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反三俗
早上去廚房拿吃的,路過客廳,一眼瞄到《魯豫有約》,其中有個鏡頭,有個滿臉滄桑但精氣神俱佳的大媽跟魯豫顯擺她的結婚紀念日禮物。她跟魯豫說:“我老公送給我一份大禮。特別大!你猜是什麼?”魯豫答:“大鑽石。”大媽神秘一笑說,比鑽石還要大!是一張紙!我脫口而出:“房產證!”結果人大媽說,上面譜着曲,歌詞是我做的。老公把我寫的詩譜成了曲,這是我的結婚紀念日禮物。
媽呀!這就是傳說中的琴瑟和諧吧?這就是傳說中的高山流水吧?這就是傳說中的梁山伯與祝英臺吧?哦,不對,梁山伯與祝英臺倒是呆頭鵝跳水,不通不通。要是通,梁山伯也不會化蝶了。
我內心裡驟然羞愧,羞愧得我現實裡臉都紅了,忍不住發自內心地讚歎:最近倡導的反三俗,真是既正確又及時的運動。我要不是有個對比,都不知自己什麼時候墮落成三俗的一部分了。我小時候,其實是受過正統共產主義教育的,我的榜樣是張海迪賴寧和徐良,我唱的是“紅領巾是烈士的鮮血染成”。我也愛北京天安門,但我現在不太敢愛了,別說天安門,天安門附近二十里地,房價都很貴。它讓我深切體會到,光有愛情是不夠的,還要有經濟基礎。沒有經濟基礎的愛,就是海市蜃樓。而那些我曾經崇拜過的英雄,除了張海迪現在成爲殘聯主席,其他人,都好像被“三反五反”了。現在小孩所受的教育是,生命高於一切,財產不用保護,尤其是公共財產。但我內心裡其實特別感動,因爲這個價值觀念,我也認同。我顯然不會教育我的兒子再去學習賴寧了。
我從小的願望,那時候受我的老師影響,要重精神,輕物質,要把有限的精力投入到無限的建設中去。我曾經想過到鄉村去當教師,幫助農村孩子們脫貧脫盲,走向城市,走進大學。我腦海裡總有一幅畫面,就是我被北風吹得皴了的紅臉蛋,笑得很幸福。那時候精神世界的滿足要遠勝於物質。但到我現在這個歲數,我就不太想去鄉村教書了,因爲據說鄉村那些曾經幫助過孩子們的教師,只要沒有國家認定的上崗證,都算無照執教被清退了。
我小時候被教育的,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都要交給警察叔叔,公家的糧食顆粒歸公,不是自己的東西我不拿。可長大以後不時看到,我辛苦所得繳的稅經常被貪官動輒貪去幾億幾億的,還有那些我看不見的可能永遠不被抓的人物。弄得我潛意識裡總有逃稅的念頭,因爲我總覺得不公。還不如我自己建立個基金,自己拿去幫困扶貧,比讓北川政府拿去買豪車,公路修完兩年就塌方強。
我小時候,見老奶奶和小孩都讓座,看誰跌倒扶一把,一方有難八方相助。我現在不太敢了,怕被人訛上。
我所有的正確的是非觀,過了三十年,我自己都不太弄得清。
有個笑話很有代表性。說孫子小時候爺爺病得快去世了,爺爺閉眼前問孫子,你長大以後的理想是什麼?孫子說:“我要當一名醫生”爺爺問:“爲什麼要當醫生?”“治病救人。”爺爺欣慰:“好孩子。”幾十年後,孫子當了醫生,爺爺託夢來問,你現在做什麼了?孫子答:“當醫生。”爺爺問:“你爲什麼當了醫生?”孫子答:“賺錢。”爺爺說:“好孩子。”
這能算與時俱進嗎?
我旗幟鮮明地反三俗,但知其然也要知其所以然。我有個疑問:我內心曾經純淨的高雅,是怎樣淪落到三俗的境地的呢?
三反之前,先三思。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