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社會管理篇_327.偵查人員搜查人身或者住處應遵守哪些規定?

327.偵查人員搜查人身或者住處應遵守哪些規定?

偵查人員爲了收集犯罪證據、查獲犯罪人,對犯罪嫌疑人及可能隱藏罪犯或者犯罪證據的人的身體、物品、住處和其他有關的地方進行強制性搜查,直接關係公民的人身和居住等基本的公民權利,因此必須嚴格按照法律規定進行:

(一)偵查人員搜查人身或住處,必須是爲了收集犯罪證據,查獲犯罪嫌疑人的目的。搜查的範圍必須是與罪犯和隱匿罪犯或罪證有關的地方,也就是犯罪嫌疑人的人身、物品和住處,以及其他可能隱藏罪犯或犯罪證據的人的人身、物品和住處,如親友、鄰居或工作單位等。

(二)搜查必須由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的偵查人員進行,其他任何人或單位都無權進行搜查。偵查人員在進行搜查時,被搜查的單位或個人應當積極配合。被搜查的單位或個人應當交出的證據包括搜查機關已經掌握的,也包括搜查機關沒有掌握在搜查中新發現的。對於事先已經確定搜查的物證、書證和視聽資料,搜查人員可以先動員被搜查者自動交出來,如果拒不交出,偵查人員可以強行搜尋、查找,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阻攔。對於故意隱匿罪證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追究法律責任,對構成犯罪的,應當依照刑法的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對於以暴力、威脅方法妨礙搜查的應當依照刑法關於阻礙執行公務罪追究刑事責任;對於以其他方法

妨礙搜查順利進行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給予治安處罰。偵查人員發現被搜查的單位或個人交出的物品與本案無關的,應當及時退回。

(三)進行搜查必須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證。搜查證是偵查人員依法進行搜查的法律憑證。出示搜查證是爲了證明執行搜查的人員的身份和履行搜查職責,防止非法搜查,保證公民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和住宅不受侵犯。只有在執行逮捕、拘留的時候,遇有緊急情況,纔可以不另用搜查證進行搜查。搜查可以單獨進行,也可以與執行逮捕、拘留同時進行。如被執行逮捕、拘留的人身藏兇器或爆炸物、劇毒物品或在其住處放有爆炸物品等,可能發生自殺、兇殺以及其他危害他人或公共安全的情況,或者有譭棄、轉移罪證等反偵查跡象的,都應當立即進行搜查,以防止給社會帶來危害或失去證據的時機,影響或妨礙偵查活動的順利進行。如果沒有遇到上述緊急情況,進行搜查也必須出示搜查證,不得以逮捕證或拘留證代替搜查證。搜查證應當寫明被搜查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搜查的處所、搜查的目的、搜查的機關、執行搜查的人員及搜查日期。

(四)搜查時,應當有被搜查人或他的家屬在場,還要有鄰居或者其他見證人在場。這樣有利於證實搜查情況,增強所取得的證據的真實性、可靠性,也便於羣衆監督,同時也可以防止一些被搜查人誣告搜查人員違法搜查,

保證搜查活動的順利進行。

(五)搜查婦女的身體應當由女工作人員進行。見證人也必須是女性,其他無關的人不得在場。這樣體現對婦女的特殊保護,可以防止在檢查出現侮辱婦女等違法行爲,有利於確保被搜查婦女的人身安全,同時也可以防止被搜查人誣告陷害偵查人員,保證搜查的順利進行。

