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歡在懾服了揚州衆將後,立刻對各部進行重新整編,他將所有步軍和失去戰馬的騎兵編成了六個千人隊,騎軍按照輕、重騎兵分別編成了十個千人隊,其中重騎兵只有三個千人隊,顯見在前次的作戰中重騎兵損失最爲慘重,編余者劃歸怯薛軍,由此除去傷病得兵將共計一萬七千餘人。
在對各千戶進行混編的同時,脫歡又以作戰不利爲由撤換了部分軍官,而空缺則皆有他的怯薛軍中選派。而正所謂一人得道雞犬升天,他身邊隨侍的執事們,包括火兒赤(佩弓矢者)、雲都赤(帶刀者)、昔寶赤(鷹人)、寶兒赤(廚師)等,都位居千戶,那些侍從也很多接任百戶。
馬紹大概估算了一下,新編的十六個千戶,其中脫歡的親信就佔據了十個,如此便將揚州的軍權牢牢的控制在手中。而這麼大的人事變動,居然沒有引發動亂,各部都在極爲平靜的情況下接受了改編,並遵照王命前往各處佈防。
馬紹對軍權能夠平穩過渡十分欣慰。他在朝中多年,自然清楚怯薛軍成員皆是由大汗親自挑選,他們必須忠誠地爲他服務,不辜負他對他們的信任,且有着嚴格的軍紀。但同時他們也享有非同一般的特權,一個普通的怯薛軍人的地位甚至高於千戶官,這也廣爲蒙古兵將接受,他們到任自然不會引發牴觸情緒。
至於這些赴任的怯薛兵將的能力,馬紹雖然不能完全認同,但也不敢小視。能夠入選怯薛的人皆是貴族和那顏子弟,其中蒙古那顏的子弟在人質中最高貴。而那顏對大汗和諸王處於絕對從屬的地位,高級那顏還參與選舉大汗、商議國策和掌管國政,這些人質便是怯薛軍的天然成員。
那顏也是蒙古的既得利益階層,他們通過賞賜和戰爭中的擄掠,擁有大量的牲畜、財物和奴隸。建立特殊功勳的那顏,還被授與種種特權,可以說那顏階級是成吉思汗“黃金家族”統治的支柱,所以能夠入選怯薛的那顏子弟同樣不是簡單人物。
且不說他們自幼接受騎射等作戰技巧的教育,也往往是家族中的優秀者,甚至是作爲家族世襲爵位的人選來培養,有過陪伴父兄領兵作戰的經歷。而能夠入怯薛爲質,他們會將此作爲無上的榮譽,同時也是爲以後的發展打下基礎,因爲朝廷中重要官員多由怯薛出身的人充任。
如果這個時候,馬紹還對脫歡的所爲能夠容忍,甚至爲其的殺伐果斷點個贊,可接下來的事情就已經衝擊到他的道德底線了。脫歡在整肅完軍紀後,並沒有宣佈退堂,而是頒佈了一系列的命令。
首先下令徵調杭州城內所有官員、貴族及商賈豪門所豢養的私兵,限明日卯時前攜帶兵器、馬匹及十日糧草到南門校場接受點集。有故意隱瞞、拖延,或者屆時不到者,立即抄沒家產,男丁一律充軍,女眷充爲官伎、或入營中爲奴。
接着下令凡是城中家產摺合元治鈔五十錠以上者,要捐納家產三成作爲賞軍之資,限三日之內自行運到王府,領取憑證;即日起所有糧商將糧食封存,由府衙遣人按時定量售賣,有私藏者一律處斬,家產盡數抄沒,男丁充軍。
再一道命令便是籤徵丁壯,這個便比較複雜了。而馬紹也感覺到自己之所以籤徵失敗,還是考慮的太過簡單了,以至於無從下手。而脫歡在這方面明顯要有經驗的多,針對不同的戶別加以區別。
以馬紹所知,元朝的戶籍制度,可謂囊括了百家,顯得尤爲複雜。元廷把全國居民按照不同職業以及其他某些條件劃分成若干戶計,統稱諸色戶計。他們所承擔的封建義務有所不同,隸屬和管理系統也不盡相同,而且一經入籍,就不許隨意更動,往往世代相守。諸色戶計主要分爲以下幾類:
