同樣經過了嚴格的挑選和考研,能派到外面做眼線的,不光有其過人之處,更重要的是忠心。
常秦相信這個曹允決不可能背叛項王府,最壞的可能就是他聽信了繆誤的消息,弄錯了。這樣的大事弄錯了自然也要擔罪責,可最壞這錯在曹允和相關的幾人,多加斡旋便可不波及項王府。若是趙鈺肯開恩,這幾日還可保住性命,發配到南疆,過上幾年還能回來。
常秦迫切地想讓曹允上金殿對質,事情已經到了這樣的地步,他不能牽扯趙元項。
他也不知道事情怎麼就到了這樣的地步了,他明明就是爲了趙元項好的,可是趙元項不領他的情也就罷了,還被人反咬一口。這樣下去,他的性命不保不說,得罪了趙元項,他的家人都不知道要落到什麼下場了。
“請王上允許曹允上殿對質,究竟是不是栽贓,誰栽贓了誰,自有分曉。”常秦不理會身後那些人蒼蠅一樣地數落,直接向趙鈺請求。
“曹允現在何處?”趙鈺問道。
常秦道:“曹允在城西十里巷有個院子,門前掛着一幅門神,遣人過去一看便知。”
趙鈺命人去把曹允帶來,把帶來也要一會兒功夫,趙鈺就問起了南疆的事。
“你這回出征南疆,將那些海寇收服,實乃大功,只是着實兇險了些。聽說你受了傷,可痊癒了?”趙鈺關切地問道。
趙元慎暫且將戴氏一世放下,轉而道:“回父王,都好的差不多了。這次海寇的確兇險,善於海戰,更是造出了超越我大同的快船和飛箭。而我大同海疆,這些年演練、休整沿用的依然是舊法。兒臣請父王指派善於海戰之人到南疆督導,強我大同水軍。”
趙鈺頷首:“這人選還需多多斟酌,改日再議,聽聞你斬殺敵將於陣前,後來雖然身受重傷,卻在昏迷前運籌帷幄,不戰而屈人之兵,可有此事?”
“兒臣並非不戰,而是得知敵將動向,設局使其互相殘殺罷了。那海寇分東、南兩個部落,兒臣得知,自兩年前起,他們就因分贓不均而時有矛盾,上一年南部統領之子在一場互鬥中喪命。雖是意外,可兩邊的樑子是結下了。兒臣分派了使者到東、南兩部,告訴東部,日後他們劫來的物資財富可拿取七成,其餘上繳我朝,便可報平安,而告訴南部上繳五成即可。又讓信使假借醉酒之機,將事情透露出去,兩邊自然起了爭執。兩部自相殘殺,竟去掉了六成實力,我王軍趁勢將其剿殺。”趙元慎回稟着。
這樣的反間計雖然湊效,但他假託了朝廷默許他們暗地分贓,到底還是不光彩。可是趙元慎毫不忌諱,通通說了出來。
這在那些酸儒和常秦這樣的莽夫耳中自是不光彩的,可是趙鈺、杜建輝這樣的老人聽了,無不捋須頷首而笑。
早年大同王軍缺軍餉,面對中原大朝廷缺供奉,面對錢塘水患缺堤壩銀……稅收不上來,能找上的能捐的也都捐的差不多了,趙鈺就想出個法子來假裝海寇,打劫海寇劫回來的財物或是敵國的商船,着實解了不少燃眉之急。
逢大事,不拘小節,趙元慎這樣的做法非但不讓他們反感,還讓人覺得應變機智,有大將之風。
常秦卻不屑地道:“我老常雖沒讀過什麼書,可人當守諾,說出去的話就是釘下的釘,怎能扯謊?盛王殿下此舉,也太沒有那什麼的君子之風了。”
“照愛情說就該上去硬拼了?下一回就派愛卿去。”趙鈺冷笑了一聲。
能被趙鈺稱上愛卿的都是四品以上的官員,常秦從來都沒當得起這句“愛卿”,奈何他自己沒有覺察出來,朝堂上的人反倒是先品出味兒來。
有那與他相好又站得近的,就在他身後拉他袖子。那等着看他下場的則是竊竊私語,說這曹允怎麼還不來,該不會不來了吧。
趙鈺一句一句地問南疆的情況,趙元慎句句作答,過了一會兒功夫,去請曹允的小太監和護衛回來了。那護衛捧着一隻匣子站在殿外,小太監一臉地焦急和苦相,朝着玉階之上服侍的易公公皺着眉搖了搖頭。
易公公眉心一緊,下了去,一問之下也變了一臉苦相,他邊往回走,邊憐憫地看着常秦。
趙鈺斜睨虎眸問道:“人是找着了還是沒找着?是活着還是死了?”
衆人屏息,易公公苦笑着道:“王上,人是找着了,的確在常統領大人所說的院子裡,只是已經懸樑自盡了,留下了一封遺信。”
朝堂大譁,竟然已經死了,那豈不是死無對證,還有什麼遺信,這常秦和項王府是要倒大黴了。
“快,呈上來。”趙鈺招手命令道。
那小太監從侍衛手上取了木匣,奉給易公公道:“曹允遺信和他的印信都在此處,奴婢去時,就在那兒放着。想是他都收拾好了,才懸樑自盡的。”
常秦愣愣地看着那匣子被捧到了趙鈺面前,這怎麼可能,曹允自盡了?爲什麼要自盡……
這人一旦蠢起來是沒有法子的,衆人都明白了是怎麼回事,獨獨這個常秦還丈二和尚摸不着頭腦。
“大膽常秦,看看你都做了什麼。威逼手下,捏造證據,栽贓忠良,還妄圖陷項王於不義,你可知罪?”趙鈺大聲呵斥道。
那遺信連同那匣子,劈頭蓋臉地朝着常秦砸了過去,哐噹一聲砸在他腳下,他撿了起來,字還認不全,看了看竟是看不懂。
西都府尹裴大人此刻正在後面,劈手奪了過來,替他念:“小人曹允容稟,小人自服侍項王殿下以來忠心耿耿,於三年前出府,名爲打理庶務,實爲潛身戴家,刺探戴家及其與聲望軍供給。初時,小人受人指使,不知輕重,後明白此事牽扯大義,實是不該爲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