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不如變化,原本大年初一出遊的打算因爲張楓臨時有事兒擱淺了。
除夕晚上守歲的風俗擱哪兒都一樣,但張楓因爲今天上山的緣故有些累了,加上晚上還要回縣委那邊去住,所以吃過飯後沒呆幾分鐘就走了,約好明天一早回來,大家再出發去靈山風景區,車子倒是現成的,除了桑塔納,還有一輛三菱越野,到時候方嵐也會一起去。
回到縣委,張楓獨自坐在辦公室裡面,雖然開着電視,卻沒有放聲音,彷彿在看啞劇一般,擁有兩世記憶的他,對於央視的chūn晚沒有任何的興趣,感覺還不如那些有創意的廣告更好看一點兒,那幾個搔首nòng姿的主持人,想起他們幾十年後的形象,隔夜的飯都能吐出來。
窗外零零星星的傳來爆竹的聲音,街心huā園不時升起燦爛的煙huā,張楓這一刻的心情卻無比的孤寂,站在窗前抽了一支菸,回身關了電視機,張楓從抽屜裡面翻出一本塑封皮的影集,隨手翻了起來,第一頁映入眼簾的就是他與楊曉蘭在靈山風景區的一張合影。
張楓目光凝注在這張相片上,久久都不曾移動,前世今生,無數的畫面在腦海裡面交替浮現,讓他分不清那個是真哪個是假,甚至都分不清自己究竟是在夢境還是在現實,良久之後,才突然合上了影集,坐在椅子上長長的吁了口氣。
彷彿是夢魘一般,張楓睜開眼睛,覺得自己渾身都沒有力氣,自從半年前的那一場詭異的夢境之後,每當夜深人靜,他都會拿着往昔與楊曉蘭在一起時的照片發呆,今天這樣,已經不是第一次了,雖然明知道這樣不過是讓自己心裡愈加失落,他卻還是忍不住要看上一看。
桌面上的電話突然響了起來,將張楓從失神中驚醒,伸手搓了搓的面頰,吁了口氣,張楓抓起話筒,道:“喂?哪位?”他這部電話大多時候都是內線,外面打進來的電話都要經過秘書那裡,極少能直接打進來的,當然也有例外,比如現在這個。
話筒裡面傳來一陣輕快的笑聲,然後就是小唐夾雜着大量湖南方言味兒的普通話:“書記新年好今晚還在辦公室值班嗎?”
聽到小唐歡快的笑語,張楓的心情也莫名其妙的好了起來:“小唐啊,啥時候到家的?”
小唐笑yínyín的道:“回來兩天咯,本來想打電話給您的,又怕打擾您。”
張楓笑道:“這會兒又不怕打擾了啊,我啥時候忙啥時候有閒,你還不清楚啊。”
小唐咯咯笑了起來,似乎回到老家之後,心情愈外的開朗,笑聲也輕快了很多:“張書記,年後要到三月初才第一次搖號,中間隔着半個多月呢,我是不是先回縣裡一趟去報到?”
張楓道:“那倒不用,到時候你直接去上海吧,估mō着,你得在那邊呆多半年。”
小唐笑道:“那多不好啊,縣裡的工作怎麼辦?”
張楓道:“什麼怎麼辦的,辦公室這邊也沒啥事情,高速路上的工作又不是三五個月能定下來的,放心吧,沒人佔你的辦公室。”
小唐這才喜滋滋的掛了電話,顯然,這丫頭打電話拜年不是主要的,打探消息纔是目的。
張楓被小唐的這個電話一干擾,也沒心思繼續看影集了,隨手把影集塞進辦公桌,扭頭看了看牆上的石英鐘,已經晚上九點多了,想了想,抓起話筒,撥了於梅的移動電話,方纔小唐的電話倒是提醒他了,真要等到午夜之後,恐怕拜年電話就打不通了。
接到電話的時候,於梅正陪父母在說話,回到京裡這幾天,每天都像走馬燈似的匆匆忙忙,父親更不用說了,母親倒是閒着,但身體一直都不怎麼好,於梅也沒有多少時間陪在跟前,今晚除夕,她特意跑回來陪父母說會兒話,晚上還得回到楊家去守歲,像他們這樣的家庭,到了大年初一,反而更沒有時間團聚在一起說說閒話。
等她放下電話了,一直坐在沙發裡面盯着電視屏幕的於博文隨口問道:“誰這個時候打電話給你?是小袁麼?”他一直都是管袁紅兵叫小袁的,對於這個女婿,於博文一開始的時候並不怎麼看得上,兩家聯姻更多的還是政治原因,不過後來小兩口的關係一直不錯,而且也沒有聽說過袁紅兵染上那些luàn七八糟的公子哥壞máo病,他的觀感慢慢纔好轉了。
於梅笑了笑,道:“不是,他這會兒還不知道忙啥呢,電話是張楓打來的。”
於博文“喔”了一聲,道:“就是你的那個天才學生啊?”
