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的時候,金芸還真吃過狼,不過那也是變異後的狼,肉質很有韌性,在那個時候還真的很受歡迎。
可是如今的不同,金芸來到這個世上,就已經和狼羣打了三次交道,卻還真的沒有嘗試狼的味道。
聽說狼肉的味道是酸的,不過再酸總比他們吃完乾糧了啃樹皮來的強吧。
“什麼狼?”方俊清怔,立馬就問道,可他並沒有等到答覆,而是被人拎着脖子後的衣服,腳下懸空,還未等他反應過來,便已經被丟到了旁邊樹的樹杈之上。
金芸將手腕上的條繩解開,她道:“在這裡等着,等下萬快見不到我定得大喊出來,知道嗎?”
方俊清傻愣愣的點了點頭,此時的他雖然還未看到什麼,可也聽到了白霧中有些的動靜,像是狼嚎叫的聲音,他吞了吞口水,道:“你別下去,那有可能是狼啊。”
金芸卻腳下向下滑,跳到地面上,正是因爲是狼,在這樣的情況下,必須戰。
白霧遮掩住了視線,只有七步的距離,如果不將狼全數殺死,在白霧內埋伏,反而更加的危險。
“你快上來,我們躲在樹上,狼馬上就……”方俊清本還焦急的讓人上樹,可下息被驚的嘴張的大大,彷彿不敢相信眼前的切,只見白霧中突然撲出條黑色的大狼,猛然向着金芸撲上去,那尖銳的牙齒彷彿就要刺入她的皮膚,可是不過息的時間,大狼的頭顱便與身子分離,成了兩截。
紅色的血液更是濺到大樹的樹幹之上。
再看金芸時,她的兩手手掌之中,不知道什麼時候多了雙兵器。
異能的進階,和上次殺狼相比,這次更加的輕鬆些。
如果不是白霧的阻擋,恐怕就是羣狼羣,都無需懼。
再來點,此時金芸不敢離開方俊清太遠的距離,如果當他們兩人的距離過七步,但凡方沒入白霧之中,恐怕原路返回都再也尋不到彼此。
這也真是爲何金芸會交代方俊清快要見不到她的時候大喊聲的原因。
單腳前,反身轉,手握着的鴛鴦鉞再次斬條大狼,如此的輕而易舉。
就這般,從開始的驚恐擔憂,但後面的目瞪口呆,方俊清更是不下四五次用雙手揉着他的雙眼,彷彿樹下的切都是騙人的。
可當他再次睜開雙眼時,下面仍舊堆滿了狼得屍,以及快要被染紅的大地。
這簡直大出乎意料了,而且方俊清不由拍了拍胸膛,他突然爲自己很是慶幸,他在鎮上三番五次的嘲諷,好在金姐姐不計較,不然他的下場恐怕如狼番了吧。
不說這個,就是現在,如果對他真怨,讓他不明不白的死在這座大山之上很是容易,更別說此時還將他護在大叔上,自己在下面廝殺兇猛的大狼。
方俊清不由有些分心,他突然覺得和溫柔的耿姐姐相比,彷彿更希望金姐姐做他的大嫂。
是的,從這刻開始,金芸完全不知道,她已經榮升成爲方俊清的金姐姐了。
而此時的金芸並不在乎這些,她再次斬殺條狼後,便邁前兩步,來到其中條大狼的屍邊,用着鴛鴦鉞翻動着屍體,只見這條狼的腹部有條傷痕,並不是她的鴛鴦鉞所刺傷的,而是劍傷的痕跡。
傷痕不新,已經有了癒合的跡象,卻也不舊,想來便是這兩日所傷。
恐怕不是方亦烜等人,便是雙瑞幾人也遇到過狼羣吧,只是不知道他們現在是否安好。
除此之外,金芸還現了點有趣的地方,這羣狼彷彿並不受白霧的影響,在地面上活動自如,她在七步之外的動靜,只能憑藉雙耳所聽到的來判斷狼的蹤跡。
可是羣狼卻不同,不過從哪個方位,從白霧撲出來之時,總是朝着她的方向,很是準確。
哪怕她的動作放的很輕,甚至連呼吸的聲音都輕緩下來,羣狼卻還是能夠認準她的方位。
如此,要麼白霧對羣狼的影響,不是七步的範圍;或者說,白霧根本影響不到羣狼。
不管是哪種,對於金芸來說,這都是件好事。
如果他們走不出去,時不時便可藉着動物的優勢來尋到要找的人或者走出大山。
“金姐姐,還有狼嗎?”方俊清怯怯的問道,他已經感覺雙腿有些麻,快要站不住了,甚至隱隱有種被嚇的想要方便的意思。
“還有。”金芸還是能夠聽到絲腳步踩在地面上的聲音,恐怕是因爲她殺了太多,羣狼反而不敢上前了。
她將之前丟在地面上的包袱撿起,翻身上樹,說道:“先吃點乾糧,等下同我並下去,血腥味會引來其他野獸,這個地方不能久待。”
地面上盡是血腥,這麼濃的血腥味遲早會引來更多的野獸,而且還有埋伏在白霧中的羣狼,早些離開以防萬。
聽到這麼句,方俊清哪裡還吃的下,尿意更甚,他咋舌道:“可…可這下面還有狼啊。”
金芸並未安慰,而是說道:“狼雖然不會爬樹,可是這座大山內,會爬樹的野獸不少,你確定要繼續待在這裡?”
方俊清眨巴眨巴雙眼,眼眶中便積滿了淚水,如果他知道上山會遇到這些,恐怕就不會如此的堅定了,簡直太恐怖了!從小到大,他並不是沒有上山狩獵過,可那時候不過就是坐在高馬之上,隨行的人更是有幾十號人,哪怕就是有危險,也不會傷到他根毛,可是現在,他癟了癟嘴,哽咽道:“我想大哥了,我們什麼時候才能找到大哥。”
金芸難得的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輕聲說道:“自然能找到,你瞧見那條狼了沒,它的腹部有條劍傷,想來便是他們,只要他們沒死,我們定能找到。”
淚光氤氳漸漸消散,方俊清臉上漸漸又露出了笑意,對於金姐姐的話,他並沒有任何的懷疑,彷彿過不了多久,就能見到大哥似的,他道:“等大哥見到我,定很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