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淮王明德豐初到嶺南,已決心要在嶺南定居的明德豐所關心的就不單單只是消除蠻患的軍事問題,還有他在嶺南地區的執政,頒發法令政策等一系列改革及確立他在嶺南地區統治的問題。對淮王明德豐來講,要想真正在嶺南立足,壯大自己的聲勢,是要建立一套龐大標註他個人印記的系統工程。而初來乍到的明德豐對嶺南的瞭解可以說是知之甚少,所以明德豐首先要做的是瞭解嶺南的風土人情、習俗習慣、社會人口結構、經濟構造、基層組織、執政機構、教育水平等一系列的事項。
在取得對蠻人的勝利後,蠻患無法對明德豐構成主要威脅,明德豐便着手派人去調查嶺南地區人們的生存狀況、經濟水平、教育水平等有關民生之事。在調查人員上報的一份份調查研究的報告中,淮王明德豐對嶺南人民的瞭解愈發加深,嶺南*的社會原貌漸漸清晰地呈現在明德豐的眼中。明德豐在一篇文章寫到一年來他對嶺南的調查研究後的看法:“出於嶺南偏於帝國的南隅,又有崇山峻林的阻塞,致使民衆的習俗風俗有別於帝國的其它地方,生產落後,土地分配不均,重男輕女,教育水平不高等問題在嶺南較爲普遍。緣於地理位置和縱橫的江河,嶺南的漁業資源豐富,海上貿易興盛,這些得天獨厚的優勢和存在的一系列弊端形成了嶺南現有的社會狀況”。
在看到嶺南地區的優勢和它存在的弊端,淮王明德豐下手的着力點便是逐步解決他認識到的嶺南存在的問題,在明德豐眼中,嶺南的諸多問題中有個中心問題,即土地問題。
在嶺南的人口裡,農民是最大多數,對於農民而言,如果你擁有土地,就有飯吃;沒有土地,就會捱餓。土地對農民的重要性,即在於此,這也是土地的價值所在。土地問題,歸根結底是土地的兼併問題,而土地的兼併問題又與農民所擁有的財富的不同有關。即便是一個地區的人們的貧富相差無幾,土地兼併問題也會出現。一個自耕農如果稍有積蓄,他就會把積蓄貸之於親戚鄰舍或其他人,以取得成本之外額外的收益——利息。出於借方有無法償還本息的風險,貸方往往要借方以其田產的一部分作爲抵押品。一旦貸方索要的利率極高,借方由於急需而以這種利率極高的貸款飲鳩止渴,在多數的情況下難於自拔,所抵押的田產也隨即爲貸方接管。
土地漸漸地向少數人集中,使多數人失去了土地,成爲少地、無地的貧農。伴隨着地主、富農的出現,定有大量的農民失去自己的土地,淪爲佃農和僱農,這就是明德豐所述的“土地分配不均”的現象。
瞭解到嶺南農民土地的現狀,明德丰采取的第一步措施是對嶺南全境農民的耕地加以詳細查實,對嶺南全境農民的成分進行劃分。根據什麼標準來劃分農民的成分,明德豐與主管土地工作的官員有不同的標準。明德豐認爲地主富農的形成來自於他們對別人的剝削,用剝削的程度劃分農民的成分,是明德豐劃分農民成分的標準。明德豐對主管土地的官員談起他對農民的劃分:“根據所擁有的土地不同,農民分爲地主、富農、中農、小農、貧農、佃農和僱農。”“地主富農對他人的剝削,來自三個方面,一是僱傭勞工;二是出租土地;三是借貸收益;一個農戶家庭收入的至少百分之十五是來自對他人的剝削的是富農家庭,低於百分之十五的是中農家庭,高於百分之二十五的是地主,低於百分之五的是小農,沒有的即是貧農、佃農和僱農”。明德豐道出了他對農民成分劃分所持有的標準。
聽了明德豐對農民成分劃分的標準後,主管土地的官員覺得明德豐所定的劃分標準實施起來非常麻煩,一個官員站了出來,發表了自己的看法:“王子所定的劃分標準好是好,就是具體實施起來恐有差錯,會有問題。”
明德豐問道:“會有什麼問題?”
那個官員說道:“王子有所不知,我們對嶺南農民的土地進行調查研究後,發現嶺南的農村多種植水稻,整片田地,由於地形和灌溉的原因劃分爲無數小塊,所以地主富農的耕地極少出現連綿不斷,這對於查實嶺南每個農民的田產增加了不少難度。如按王子所說的去做,在查實核完嶺南農戶的田產後再劃分農民的成分,需有一個漫長的過程,而且按照王子劃定的標準去執行,還要有地主富農的配合,如果他們不配合或從中作梗摻假,到時劃分起來也會顯得困難重重或難盡如人意”。
明德豐聽了之後,覺得所言有一定的道理,問:“那你覺得用什麼樣的標準劃分農民成分比較恰當?”
那個官員回話道:“在查實覈准完嶺南每家農戶的田產後,直接根據每個農戶所擁有的土地的畝數來劃分農民的成分,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你們也是這個看法?”明德豐問主管土地的其他官員。
見其他人都表態同意自己同僚對農民成分所取的劃分標準,明德豐陷入了思考,他想了又想,決定摒棄自己先前的劃分標準,還是按土地的畝數劃分好些。於是,明德豐定了劃分農民成分的畝數標準:“一個農戶所有田產,在五畝以下爲貧農;五畝及以上爲小農;十五畝及以上的爲中農;三十畝及以上的爲富農;五十畝及以上的爲地主。”
農民成分劃分的標準已定,在查實覈准好嶺南每家農戶的田產後,對各家農戶的成分劃定很快就告完成,一份詳細分析嶺南農戶成分的報告送到明德豐的手上,明德豐從報告中一眼看出嶺南農民各成分在總數中所佔的比例:對嶺南全境農戶的調查研究分析得出,地主佔百分之三,富農佔百分之八,中農佔百分之二十,小農佔百分之十,餘下的是貧農、佃農和僱農。
從這份報告中,明德豐得出了一個如他所想的結論,即無地、少地的貧農、佃農和僱農是農民中的最大多數,土地的分配應向他們傾斜。分配的對象既已確定,土地的重新分配也將會很快展開,至於如何分配土地,明德豐用四個字來加以形象的概括:“抽肥補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