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黎夢晨,女,25歲-對方說你撞倒她沒扶還逃逸,導致她小腿骨折,現對方要求你付醫藥費營養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還要給她陪禮道歉。”

黎夢晨坐在某派出所,看看一邊的冷梓君,又看看做筆錄的警察,不知如何開口。她冤枉啊!真是好心沒好報,本着憐憫之心給倒地的老人扶起,並讓她靠牆而坐,又爲她打電話聯繫子女,然後才匆匆來醫院照顧弟弟。

因爲時間尚早,來往行人也寥寥無幾,加之都是匆匆過客,她不能舉出有力的人證,這一帶又沒有電子眼,讓她上哪找證據。

“我沒有撞倒她,也沒有證據來證實。”

“那麼我很遺憾 ,恐怕你得爲你的行爲付責任。”一箇中年的警察如是說。

“難道就這麼草菅人命,糊塗定案?”黎夢晨憤怒地叫道。這是哪跟哪,新社會的朗朗乾坤也有葫蘆紳判斷葫蘆案,還是當下這種衰微的世道已經退化的面目皆非,這讓她有種深深的恐懼和哀輓。精神是物質的衍生物卻又獨立於物質而存在,可眼下的世界卻是樓見其高,物見其豐,而精神與道德已經遊離於這個社會的邊緣,正在慢慢的蒸發。

警察安撫了下她的情緒,並給了她一些建議,最後說如果這幾天之內找不到人證證明她的清白,她就要出錢給那位傷者醫治。

坐在邊上的冷梓君從頭到尾沒有吭聲,等警查做完了筆錄,他拉起她的手,輕輕地環着她的肩頭,剛準備走出大門,對方家屬攔住他們的去向,“你得先給錢醫治老人,你們是外地人,萬一跑了怎麼辦?”

冷梓君看了眼夢晨,從口袋裡掏出支票,走回剛纔那警察的辦人室,“這是十萬,如果是她撞倒傷者的,多餘的給她當營養費什麼之類的;如果你是訛詐,你得雙倍陪償。”

他把支票放在那人的面前,又說:“籤個協議,也請警察先生當個見證。對了,還要去公證。”

對方當然不籤,警察也不願捲入其中,說這種沒有科學見證的舉動實在跟對天發誓賭咒之類的是一樣無聊。

“怎麼會無聊,我準備鉅額獎賞找證人,誰能把當天的情況原本地說一遍,我給二十萬。無論結果如何。”他很鎮定地說。

“你這是花錢買人做僞證。”對方指責。

冷梓君用鼻子哼了兩聲,沒有迴應。當然對方也沒能從他身上得到什麼好處。他的好處從來只是明着給。

在派出所回來的路上,她不可置信地看着她。

“別這樣看着我,因爲我信你。”

“一個連乞丐都會同情的人是不會做那種不道德的事的。”

“你的手機怎麼回事?還有你弟弟怎麼會藥物中毒?”

“算了,你不回答我也猜到了。”

“你太自大了。”

“終於肯跟我說話了。”

“我手機被人扒了。弟弟的女友手機也是被人偷了,剛好又趕上她生日,這個傻瓜瞞着所有人去做藥物試驗,你知道的,新研製的藥物是還沒投入市場的風險待定的藥物,說穿了就是人體實驗……”她的聲音有輕微的發抖,手掌也是冰涼的。冷梓君把她的手緊緊地裹在自己寬大的手掌裡,放在脣上輕輕地吻着。

他總算明白了,跟當年的他一樣孤勇,爲愛無所畏懼。

“如果多餘的藥物不能從身體排盡,我怕會-----”

“不會有事的,什麼事也不會有。放心吧!”

醫院裡,那個‘他的女友’眼淚汪汪地坐在病**邊,看到她們進來,她站了起來,叫了聲姐姐,又看了看冷梓君。

“醫生說過,身體各項指標都恢復了原樣。”周念念說。

黎夢晨點點頭,臉上露出欣慰的微笑,並讓她先回去,還有課呢。可無論她怎麼說她就是不回去,並說這幾天她晝夜不離地照顧旭晨太辛苦了,還是讓她回去休息。

冷梓君看着那張面黃肌瘦的臉,像嫣了的花一樣,的確沒有精神,不等她回絕就說:“走吧,別打擾人家小兩口。”

拉着她的手就往外走,“上哪?”

