纔剛坐上車,李萬里就偏頭看了一眼咖啡廳,調侃着說:“纔回家幾天啊,就又相親了?家裡還擺着阿初呢,這麼不得閒?”
“還說呢!快,送我回別墅!”魏千城拍了一下他的肩膀,氣鼓鼓地說。
“這麼急着回別墅幹嘛?”李萬里雖然這麼說着,可腳一踩油門,就開出去了。
“當然是回去見阿初了!”
魏千城心裡急,可是越急就越容易出事,這不又堵上了,看了看手錶,都快十二點了,說好的中午回去的,不知道任初有沒有做飯,肯定做了飯的,那不知道有沒有吃呢?還是在等他?
魏千城不敢往下想了,拍了拍腦袋,放在車窗上的手也不安分地敲打着:“媽的,怎麼堵成這樣?”
“你第一回來北京啊?急什麼?餵我說,別把我車敲壞了啊!”李萬里開了車窗,單手靠在車窗上,看着前面堵成沙丁魚罐頭的車流,很是淡定地說。
訕訕地縮回手:“哪兒那麼容易壞?”
李萬里翻了個白眼,說:“出來之前我給虎頭打了個電話,他回老家了?”
“嗯,這些年跟着我到處東奔西跑的,他也沒怎麼回老家去看看,這回進山差點出了大事,他大概也是……”大概也是害怕自己哪天就那麼死了,回老家看看也好免了遺憾。
魏千城話說一半就沒說了,低頭沉默起來。
“你也別多想了,那些人總能抓出來的。”李萬里寬慰着說。
“我就怕害了你們。”
一聽這話,李萬里就笑了,不是很用力地在魏千城肩頭上錘了一下,說:“從小到大被你連累得還少?我燕子怕過?他虎頭怕過?如今雖說多了一個阿初,可阿初,你看她身上的傷,她莫非怕死?”
魏千城擡頭看着李萬里,張了張嘴,好半天才嘟囔着說:“我也不是……就是,我怕。”
“你呀,長得這麼一個大高個,又那麼能打。我聽虎頭說,你在部隊被派出去做任務的時候,也是什麼都不顧的,這個時候畏頭畏腦,可不像你。”忽的,前面停滯的車流開始移動,李萬里輕輕踩下油門,車子緩緩動了起來。
魏千城嘆了口氣,沒說話。
以前沒心沒肺什麼都不怕,是因爲覺得自己獨善一身,死了就死了,也沒什麼,頂多就是對不起家裡那兩位要白髮人送黑髮人了,這輩子不孝只能下輩子重新投胎盡孝了。
可是現在,卻不知不覺地害怕起來,自大山裡面見到任初身上的傷,任初也是孤兒,她以前的事,魏千城不知道,但是單從那些傷上來看,她也是拼了命地去救那些陌生的人。
爲什麼呢?
因爲那些人跟自己不同,那些人是有家人朋友的。
家人朋友?
自己也有的。
魏千城看了一眼正專心開車的李萬里,不由得心裡又內疚起來,以前的自己想得太過簡單,也……太過自私了,忘記了他們在自己身邊幫自己擋去了多少麻煩。
“燕子,你不討厭我嗎?”魏千城突然開口問。
“幹嘛突然這麼問?”李萬里看着前面的路,專心保持着車距,頭也沒回地問。
“我總是一意孤行,讓你們費心陪我去闖龍潭虎穴,總是不計後果。”
“你是想說這次進山的事吧?明知道那裡會有人埋伏着要殺你,你還是堅持要去,只因爲那是我們這幾年最後一座沒進去過的大山了。”李萬里一語道破,魏千城不語,李萬里笑了笑:“我是第一次認識你嗎?你小子固執起來比牛還倔,不陪着你能行?明知道那裡有人等着,我還放你去死,我還是你兄弟嗎?”
