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慶四年(公元1570年)三月,海瑞辭官,六十八歲的徐階又恢復了平靜的鄉居生活。但他隱隱感到不安,徐階知道,李春芳是不至於立馬調海瑞爲南京糧儲的,這風風火火的手段,定是高拱的手筆。想到這兒,眼前浮現出高拱凡事都心急火燎的樣子,想起高拱在內閣向自己興師問罪的氣勢。徐階所料不錯,高拱從未忘記自己被逐,灰溜溜出京的恥辱,他要報這一箭之仇。
李春芳雖爲首輔,但是個至誠之人,是個太平宰相。當年徐階致仕,李春芳長嘆道:“徐公致仕,我難以久留,致仕回鄉是早晚之事。”可見李沒有戀棧之意。眼下張居正推薦的高拱來了,事事越位爭先,更何況內閣中張居正、陳以勤都是裕王府舊臣,隆慶帝信任有加。所謂“一朝天子一朝臣”,歷來如此,所以李春芳去意更堅了。在此種情勢下,高拱就大權獨攬,爲所欲爲。
李春芳主政務求安靜,“蕭規曹隨”,依遺詔、登極詔推行政令。高拱則全盤推翻徐階的佈局和擬定的政令。
先朝議禮得罪的大臣依遺詔予以起用、贈恤死者正推行中,高拱攔腰一刀,加以廢止。他上疏隆慶帝說:先朝得罪的大臣,以大禮議爲“多,而今褒獎、贈恤,顯皇帝(隆慶之祖)在廟之靈難安,先帝(隆慶之父嘉靖)在天之靈難安,陛下每年入太廟祭拜,又何以面對?”隆慶帝聽了,也以爲然。於是數百得罪之臣,存者不復起用,死者不予贈恤。
徐階爲先帝扮英明,還羣臣以公道,高拱則相反,堅持先帝之錯,不恤羣臣之冤。
緊接着,高拱出手第二招。
隆慶四年(公元1570年)十月,改議方士王金英等人的罪名。當年王金英等妄進丹藥,致嘉靖帝服後病情加重,法司論子弒父律,論死在押。爲陷害徐階,高拱上疏稱:“君王妄服丹藥而死於非命,不得正終,名聲甚爲不美。先帝執政四十五載,享年六十有餘,因病去世,應稱善終。而今指系王金英等所害,誣衊先帝不得善終,天下後世將如何評價先帝?”可見高拱的本意並非偏愛方士,而是中傷徐階,徐階陷先帝於不義,豈不應開刀問斬?
不過高拱此次出招,費了點周折。
時刑部尚書葛守禮,懾於高拱淫威,第一個妥協,奏稱王金英妄進藥物無事實,以子弒父律論死不妥,改論爲左道惑衆的從犯,予以輕判。
終究還是有敢於直言之人,給事中趙奮上奏,反駁刑部之說稱:“法司是主持天下公平的部門,此前重判,不爲先帝設想;今又輕判,不怕後世議論。罪有首從,說王金英等是從犯,誰是首犯?如此執法,法還能依賴嗎?”
可是,隆慶帝輕信高拱,王金英等終被輕判。
隆慶帝點到爲止,沒有深究徐階之罪,高拱企圖落空。
高拱重返朝廷,全盤推翻徐階政令和佈局,不以天下爲重,全爲一己私念,爲後世智者所不齒,夏燮稱其爲“兩世罪人”,既是嘉靖帝的罪人,又是隆慶帝的罪人,淋漓痛快。
高拱權勢顯赫,並不把李春芳放在眼裡,加之門生韓楫、宋之韓、程文、塗夢桂等人官居言路,日夜聚會,揣摩高拱心思,伺機攻擊政敵,朝廷亂象叢生。御史汪文輝仗義執言,上疏言事,嚴斥“顛倒是非,熒惑聖聽”的窺伺攻擊,主張和衷共濟,消除朋黨勾結,恢復朝廷的淳厚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