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的趙昺與兩人談話,總覺的有股如鯁在喉的感覺,讓他不由的懷念起老師鄧光薦,那是個直脾氣,有一說一,有二說二,從來不知道委婉爲何物。而當時自己卻因此與其發生了不少誤解和爭執,還多虧應節嚴在其中周旋,否則以他年幼時的‘暴脾氣’,只怕當初早就將其逐出帥府了。
不過這麼多年過來了,趙昺也逐漸懂得這些臣僚們說話的方式。首先要仔細斟酌,話語中不能出現違禁或是僭越的詞彙,否則不管你說的對錯,都要遭到彈劾,甚至丟了小命;其次要學會察言觀色,別給自己找不痛快;三是說話要拿捏好分寸,有事不能直言,要懂得‘委婉’,說的直白點就是藏半截、說半截,試探着來,以免失去了轉圜的餘地。
趙昺對這種攥着拳頭大家玩兒猜謎的遊戲,十分無奈,耗時耗神倍覺辛苦。你要從一堆廢話中抓住關鍵詞,找到要點,才知道其要說什麼事情。而後還要仔細分析,其如此說是想達到什麼目的。如此談話就成了一場鬥智鬥勇的遊戲,雙方明槍暗箭,你來我往,從中尋求解決之道,冗長的談話往往要持續多個回合纔能有結果。
當然這種方式也非沒有好處,起碼大家都有充足的時間考慮,不會一下子弄僵了,導致難以繼續商議。而趙昺也從其中受到‘磨礪’,學會談判的技巧和說話的藝術,能用隱晦的言語表達自己的意思,從而讓臣僚們能體會聖心,知曉聖意,從而做出正確的決定。
臣子們也要表現出足夠的睿智,若是你沒有從看似無意的話語間猜到皇帝的意思,或者會錯了意,那就別怪皇帝沒有給你機會,丟官不一定,一條冷板凳卻是坐定了。趙昺認爲這其實就是上位者的甩鍋大法,事兒辦錯了,那是你當臣子的做錯了,而我從未說過這樣的話,鍋當然扣不到自己的腦袋上。
當然能夠上殿議事的官員也皆非易於之輩,哪個不是混成了老油條,讓他們輕易背鍋也非容易的事情。自會想方設法的避免自己成了背鍋俠。當然也有人願意做,勇於替皇帝背鍋,而這種人趙昺卻也不敢用,如秦檜替高宗背鍋、王黼爲徽宗扛事,都是有極強的權力慾和目的性,他替你背了鍋,結果你可能就送了命。
剛剛雙方的談話其實也是暗藏機鋒,重新恢復三省,看似是自己佔了便宜,其實趙昺卻點出那可不一定。因爲粗看像是在分相權,但實際上對皇權與相權都有所分割,因爲他明白世界上沒有完美,任何一項制度到了精明的帝王與權臣手中還是會找出無限的紕漏。
皇帝可以用使臣、內官來代越,權臣則通過儒學門第這一工具輕輕鬆鬆跨越,從而一掌權利。徽宗還搞出一個‘御筆’制度,是自己可以繞過一系列制度,來直接下旨到事務部門,讓當時即便權傾朝野的蔡京也無可奈何。
而有人會說三省制度可以稱得上是現代制度的雛形,是十分先進的行政管理制度,你一個穿越者應當十分明白,爲何還會猶猶豫豫,不是傻,就是傻啊!可身處其中的趙昺卻明白,古代的三省六部制與現代的三權分立真不是一個概念。
三省六部是一個行政整體,而三權分立中三權是平等的,與三省六部是有明確的不同。三省中,中書省起的是議政、草詔的工作,實際上可以看作是取代了帝王朝議的權利;門下省則是對相關草詔進行復審,實際上是取代了相權中的部分權利;尚書省則是實際的執行機關,六部則是尚書省中中的執行部門。從中不難看出中書、門下似有議會、監察機關的功能,但實際上還是有着區別。
首先立法權實際上依然保留在帝王手中,門下的監察功能更像是相權用以對抗皇權的工具。而尚書省作爲實際執行機關,似乎被排除出了帝權與相權的角逐。但實際上尚書省與六部之間的關係也存在着相權與帝權的微妙平衡,尚書主官是對帝王負責,而六部則是對相權的唯命。
所以趙昺私以爲三省六部是同時對皇權與相權的重新整理與分配,並不與三權分立扯上啥關係。且從現代的角度看,三省制似是很科學,但問題是行政效率低下,更重要的是皇帝的權力得不到體現。而尚書省的權力過大,畢竟統率六部的是尚書省,有架空皇帝的危險……
