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國有企業完善現代企業制度
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已經確立,公有制經濟爲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是不能動搖的。國有企業屬於全民所有,是推進國家現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不僅有助於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同時還有助於理順政府和市場關係,促進國有經濟結構調整。因此,對國有企業進行根本性的改革依然是新時期中國經濟體制改革核心之一。
一、推動國有企業完善現代企業制度的必要性
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不斷解放思想、求真務實,對國有企業改革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決策部署。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了推動國有企業逐步建立產權明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黨的十五屆四中全會提出了推進國有企業戰略性重組,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的任務。黨的十六大確立了國家所有、分級代表,權利、義務與責任相統一,管資產與管人、管事相結合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對國企改革進行了全面部署。黨的十七大提出要深化國有企業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現代企業制度。黨的十八大提出,要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完善各類國有資產管理體制。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必須適應市場化、國際化的新形勢,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推動國有企業完善現代企業制度。這是中央對國有企業改革的新要求,是增強國有企業活力和競爭力、提高國有經濟發展質量的有效途徑和必然選擇,對完善以公有制爲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具有重要的意義。
客觀地講,經過30多年的探索和實踐,國有企業改革不斷深入推進,國有企業經營機制、管理體系、企業面貌都發生了根本性變化。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成效顯著,全國90%以上的國有企業完成了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多數企業建立了股東會、董事會、經理層和監事會等機構,公司治理結構逐步規範。一大批國有企業實現了股權多元化,形成了混合所有制的股份有限公司。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激勵約束機制逐步建立,企業經營管理效率明顯提升。一批企業在市場競爭中成長壯大,創新能力和市場競爭力明顯提高。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進一步優化,國有企業從中小企業、一般加工行業逐步退出,電力、電信、郵政等壟斷行業改革取得積極進展。政企分開、政資分開邁出實質性步伐,國有資產管理體制逐步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初步建立。總體來看,國有企業活力和競爭力不斷增強,國有經濟發展質量大幅提升,已經同市場經濟相融合,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着重要作用。
當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進入新的階段,既面臨難得的歷史機遇,也面對諸多風險挑戰。市場化、國際化繼續深入發展,世界經濟進入
增速減緩、結構轉型、競爭加劇的時期。國際金融危機的倒逼機制等因素,使我國進入了只有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才能實現持續健康發展的階段。與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相比,國有企業也積累了一些問題、存在一些弊端,現代企業制度總體上還不完善。主要有:
第一,國有資本出資人主體不明確。我國國有大中型企業在改組爲股份制企業以後,一般是按照兩種方式治理:一種是行政干預的公司治理結構,這種企業結構是由政府委任董事長、總經理直接經營,法人的治理結構處於“政府控制”的治理方式;另一種是國家在實際上並沒有對企業行使股東的權利,即使是政府作爲主要股東,也未能到位行使股東的權利,企業內部的國有股代表是由董事長、總經理擔任,企業處於“無所有者控制”的治理方式。由於國有資本的所有者難以到位,造成所有者與經營者的責任、權限和利益不明確,結果作爲出資人代表的政府與企業的委託人,實際上都是代人做事,又無責任約。政府仍要代表國家,以“唯一股”、“優勢股”從根本上甚至是表現形式上干預控制企業,導致了國有企業在市場競爭上不能放開手腳,同時也影響了政府管理國家和調控經濟的職能,致使企業產權主體與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相悖。國有大型企業特別是中央企業母公司層面的股份制改革相對緩慢,中央企業中混合所有制經濟比重還比較低。
第二,國有企業股權結構單一,經營效益不高。股權結構是公司治理結構的最重要的基礎,有什麼樣的股權結構,就有什麼樣的治理結構。我國國有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總體上呈現出以下特點:國有股處於控股地位,國有股與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我國上市國有企業的股權集中度過高且流動性較差等。雖然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對國有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的範圍還不夠廣泛,很多企業建立的現代企業制度還流於形式,還沒有真正建立起規範的治理結構。尤其是大型、特大型國有企業產權改造的力度還不夠大。中央企業股權結構單一問題十分突出。在股權比重方面,國有經濟在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公司包括上市公司中比重過大,即通常所說的“國有股一股獨大”。這十分不利於法人治理結構的建立和完善,也不利於很好地實現同股同權、同股同利。
第三,現代企業的選拔、激勵、約束機制尚未完善。由於企業所有者追求的是剩餘索取權,而經理人員作爲受託對企業進行經營管理的人員追求的卻是自身效用的最大化,如何使經理人員的行爲能夠按照所有者的目標完成,很重要的一環在於利益激勵和約束機制的建立。現代企業的選拔、激勵和約束機制具體包括:一是報酬激勵機制。一般而言,企業的高層經理人員的報酬由固定工資、獎金、股票和股票期權構成。二是控制權激勵機制。與企業所有者具有剩餘索取權相對應,經理人員具有經營控制權。而經營控制權不僅給經理人員帶來地位方面
的心理滿足,而且使得經理人具有職位特權,享受職位消費,給經理人員帶來正規報酬激勵以外的物質利益滿足。三是聲譽或榮譽激勵機制。人的需要是多層次的,不僅有物質利益方面的需要,還有精神方面的需要。四是企業組織內部監督約束機制。現代公司制企業存在法人治理結構。目前,絕大多數國有企業的用人制度都是“上級委任”制,經理層人員的選拔機制、激勵機制、約束機制都存在空缺。由少數幾個人選拔、錄用“具有”應聘資格的多數候選人,這很難保證用人上的公平、公正性,也很難用現代企業家的標準去選拔合適的幹部。這樣選拔出來的幹部不是以市場爲導向的競爭性產物,也就沒有相應的市場價格作爲對經理人的激勵,所有者與經營者目標不一致的前提下,很難讓經營者去追求公司利益最大化。
第四,一些企業盲目決策,過度追求規模擴張,帶來資產負債率過高等突出問題。企業治理結構還不完善,規範的董事會建設還處於探索之中,內部制衡機制尚未有效形成,國資監管機構、董事會和經營管理層之間的關係需要進一步理順。
第五,壟斷行業准入門檻過高,其他所有制企業公平進入的機制不健全,有效競爭的市場環境尚未形成。一些壟斷行業還存在普遍服務缺乏、產品價格高、收入水平過高等問題。
第六,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存在問題。從戰略上調整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是經濟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一項重大措施。通過收購兼併、重組上市、關閉破產等多種形式,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調整取得了積極進展,成效已經顯現。但是,國有經濟戰略性重組的基本任務並沒有實現,在國有經濟佈局調整和結構優化方面還存在許多問題。除必須由國有控股的涉及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外,國有經濟還廣泛分佈在其他行業和領域,行業分佈面過寬,缺乏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公司大企業集團。從企業內部資源配置看,國有企業主業趨同,業務交叉重疊;企業層級多,管理鏈條長;部分企業涉足領域過多,業務範圍過寬,主業不突出。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中存在的這些問題,不僅影響到國有經濟質量和效益的提高,影響到國有經濟主導作用的發揮,也影響到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和國有企業改革的深化。
此外,政企不分、政資不分問題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應由企業自主決策的事項由政府審批的仍然過多,國資分類監管和考覈的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企業活力還需要進一步增強。隨着國有企業經營實力不斷提升,社會對於國有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有了更大期待。因此,深化改革是國有企業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的動力,是我們可以用好的最大紅利。只有加快完善現代企業制度,才能進一步激發國有企業活力和創造力,奠定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長期可持續發展的基礎,從而推動基本經濟制度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斷完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