(六)進行搜查必須製作搜查筆錄。搜查是偵查中獲得證據的重要手段,搜查的情況直接關係證據取得的是否合法,證據材料是否真實可靠,捕獲犯罪嫌疑人的方案是否可行,以及下一步的偵查方案如何確定等問題。爲了解決上述問題,保證偵查活動的順利進行,必須將搜查的情況,按照搜查的順序如實地記錄下來,製成筆錄,把搜查的時間、地點、過程,發現的證據,提取和扣押的證據的名稱、數量、特徵及發現的其他有關犯罪的線索等,一一寫清楚,以便偵查和分析案情。作好的搜查筆錄應當由偵查人員和被搜查人或他的家屬,鄰居或者其他見證人簽名、蓋章。這樣有利於保證搜查筆錄的準確性,便於覈實查對,也只有這樣才能證明搜查取得的證據的真實性、有效性。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屬逃跑了或者拒絕簽名、蓋章,應當在筆錄上註明,以證明搜查時的情況和向法庭表明爲什麼搜查筆錄上沒有被搜查人或他的家屬的簽名、蓋章,並可以防止被搜查人或他的家屬無理糾纏,以保證偵查活動的順利進行。

(本章完)

245.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信訪條例》,應承擔哪些法律責任?218.對超市的價格欺詐,能否要求賠償?最低賠償金額是多少?71.什麼是非法吸收公衆存款?什麼是變相吸收公衆存款?哪種情形下構成犯罪?二、憲法篇_28.怎樣理解我國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256.《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於公安機關辦案人員在辦理治安違法案件過程中的詢問查證337.醫療糾紛中,患者及其家屬通過僱用“醫鬧”向醫院方面施加壓力,會構成犯罪嗎149.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原則和方針是什麼?由哪些部門負責?259.公安機關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作出哪些處罰時,應當告知違反治安管理行爲人71.什麼是非法吸收公衆存款?什麼是變相吸收公衆存款?哪種情形下構成犯罪?174.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情況及相應程序是什麼?一、法治體系篇_9.如何理解道德與法律的關係?五、社會管理篇_297.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偷開他人機動車的行爲應如何處罰?三、經濟發展篇_88.對哪些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國家給予支持?五、社會管理篇_308.哪些人可以作爲民事訴訟當事人?五、社會管理篇_307.什麼是起訴狀?它包括哪些主要事項?90.國家爲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對科技成果收益分配製度作了哪些規定?一、法治體系篇_9.如何理解道德與法律的關係?271.當國家發佈三級、四級警報,宣佈進入預警期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採五、社會管理篇_328.哪些情況下,可以運用技術偵查措施?270.我國突發事件的預警級別是如何劃分標準的?是由我國哪個部門制定預警級別標準二、憲法篇_36.根據憲法,國務院行使哪些職權?五、社會管理篇_258.公安派出所是否可以作出治安管理處罰?250.哪些情形下,違反治安管理行爲人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篇_15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範圍和標準是什麼?五、社會管理篇_247.《治安管理處罰法》設置了哪些處罰種類?一、法治體系篇_2.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包括什麼內容?一、法治體系篇_1.什麼是法治?法治與法制的本質區別是什麼?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篇_169.何謂“佔用耕地補償制度”?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篇_170.列入“基本農田保護區”的耕地範圍有哪些?五、社會管理篇_224.村民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什麼?五、社會管理篇_232.《信訪條例》對信訪人的行爲進行了哪些規範?二、憲法篇_29.根據憲法,我國的行政區域是如何劃分的?六、反腐倡廉篇_347.什麼是瀆職罪?它包括哪些具體的罪名?六、反腐倡廉篇_351.無期徒刑和終身監禁有什麼區別?哪種情況下適用終身監禁?五、社會管理篇_321.如果行政機關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法院有什麼措施?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篇_123.個人所得稅可以減徵的情形有哪些?一、法治體系篇_4.法律體系和法治體系是什麼關係?三、經濟發展篇_63.什麼是減免稅?減免對象與範圍有哪些?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篇_154.誰是農村土地承包的發包方?有哪些權利和義務?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篇_126.勞動者如何依法參與民主管理?五、社會管理篇_288.國家爲發展體育提供哪些保障條件?三、經濟發展篇_53.我國法律對建築工程的發包與承包作了哪些規定?248.哪些違反治安管理行爲可以調解處理?調解達成協議與未達成協議將導致什麼後果143.