“伯厚,所言吾也是深有所感,陛下辛勞,則乃是臣子之過啊!”謝枋得嘆道。
“朕疲憊之時也曾想過,君放手以吏治民確可讓朕輕鬆一二,但常有官吏行爲不端,以致傷民,而怨朕昏聵,如此也難心安。”趙昺也輕嘆道。剛剛他已經放出風聲了,自己太累想要將權力下放,可又擔心官吏不法而害民。
“《外儲說右下》說:人主者,守法責成以立功者也。聞有吏雖亂而有獨善之民,不聞有亂民而有獨治之吏,故明主治吏不治民。說在搖木之本,與引綱之網。故失火之嗇夫,不可不論也。救火者,吏操壺走火,則一人之用也,操鞭使人,則役萬夫。”王應麟言道。
趙昺對於這些愛弔書袋子的士人們有時真的很無語,常常引用些艱澀難懂的聖人言,若是前些年他聽了肯定傻眼,不知其所云何意。好在這些年經過刻苦學習,也能知曉一二。這裡人主是指君王,君王的職責是治吏,也就是治官,不是治民。
這一段話的主旨是講,君王的職責是管理官吏,官吏的職責是管理百姓,官吏有問題,不能責難百姓,要向官吏問責。百姓那兒有什麼事,諸如失火這一類意外,是官吏的失職行爲,要問責,而意外失火時官吏的職責是充分利用自己的組織資源去撲滅火災,那樣的話國家的管理便能綱舉而目張。故明主的職責是治吏而不是治民,把官治好了,社會方方面面的秩序自然也就理順了。
“《商君書·禁使》雲:上與吏也,事合而利異者也。今夫騶虞以相監不可事。若使馬,馬能焉,則騶虞無所逃其惡矣,利異也。利合而惡同者,父不能以問子,君不能以問臣,吏之與吏,利合而惡同也。夫事合而利異者,先王所以爲端也。陛下所憂,亦正是先賢所憂也!”王應麟輕笑着也跩了段文道。
趙昺明白他這段話講的道理,其實說的兩件事兒:一是講在國家管理上,君臣二者誰也離不開誰,這是指“事合”,然而從利益關係上不是相合的,吏謀私利,勢必侵害國家公共利益。
而騶與虞是指養馬與趕馬的馬伕,說的是如果馬也能視、能言,那麼騶虞的一切劣行惡跡便不能有任何隱瞞,故兩者之間的利害關係有相反的一面,這就是所謂“合而利異者”。商鞅是以這個來比喻官民的關係。官員是統治和管理民衆的,官民這二者是國家行政機構必備的要素,這是講合。
然而在利益關係上,如果官員謀取個人的私利,那必然與民衆的利益相對立,如果民衆能視能言那麼官員的任何私惡皆會被揭發出來,官員便無所逃其惡。馬是看得見,不會說話的,而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當然看得清,百姓的嘴也能把看到的惡事說清楚,如果放開百姓的言論,那麼官吏便無所逃其惡了。
反之,如果雙方的關係是“利合而惡同”,如果事情的雙方利害關係完全一致的話,即使是父親問兒子,君主問臣下,也不會道明利害關係的真相。這也是商鞅擔心的,放開讓百姓說話,揭露官員的劣跡,那官會怎麼辦呢?
他們就會利用在官的職能以治民,從而保全自己。以白話來說就是在一個地區或者單位,官吏與官吏之間,利益關係是相通的,好惡也是相同的,故要出問題時,誰也不會出頭告發這件事,往往形成串案、窩案。
因此,在地方上掌握一定權力的一些部門事業單位,如果一把手作案,往往帶出來班子內一批人都參與其事並利益共享,這就是串案窩案連綿不絕的原因。因此在官僚機構系統內,要建立監察機構,必須使兩者之間的利益和管轄上的隸屬關係相異而不是相合,也就是相互制約之意。
“嗯,我朝御史臺是隸屬於中書門下,若是丞相違法又有誰來監察呢?”趙昺點點頭,同意他們的說法,可又生出一個新的問題,三高官官若是違法違紀,那怎麼辦?
而以他所知,宋朝的臺諫雖然有監察百官之權,但是權力十分有限,更像是一個擺設和打擊異己的工具。自己上臺後委任鄧光薦爲御史中丞,其實更多的也是依例擡高他的地位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