於梅的母親卻聽出另外一種味道來:“是不是給你治好病的那個大夫?”
於梅道:“是啊,張楓在有些方面真的很天才的,對了,媽,張楓家祖傳幾輩都是草藥郎中,還有這次搞出來的那個一粒清,也是他的方子,您看,是不是讓他幫您看看?”
於博文皺了皺眉,道:“你**病都不知道找了多少名醫了,中醫國手也都不老少,難道還不如一個二十郎當的土郎中?你就別瞎折騰了”
於梅卻道:“爸,那我的病怎麼說?這可不是碰巧能解釋的。”
於梅的母親附和道:“是啊,梅子的身體恢復得很好呢。”
於博文皺了一下眉頭,卻沒有多說什麼,不過顯然不怎麼看好於梅的這個主意,但於梅身體好轉卻是事實,這事兒儘管心裡存疑,但他卻不是不講理的人,心裡何嘗沒有試上一試的念頭,不過是自己的身份地位不同,不管做什麼事兒,不得不多想一些罷了。
於博文的妻子姓葉,叫葉紅,小名紅葉,正經八百的紅sè家族出身,而且還是出生在戰場上的,或許是先天不足的緣故,從小身體就不咋樣,加上兒時生存環境不穩定,東顛西跑的,身體受了虧,便一直都有些虛弱,於博文跟葉紅差不多是一塊兒長大的,不過比葉紅要大一些,小時候就比較照顧葉紅,後來也就慢慢的走到了一起。
於家人丁單薄,有沒有什麼家族血親,但於博文又能走到今天,這裡面有着很大的特殊原因,其中葉家的關照只能算是一部分,於博文也算是根正苗紅的紅sè子弟,只是從祖輩開始,一直到父母這一代,全部都爲國捐軀了,有的死在正面戰場上,有的死在地下工作當中。
於博文之所以會在那場大運動當中被關起來審查,也跟他家裡曾有人在舊政fǔ做過高級將領有關,葉紅也是在那個時候生下的於梅,原本就有些虧損的身體愈加的嚴重,能拖到現在,也跟他們家的身份地位有很大的關係,放在普通人家,早不知都死了多少次了。
葉紅見於博文不說話了,便微微一笑,她雖然這些年大多時候都是在病chuáng上度過,但卻眼明心亮,什麼事情都看得極爲通透,丈夫的心思她也多少能猜出一些,暗自搖了搖頭,轉而問於梅:“你認張楓做弟弟了?”
於梅“嗯”了一聲,道:“本來我也不打算這麼快就幫他的,最起碼也得在基層磨礪個幾年再說,可有人比咱們急得多,張楓又接連遇到了不少事,所以就引他去見孫叔叔了。”
於博文聞言卻側過頭:“你不是跟他合夥兒辦了製藥公司麼,還怕被別人搶走?”
