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她再仔細觀看那副字跡時,心中豁然開朗,美男的字,字如其人飄逸非凡,痛快淋漓。但讓她吃驚的是他字裡行間力透着一種高山仰止,大乘佛法的寧靜,不驕不躁,藏匿於形,傳之於神。
由此可見此人的心性與豁達,或許他不止在劍術武學,駐顏,書法上有頗高造詣,甚至連佛法也有可能染指了。
研習佛法之人要麼大徹大悟是十世善人,要麼陰險毒辣剛欲暴戾需要佛法壓制,眼下她還不能判斷這廝屬於那種。
如果不是因爲她識不得字,忽略了字體本身的含義,而專注於寫字人的情緒和用意,她也無法一眼道破天機,也算因禍得福吧。
見她看得專注,男人玩味的勾了勾脣,“如何?”
本是無心之問,不料沈凌酒卻感激涕零的道:“臨紙感哽,不知何言。”
“不知何言?”男人聞言一愣,擡眼望向沈凌酒,幽深的瞳孔,如雲一般翻卷着微妙的情緒,他平素看來總是高雅又深沉,這一番錯愕,好像嚴密的面具乍然破裂,露出了一角絕色的臉容。
臨紙感哽,不知何言,原意是指:看到所寫的東西胸中感慨萬千,無法用語言表達敬仰之意。
沈凌酒雖然不識字,但她識貨啊,這書法一看就是大家手筆,賣個千金應該不成問題!
所以沈凌酒真正表達的意思是:美男贈我千金,感激涕零,無以言表。隱晦點,還能碰瓷這是美男給她的聘禮!她能不感動嗎?
這時,男人施施然起身道:“走吧,下樓吃飯。”
“吃飯?”
這麼一說,她倒真是餓了。
才邁出房門,樓下嘈雜的聲音便徐徐傳來,沈凌酒腳步一頓,狡黠的笑道:“吃飯是假,聽曲兒是真吧?”
男人沒有說話,徑自往下走去。
半柱香後,沈凌酒嚼着乾硬的饅頭,齜牙咧嘴的道:“那唱曲兒的姑娘怎麼老往我這兒瞟,不會是暗戀我吧?”
“你確定她是看你?”
“難道是看你?”沈凌酒摸着下巴,一臉鄭重的道:“就算是看你,也純粹是因爲你衣服料子比我好,絕對不是因爲你長的好,你千萬不要想多了。”
聞言,男人眼裡閃過一絲複雜情緒,似嘲笑;似冷漠。
沈凌酒嚥了幾次,喉嚨都颳得生疼了,饅頭還包在嘴裡,此刻她感覺她吃的是一把碎玻璃,多次嘗試後,她當着美男的面直接吐了!
男人陰驁無比的瞪着沈凌酒,嚇得她將筷子都抖掉了。
既然饅頭吃不了,那就吃肉乾吧,她盯着黑黢黢的肉乾看了許久,試探着問:“這是不是傳說中的人肉?”
男人在她沉默的審視中,欣然夾起一塊肉乾動作優雅的吃了。
“怎麼樣?”
“不是。”
“你吃過人肉?”沈凌酒一臉驚悚的看着他,以爲他會說開玩笑的,然而他只是若無其事的點點頭,隨後放下筷子,喝了口酒。
兩人都沒在說什麼,但沈凌酒的雞皮疙瘩卻從腳心一路竄上來,她顫巍巍地收回落在美男身上的視線,吃過人肉代表什麼?
代表他曾經有一段灰常灰暗的歷史,而他還能說得如此雲淡風輕,並毫無忌諱,說明此人非常強悍,沒有什麼可以擊倒他,他是個從身體武裝到心靈的戰士,他的利刃是信念。
祖父沈煥南征北戰多年,一次喝醉後竟哭着告訴她,他經歷過的最痛苦的戰役不是全軍覆沒,而是沒有糧草,他們過的是人吃馬,再人吃人,再吃親人,最後活下來的人多半都瘋了。
他說:一個人即使擁有人人羨慕的容貌,博覽羣書的才學,揮之不盡的財富,也不能證明他的強大,因爲心的強大,纔是真的強大。
如果他當時不夠強大,大燕就會少半個江山。
“怕了?”見沈凌酒發呆,男人面不改色的冷問。
“沒有,不過想起了一個和你很像的人。”
“沈煥麼?”
“你認識我祖父?”
不等美男回答,纏綿悱惻的曲兒突然停了,沈凌酒擡眼便看到,唱曲兒的姑娘梨花帶雨的奔到了美男面前。
“公子,你救救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