“你可以跟虎頭兩人綁了我。”
“綁你?喲嘿,你逗我呢?”李萬里一下笑了,說:“綁了你還不是一樣要跑,到時候跑了,天南地北我上哪兒逮你去?索性一下陪你去了然後回來,最壞的結果無非就是死在那兒。不過你放心,哪怕就是我死我也不會讓你死的,誰讓我……”李萬里頓了頓,隨後扯了扯嘴角,看了一眼魏千城,說:“是你兄弟呢。”
李萬里說得輕鬆,魏千城卻是心裡沉重得如同吊了七八塊大石頭,看着李萬里也笑了笑,扭過頭去,忽然覺得眼眶有些熱,不能再這麼任性下去了。
“不給阿初打個電話嗎?”
李萬里一提醒,魏千城一下就想起來了,臥槽,這個時候竟然莫名其妙傷感起來,差點就忘了大事,慌忙掏出手機就撥了出去。
回到北京的第二天,魏千城就給任初買了一隻新手機,裡面只存了魏千城的號碼。
而此時,任初卻並沒有乖乖待在別墅裡。
接起手機,裡面是魏千城急匆匆的聲音:“阿初,對不起啊,我今天有點事耽擱了一下,我很快就回家啊,你吃東西了沒有?”
“我不在家。”任初淡淡說,身邊有些嘈雜,她捂着手機慢慢走到了一個相對安靜的地方。
魏千城聽到電話那頭有別人說話的聲音,不由沉下心來:“阿初,你在哪兒?”
“我在那天的商場裡。”忽見腳邊有一雙看起來不錯的鞋子,任初蹲下來仔細看着。
“商場?”魏千城想了想,猛然想起是那天買家居用品的地方,忙拍了拍李萬里,指了指前面一個路口,示意他轉彎,李萬里點頭。
“嗯。”
沒等魏千城說話,就又聽到電話那天傳來了不屬於任初的聲音:“小姐,這雙鞋子是本店新款,是買給您男朋友穿的嗎?請問一下……”
男朋友?
鞋子?
魏千城的大腦已然被這兩個詞充斥了,一下子有些轉不過彎來。
阿初……在給他買鞋子?
“阿初……”魏千城輕輕叫了一聲。
“嗯。”電話裡頭仍然是任初清清淡淡的聲音,可魏千城聽上去卻陡然跟平時的冷漠不同了。
“你在那兒待着別走,我去找你。”
“嗯。”任初又應了一聲,也不知道有沒有聽出來魏千城語氣中的欣喜,隨即掛斷了電話。
的確,任初是在商場裡買鞋子。
只不過,不是給魏千城買的,是給任再明買的,過兩天就是任再明生日。任初不能明目張膽地回家,因爲到時候魏千城一定會跟着魏明和曹可琴去他家,在四隻老狐狸跟前演戲,任初自問臉皮還沒那麼厚,沒辦法,那就買雙鞋子寄過去意思意思得了。
驀地,人羣之中似乎閃過了什麼。
很快的速度,只那麼一下,任初就察覺出了不同,迅速扭頭,卻見身後人羣仍然如常。
“小姐,小姐……”身後是服務員在輕輕地呼喚。
“就這雙,包起來。”任初起身,將那雙鞋子遞給服務員,眼神卻一直盯着外面的人羣。
剛纔那感覺,如芒在背,很不舒服。
這感覺不會莫名其妙出現,任初接過服務員遞過來的鞋子,就慢慢走了出去。有的時候只有置身人羣之中,才能找到那感覺是從何而來的,任初站在那裡,側着身子,用她敏銳的五感靜靜感覺着。
可無論如何,那感覺卻好像沉入大海,絲毫無蹤。
走了?
這麼快?
任初皺着眉頭,只好慢慢在商場裡面逛。逛得有些累了,就靠在商場外面的走廊上,看着下面的人流發呆。就在剛纔,同伴們告訴她,李萬里和魏千城在一起,按照車速和路程,大概十分鐘可以到這裡。
猛然間,任初的眼睛亮了起來,商場下面停着一輛黑色麪包車,同當時在魏千城別墅區後門看到的那輛一模一樣,趕忙按下耳機按鍵,不多時,裡面就傳來了同伴的聲音:
“是那輛車!”
忽的,手機突然響了起來,任初接通:“阿初,你在幾樓,我到了。”
任初扭頭,卻看見李萬里的車就停在馬路對面,而商場樓下那輛黑色麪包車,卻突然顫動了起來。
“別下車!”任初厲聲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