病員及家屬和醫療單位對醫療事故或事件的確認和處理有爭議怎麼辦?209.公民有無修改姓名的權利?哪種情形之下可以不隨父姓或者母姓?72.朋友借錢希望你作擔保,給別人作擔保是否就要承擔責任?具體承擔什麼責任?五、社會管理篇_308.哪些人可以作爲民事訴訟當事人?76.如何界定假種子和劣種子?生產、經營假、劣農作物種子應承擔哪些法律責任?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篇_182.生產經營單位發生安全事故後,應該如何處理?五、社會管理篇_306.各級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審民事案件是如何分工的?二、憲法篇_19.憲法的基本原則有哪些?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篇_160.農村土地承包合同一般應有哪些條款?三、對象和要求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篇_180.礦山企業必須對哪些危害安全的事故隱患採取預防措施?一、法治體系篇_5.如何理解黨的領導與依法治國的關係?五、社會管理篇_328.哪些情況下,可以運用技術偵查措施?337.醫療糾紛中,患者及其家屬通過僱用“醫鬧”向醫院方面施加壓力,會構成犯罪嗎二、憲法篇_24.人大常委會之間是上下級的領導關係嗎?五、社會管理篇_241.關於維護信訪秩序,《信訪條例》作了哪些規定?六、反腐倡廉篇_351.無期徒刑和終身監禁有什麼區別?哪種情況下適用終身監禁?252.反覆糾纏、強行討要或者以其他滋擾他人方式乞討的行爲,公安機關是否可以處理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篇_199.婦女受到性騷擾時,如何維護自己的權利?184.國務院哪些部門負責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他們是如何分工的?六、反腐倡廉篇_361.什麼是裸官?這些人不能擔任什麼職務?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篇_130.什麼是競業限制?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篇_204.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包括哪些方面?五、社會管理篇_336.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構成犯罪嗎?性質有多嚴重?266.《治安管理處罰法》施行前發生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爲,應當如何處理?五、社會管理篇_300.什麼是刑罰?刑罰有哪幾種?五、社會管理篇_343.濫發小廣告是否最高可罰3萬?三、經濟發展篇_77.對轉基因問題,《種子法》作了哪些規定?五、社會管理篇_300.什麼是刑罰?刑罰有哪幾種?五、社會管理篇_333.律師執業應具備哪些條件?三、經濟發展篇_53.我國法律對建築工程的發包與承包作了哪些規定?六、反腐倡廉篇_347.什麼是瀆職罪?它包括哪些具體的罪名?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篇_130.什麼是競業限制?198.《婦女權益保障法》對農村婦女相關財產權益方面有哪些規定?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篇_188.哪些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五、社會管理篇_312.短信、微博、網聊記錄等能否作爲證據?一、法治體系篇_8.如何理解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二、憲法篇_28.怎樣理解我國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349.爲什麼《刑法修正案(九)》對貪污罪沒有規定具體數額?對貪污罪如何量刑?三、經濟發展篇_84.《產品質量法》明令禁止的產品質量欺詐行爲有哪些?二、憲法篇_34.根據憲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哪些職權?三、經濟發展篇_85.銷售者對其銷售產品的質量負有哪些法定義務?五、社會管理篇_343.濫發小廣告是否最高可罰3萬?六、反腐倡廉篇_353.我國錄用公務員要經過哪些程序?五、社會管理篇_220.居民委員會有哪些組成人員?如何產生?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篇_212.創辦養老機構需要什麼條件?174.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情況及相應程序是什麼?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篇_164.什麼是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三、經濟發展篇_57.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哪些固定資產不得計算折舊扣除?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篇_159.農村土地承包應當按照什麼樣的程序進行?一、法治體系篇_16.什麼是恐怖主義?我國對恐怖主義的立場和態度是什麼?三、經濟發展篇_86.什麼是產品質量認證標誌?我國目前主要有哪幾種質量認證標誌?三、經濟發展篇_115.《野生動物保護法》所規定的要保護的野生動物包括哪些?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篇_159.農村土地承包應當按照什麼樣的程序進行?三、經濟發展篇_82.申請取得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應當具備哪些條件?184.國務院哪些部門負責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他們是如何分工的?
