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婦女和男性在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上是否平等?
《婦女權益保障法》第十一條規定,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中,應當有適當數量的婦女代表。國家採取措施,逐步提高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婦女代表的比例。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成員中,婦女應當有適當的名額。
該法第十二條規定,國家積極培養和選拔女幹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培養、選拔和任用幹部,必須堅持男女平等的原則,並有適當數量的婦女擔任領導成員。國家重視培養和選拔少數民族女幹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