“廣告公司。”

“?”

他們到了廣告公司,打了許多條橫幅,內容是當天老人倒地的原委,並當真懸賞二十萬。

這惹對方非常不滿,抗議說這是用錢買虛假的僞證。並把她告上法院。

而他的回答乾脆利落,“只問經過,不求結果。”

“那你是浪費錢財。”黎夢晨並不認同這種招搖的舉措,但是如果可以不用錢就能洗清自己的罪名這不失爲一個好辦法。

“錢財可以浪費,名譽不能受損。”

他深深地凝望着她的眼睛,“在我心裡你是雪一樣潔白的女孩。”

除了感動,她無法言語。

弟弟的身體無礙後出院,她囑咐他要注意的事項,一遍又一遍,最後他乾脆說,“姐,你別回去了,就在我身邊當陪讀吧!”

“我是沒問題的,只怕有人嫌我礙事。”

邊上的周念念臉紅透了,黎旭晨也不好意思地撓撓頭,看到一邊悠閒着的冷梓君,一個狹促地想法蹦上心頭。

“只要姐夫捨得,我不介意有盞燈。”

夢晨聽了‘姐夫’一詞,訕訕地笑了;冷梓君道無什麼古怪表情,他臉上掛着淡淡的笑,好像對那個稱呼很是受用。

“北京,我的愛,就這樣回去了,真不捨得。”

“捨得也不行,我們還正吃官司呢。”冷梓君提醒她。真是當頭一棒,把黎夢晨從陶醉中打醒。

官司的事,冷梓君表現的不太上心,他每天照例帶着她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中穿梭。黎夢晨很愜意地隨着他吃喝玩樂,看着來去匆匆的行人面無表情地趕着上班、下班、乘車、購物,又看着悠閒漫步在步行街上爲她手提袋子的男人,不真實的感覺再次襲來。早晨的陽光透過晨霧落在她的眼睛上,令她看東西更是飄飄忽忽。

“你的愛還不捨,我們就再玩幾天。”

“還玩?官司還沒結束。”黎夢晨說的有些小心奕奕。

“當然。官司你不必操心。”他已經找了代理人,當地有名的律師。

啊,雖說她是導遊,除了帶隊,她還從沒以遊客的身份出現在北京的名勝古蹟,那醉人的香山紅葉、可以憑湖眺海的頤和園、巍峨莊嚴的故宮,當然還有她走過無數次的長城----

在接下來的日子,惷光明媚,百花齊放,百鳥爭鳴。他們或牽手漫遊或追逐嬉戲或登山比賽,置身於人氣蓬勃的人羣中,他們相處得比之前更隨性更有朝氣。

“真是老天沒長眼,我一個導遊竟然連你這種養尊處優的公子哥都走不過,沒天理呀!”

她扒在**上,全身痠痛,頭昏腦脹。

“我這個公子哥可是百鍊成鋼刀槍不入的,不似現在社會上那些泥塑的雕像,經不得一點風吹雨打……扒着,別動,我給你按摩。”

一雙溫潤的手掌在她後背肩膀來回按摩,大小適中的力道讓她疲憊的身軀得到最大限度的放鬆,她有些昏昏欲睡。

“你一直戴着這個項鍊。”

“是啊,從來沒離開過。”

那些多麼苦澀的夜晚,她總是靜靜躺在**上,瞪大眼睛,空洞的沒有聚焦,思想早就隨着漆黑的夜晚看不到油走的方向,只是茫然地用手一遍又一遍地撫摸着這串珠子。這是他唯一留給她的紀念。

長久以來,她的思念就像這串珠子一樣,用時間和記憶拼成的色塊總不斷上演着他的容顏和聲音,時時刻刻在她面前晃悠,於是某天夜裡她把珠子摘下,以爲摒除外界的干擾就可以讓自己忘卻的心安理得,可是,她錯了,有些植入靈魂的東西不是外物可以消除的。

於是,她失眠了,也明白了,世間沒有什麼東西在人們失去之後會痛不欲生生不如死,但有些東西失去了就再也找不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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