245.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信訪條例》,應承擔哪些法律責任?218.對超市的價格欺詐,能否要求賠償?最低賠償金額是多少?71.什麼是非法吸收公衆存款?什麼是變相吸收公衆存款?哪種情形下構成犯罪?二、憲法篇_28.怎樣理解我國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256.《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於公安機關辦案人員在辦理治安違法案件過程中的詢問查證337.醫療糾紛中,患者及其家屬通過僱用“醫鬧”向醫院方面施加壓力,會構成犯罪嗎149.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原則和方針是什麼?由哪些部門負責?259.公安機關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作出哪些處罰時,應當告知違反治安管理行爲人71.什麼是非法吸收公衆存款?什麼是變相吸收公衆存款?哪種情形下構成犯罪?174.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情況及相應程序是什麼?一、法治體系篇_9.如何理解道德與法律的關係?五、社會管理篇_297.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偷開他人機動車的行爲應如何處罰?三、經濟發展篇_88.對哪些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國家給予支持?五、社會管理篇_308.哪些人可以作爲民事訴訟當事人?五、社會管理篇_307.什麼是起訴狀?它包括哪些主要事項?90.國家爲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對科技成果收益分配製度作了哪些規定?一、法治體系篇_9.如何理解道德與法律的關係?271.當國家發佈三級、四級警報,宣佈進入預警期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採五、社會管理篇_328.哪些情況下,可以運用技術偵查措施?270.我國突發事件的預警級別是如何劃分標準的?是由我國哪個部門制定預警級別標準二、憲法篇_36.根據憲法,國務院行使哪些職權?五、社會管理篇_258.公安派出所是否可以作出治安管理處罰?250.哪些情形下,違反治安管理行爲人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篇_15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範圍和標準是什麼?五、社會管理篇_247.《治安管理處罰法》設置了哪些處罰種類?一、法治體系篇_2.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包括什麼內容?一、法治體系篇_1.什麼是法治?法治與法制的本質區別是什麼?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篇_169.何謂“佔用耕地補償制度”?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篇_170.列入“基本農田保護區”的耕地範圍有哪些?五、社會管理篇_224.村民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什麼?五、社會管理篇_232.《信訪條例》對信訪人的行爲進行了哪些規範?二、憲法篇_29.根據憲法,我國的行政區域是如何劃分的?六、反腐倡廉篇_347.什麼是瀆職罪?它包括哪些具體的罪名?六、反腐倡廉篇_351.無期徒刑和終身監禁有什麼區別?哪種情況下適用終身監禁?五、社會管理篇_321.如果行政機關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法院有什麼措施?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篇_123.個人所得稅可以減徵的情形有哪些?一、法治體系篇_4.法律體系和法治體系是什麼關係?三、經濟發展篇_63.什麼是減免稅?減免對象與範圍有哪些?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篇_154.誰是農村土地承包的發包方?有哪些權利和義務?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篇_126.勞動者如何依法參與民主管理?五、社會管理篇_288.國家爲發展體育提供哪些保障條件?三、經濟發展篇_53.我國法律對建築工程的發包與承包作了哪些規定?248.哪些違反治安管理行爲可以調解處理?調解達成協議與未達成協議將導致什麼後果143.病員及家屬和醫療單位對醫療事故或事件的確認和處理有爭議怎麼辦?209.公民有無修改姓名的權利?哪種情形之下可以不隨父姓或者母姓?72.朋友借錢希望你作擔保,給別人作擔保是否就要承擔責任?具體承擔什麼責任?五、社會管理篇_308.哪些人可以作爲民事訴訟當事人?76.如何界定假種子和劣種子?生產、經營假、劣農作物種子應承擔哪些法律責任?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篇_182.生產經營單位發生安全事故後,應該如何處理?