軍戶,出軍當役的人戶。軍戶的多寡直接關係到國家的安危存亡,在諸色戶計中尤其受到元朝政府的重視。按蒙古、探馬赤、漢、新附諸軍之分,軍戶也有蒙古、探馬赤、漢、新附軍等名目戶稱。留在漠北的蒙古人除了以驛站系統當役的人戶外,基本上仍按萬戶、千戶的編制在一定的區域內屯聚牧養,一般一有戰事就從他們中間起軍出征。至於進入內地的蒙古人,絕大部分以軍戶著籍,這就是蒙古軍戶。每一軍戶出軍當役的人數,依軍事需要和軍戶的丁力等具體情況而定。
站戶,在站赤系統服役的人戶。軍戶、站戶佔地四頃以內免稅,四頃以外依例課稅。蒙古牧民要提供對驛站的一切負擔,其中包括對驛站所應負的一切勞役,供過往使臣的飲食,提供交通運輸所需要的站馬、鋪馬和車、牛等等。
匠戶,爲國家和皇室從事各種工藝造作的人戶。他們須繳納地稅,也負擔雜泛差役;竈戶,在國家經營管理下以煎鹽爲生的人戶,又稱鹽戶、亭戶。按國家規定的數量繳納額鹽,支取工本鈔或口糧,嚴禁私賣鹽貨,其他賦役得到寬免或優待。
僧、道、等宗教職業者他們各有專門戶籍。在其佔有的土地中,凡屬皇帝賞賜和元初舊產的,均能免稅。續置土田尚須驗地科徵,享受免役權;儒戶是指讀書授徒的儒生,他們亦分別著入專門戶籍,也要負擔雜泛差役。此外還有打捕戶、鷹房戶等專門爲皇室獵獸以及捕養行獵時所用鷹隼等動物的人戶,規定必須送納皮貨和野味,以代應繳納的絲料和包銀。
民戶,則是一般的種田戶,包括諸投下種田戶、皇室和諸王妃子的從嫁民戶,隸屬寺院的永業戶等。對北方民戶徵收丁稅和科差;對南方民戶徵兩稅,均須負雜泛差役。此外還有百工、技藝、醫、運糧水手、香莎糯米、財賦、火佃、舶商、驅奴、綿馬、採珠、養老、樂、織、娼、淘金、鈔等戶。
本朝以年滿十五歲至七十歲爲成丁,脫歡令軍戶和站戶凡成丁皆在籤徵之列,加入其所屬千戶,參與守城作戰;其它諸色戶除免役戶外,成丁皆在徵調之列,居城關應徵者以坊裡爲界,以坊司里正爲百夫長,社長爲十夫長。居村社者則以各鄉長爲百夫長,都頭爲十夫長。
脫歡令被籤徵者於明日午時前自帶工具和糧食到府衙接受點集,由有司按照籍冊點驗,參與修築城防、搬運物資、修造守城器具,並在危急時刻參與戰鬥。人數不足者可與附近村落相併爲一社。地遠人稀處,難以相併的雖不滿五十家,準自立一社。亦允許三村、五村合併爲一社。但若是一坊延誤則則斬里正,一社延誤則斬社長,抗拒籤徵者則滿坊皆斬。
而後,脫歡再頒佈了十殺令:有叛逃者殺、通敵者殺、投敵者殺、不聽號令者殺、怯戰者殺、散佈謠言者殺、煽動鬧事者殺、趁亂打劫者殺、囤積居奇哄擡物價者殺等。同時頒佈宵禁令,每日申時至卯時,無公務者不得上街,違反者殺無赦……
“殿下,將丁壯全部點集,戶中只餘老弱病孺,他們如何過活!”衆官領命而去,大堂之上只剩下馬紹和脫歡幾個屬官,移至後堂落座後,他滿臉憂鬱地問道。
“馬右丞,現在南軍剛剛圍城,還未全面展開攻城,屆時危機之時不免會有膽小怯懦者,或是投敵者會做出開城投降,殺官作亂之事。只有將這些丁壯都集於一處,以嚴刑恐嚇之,以酷法約束之,才能避免內亂。至於那些老弱婦孺也只能盡力賑濟,此外也就聽天由命了,能否活到解圍就看個人的造化了。”脫歡言道。
“如此豈不太過殘忍,畢竟百姓纔是立國之本!”馬紹聽罷緊皺眉頭,沉吟片刻勸道,還想讓其改變主意。
“馬右丞,本王又何嘗不知,但是爲保住城池,只能如此,該捨去的就要捨去。”脫歡嘆口氣道,“馬右丞主持城中政務,切記不可有婦人之仁。明日開倉放糧只能有一個時辰,每戶每日給糧不得超過一升。”