於梅道:“哪兒呀,唉,跟您說不清,”頓了頓才接道:“我二叔的秘書都整天圍着張楓轉呢,何況還有別人也不是沒機會。”
於博文愣了一下,眸子裡閃過一抹亮sè,於梅說的二叔,自然就是袁紅兵的二叔,楊家這一代的老2楊柏康,還是他一手促成其到北原擔任省委書記的,但人就是這樣,他雖然因爲女兒的原因跟楊家走得很近,但那也是有限度的合作,相互利用罷了,楊柏康的秘書千方百計的去接近張楓,別人或許看不明白,於博文卻是洞若觀火。
他表面上雖然沒有說什麼,但心底裡對張楓卻是極爲看重的,起因自然是張楓的那兩篇文章,雖然那兩篇文章名義上是與於梅合作的,於博文心裡卻太清楚兩篇文章究竟是怎麼回事兒了,立論基本上都是張楓提出來的。
之所以會讓於博文如此看重,關鍵是這兩篇文章改變了他的命運。
於博文最初的觀點幾乎與這兩篇文章背道而馳,但於梅將文章發表之後,他便沉寂下來,有了進退裕如的迴旋餘地,隨後的發展也證明了張楓觀點的正確,那些觀點完全相反的人,如今是個什麼狀況,於博文比誰都清楚,若非張楓跟於梅的兩篇文章,於家便到此爲止了。
從那之後,於博文其實一直都非常關注張楓的情形,甚至於梅和張楓聯手辦製藥公司他都默認了,至於於梅帶張楓去孫延那裡,他更是心知肚明,但卻沒想到楊家的人會對張楓也起了覬覦之心,在他看來,張楓跟於梅之間的師生關係很牢固,別人極難從中chā手。
但楊家就不同了,於梅畢竟還是楊家的媳fù,如果有了孩子,那就更是要將楊家放在第一位了,所以,楊柏康的做法很難讓他有什麼別的想法,但從內心來說,卻還是不舒服的,在他想來,張楓已經是於家陣營裡面的人才了。
於博文淡淡的道:“還有誰有機會?”
於梅微微苦笑了一下,道:“跟我們一起開製藥公司的還有一個股東,專門搞研究工作的,是從美國回來的藥物學博士,叫陳慧珊的,您猜猜是什麼人?”
於博文道:“難道是陳家的人不成?”這句話完全就是隨口而出,既然陳慧珊姓陳,於梅又這麼鄭重其事的說出來,似乎也只有這個結果了,京中政壇上的大家族比比皆是,但能夠讓他於博文重視的,卻也就是那麼幾個而已。
於梅點頭道:“是省紀委書記陳叔叔的女兒,我也是才知道沒多久,還是聽紅兵說的。”
其實於梅也就是前天才知道,之前她根本就沒查過陳慧珊,因爲是張楓找來的合夥人,又是藥物學博士,正是他們最缺的人才,於梅也沒什麼不放心的,但她將張楓引薦給孫延之後,袁紅兵就只能暗自苦笑,索性將陳慧珊的身份說給於梅聽了,免得於梅對他有什麼誤解。
果然,於博文怔了一下,道:“陳靜遠的女兒?當年不是……”
他不但跟陳靜遠熟悉,跟陳靜遠的妻子甚至陳靜遠的岳父岳母都認識,對於陳家當年發生的一些事兒也是瞭然於xiōng,沒想到相隔這麼多年,那個隨母親遠赴海外的小女孩也回來了。
葉紅聞言也是一愣,皺眉想了想才道:“不錯,那個孩子小名就是叫姍姍的,比梅子小四歲吧?唉,那年離開的北京的時候,還想着去送送呢。”
於梅反倒愣住了:“我以前認識陳慧珊麼?”
葉紅“嗯”了一聲,道:“你那時候小,可能不記得了,不過李阿姨還記得吧?就是經常拿糖給你吃,穿很漂亮衣服,頭髮很長的那個阿姨,你以前不是也總是要學她留長髮麼。”
於梅臉上閃過一絲緬懷之sè,輕輕嘆了口氣,不知道想起了什麼。
於博文沉yín了一會兒才道:“這個應該不是陳靜遠有意的。”
於梅“嗯”了一聲,道:“陳叔叔並不太清楚製藥廠的事情,他一心想讓女兒從政,或者與譚家聯姻,陳慧珊不去藥監局上班,他說不定還巴不得呢,至於製藥公司,陳叔叔可能還不知道老闆就是張楓,更不會知道張楓與陳慧珊整天都呆在一塊兒。”
於博文聞言道:“張楓跟陳靜遠的女兒?”
於梅“嗯”了一下,道:“我也是才注意到不久。”
於博文微微一笑,搖頭道:“放心吧,陳靜遠那臭脾氣,能允許纔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