五、社會管理篇_306.各級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審民事案件是如何分工的?二、憲法篇_19.憲法的基本原則有哪些?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篇_160.農村土地承包合同一般應有哪些條款?三、對象和要求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篇_180.礦山企業必須對哪些危害安全的事故隱患採取預防措施?一、法治體系篇_5.如何理解黨的領導與依法治國的關係?五、社會管理篇_328.哪些情況下,可以運用技術偵查措施?337.醫療糾紛中,患者及其家屬通過僱用“醫鬧”向醫院方面施加壓力,會構成犯罪嗎二、憲法篇_24.人大常委會之間是上下級的領導關係嗎?五、社會管理篇_241.關於維護信訪秩序,《信訪條例》作了哪些規定?六、反腐倡廉篇_351.無期徒刑和終身監禁有什麼區別?哪種情況下適用終身監禁?252.反覆糾纏、強行討要或者以其他滋擾他人方式乞討的行爲,公安機關是否可以處理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篇_199.婦女受到性騷擾時,如何維護自己的權利?184.國務院哪些部門負責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他們是如何分工的?六、反腐倡廉篇_361.什麼是裸官?這些人不能擔任什麼職務?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篇_130.什麼是競業限制?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篇_204.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包括哪些方面?五、社會管理篇_336.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構成犯罪嗎?性質有多嚴重?266.《治安管理處罰法》施行前發生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爲,應當如何處理?五、社會管理篇_300.什麼是刑罰?刑罰有哪幾種?五、社會管理篇_343.濫發小廣告是否最高可罰3萬?三、經濟發展篇_77.對轉基因問題,《種子法》作了哪些規定?五、社會管理篇_300.什麼是刑罰?刑罰有哪幾種?五、社會管理篇_333.律師執業應具備哪些條件?三、經濟發展篇_53.我國法律對建築工程的發包與承包作了哪些規定?六、反腐倡廉篇_347.什麼是瀆職罪?它包括哪些具體的罪名?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篇_130.什麼是競業限制?198.《婦女權益保障法》對農村婦女相關財產權益方面有哪些規定?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篇_188.哪些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五、社會管理篇_312.短信、微博、網聊記錄等能否作爲證據?一、法治體系篇_8.如何理解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二、憲法篇_28.怎樣理解我國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349.爲什麼《刑法修正案(九)》對貪污罪沒有規定具體數額?對貪污罪如何量刑?三、經濟發展篇_84.《產品質量法》明令禁止的產品質量欺詐行爲有哪些?二、憲法篇_34.根據憲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哪些職權?三、經濟發展篇_85.銷售者對其銷售產品的質量負有哪些法定義務?五、社會管理篇_343.濫發小廣告是否最高可罰3萬?六、反腐倡廉篇_353.我國錄用公務員要經過哪些程序?五、社會管理篇_220.居民委員會有哪些組成人員?如何產生?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篇_212.創辦養老機構需要什麼條件?174.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情況及相應程序是什麼?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篇_164.什麼是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三、經濟發展篇_57.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哪些固定資產不得計算折舊扣除?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篇_159.農村土地承包應當按照什麼樣的程序進行?一、法治體系篇_16.什麼是恐怖主義?我國對恐怖主義的立場和態度是什麼?三、經濟發展篇_86.什麼是產品質量認證標誌?我國目前主要有哪幾種質量認證標誌?三、經濟發展篇_115.《野生動物保護法》所規定的要保護的野生動物包括哪些?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篇_159.農村土地承包應當按照什麼樣的程序進行?三、經濟發展篇_82.申請取得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應當具備哪些條件?184.國務院哪些部門負責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他們是如何分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