“即便只餘老幼,每戶每日一升米,只怕難以苟活啊!”馬紹又是一驚道。
“馬右丞,若是南軍攻城不下,必會圍城,待我們糧草耗盡不戰自降,所以我們要早作準備。”脫歡言道,“不僅百姓要減少發放,就是軍中也要減少定額,正軍每日按照每日兩升發放,每五日一給。而馬匹無法放牧,每日也要消耗大量的糧食,怕也只能先將病弱的馬匹宰殺,以減少消耗。”
“殿下,那些丁壯怎麼辦,他們要自帶糧食,每日供給又極少,不出十日只怕就都要斷糧,恐怕要生出事端來的!”馬紹又不無擔心地道。
“唉,右丞以爲又有多少丁壯能活過十日。戰事一開,每日傷亡何止成百上千,那簡直是屍山血海,拿人命去填!”脫歡再嘆口氣無奈地道。
“殿下是要先將那些丁壯消耗掉,以節省糧食?”馬紹聽了不無怒氣地道,這簡直就是草菅人命,視人如草芥。
“馬右丞非是本王殘忍,而是事實如此。當年我軍征伐泰州,圍城只月餘,糧草便已耗盡,城中的樹皮、草根都被啃噬一盡,人們只能易子而食,大軍入城後只餘滿地白骨。而我軍在糧草耗盡之時,同樣會從每十人中選出一人,將其宰殺而食,只爲能有更多的人能活下去。本王如此嚴控糧草,也是爲了防止人相食的慘劇發生,而非生性殘忍!”脫歡卻換上了一副悲天憫民的模樣沉聲道。
“那殿下下令強徵富戶財產,又籤徵其私兵,他們會不會作亂呢?”脫歡之言讓馬紹無法辯駁,轉而又說出自己的擔心道。
“想必馬右丞也知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的道理,若要想守住城池,必須要設法鼓舞士氣,那就只有重賞才能夠激勵士氣,讓兵將們死戰到底。而揚州府庫又有多少金銀絲帛,理當由那些大戶豪門獻出一些犒賞兵將們。”脫歡解釋道。
“再有我們要設法與南軍和議,拖延時間,以實現玉昔帖木兒的計劃。右丞兩手空空的去南朝大營求和,只憑紅口白牙就能說服南朝小賊?還是需要獻上金銀寶物纔有可能接受我們的求和,而要達成協議,只怕不知道需要多少纔夠,這等於我們在拿金銀贖取滿城軍民的性命,又不是本王和右丞貪佔了去!而我們將他們的私兵全部徵調一空,編入軍中,即便他們想要作亂也沒了仗勢。”
“殿下好一個釜底抽薪之計,下官真是佩服!”馬紹這句話倒不是言不由衷,想想昨日自己還面對嚴峻的形勢束手無策,而脫歡卻輕易的收復了衆將,並將物資全部控制在自己手中,從而進一步穩固了權力,自己也被其輕易的架空。而這些事情實施起來也是一環緊扣一環,讓人想反抗也有心無力,無從下手。絕非其看起來那樣魯莽,以權勢和刀兵相脅,而是經過深思熟慮的。
“右丞拗讚了,本王哪裡懂得什麼計謀,不過是小聰明。而右丞纔是有大智之人,只有能與南朝達成和議,讓其退兵,才能夠保全滿城的軍民。”脫歡卻是擺擺手笑着道。
“和議之事,本官已是技窮,一切聽從殿下的吩咐!”馬紹知道和議達成,也就是自己身敗名裂之事。他清楚南朝小皇帝的胃口是整個淮東,而非僅僅那些金銀,他一旦答應換得南朝撤兵,也會被視爲賣國賊,在朝堂上再無立足之地,所以必須得拉上鎮南王,否則必會死無葬身之地的下場。
“呵呵,這等軍國大事,還是要仰仗右丞,本王確是幫不上什麼忙,但是可以爲右丞爭取一個合適的時機!”脫歡怎能聽不出其中的意思,乾笑着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