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三兒被我冷不丁的大喊嚇了一跳,手一抖,杯中的啤酒撒了一身。
他一邊擦拭着身上的啤酒一邊埋怨我:“幹什麼呢你?喝美啦?事兒還沒成呢,你高興也高的太早了吧?”
我來不及跟他解釋,趕忙告訴他,我突然想到一件急事,得趕緊回去,賣鈴鐺的事就這麼定了,過幾天我把鈴鐺給他拿來。
季三兒頓時樂得眉開眼笑,極其殷勤的勸我有事趕緊回去,只要別忘了鈴鐺的事就行。
從飯館出來,我便火速往家趕。一路上我一言不發,盡力地在心中思索着。黎繼文、血妖情侶、照片、時間……這些信息一條接一條的閃現在我腦海中,而我愈發活躍的思緒,如同一條貫穿線,逐漸將這些零散的信息串聯在了一起。真相,逐漸浮出了水面。
回到家,我剛一進門就衝進了臥室,手忙腳亂的在屋中翻找起來。
大鬍子和王子見我發瘋似的一通亂翻,都站在門口瞪大了眼睛看着我,以爲我吃錯藥了。
王子還饒有興致的跟大鬍子調侃起來:“你聞聞你聞聞,滿身酒氣,這孫子肯定又喝大了,找高琳照片呢。”
我回身嘿嘿一樂:“禿子,你還真猜着了,我的確是找照片呢。不過不是找高琳的照片,”說着舉起一本相冊和一個相框,“是找這個呢。”
然後我擺擺手,讓他們倆過來,指着兩張照片對他們說道:“前些日子在天津的時候,我就隱約想到有什麼線索好像聯繫到了一起,但一時性急,沒徹底理清思路。今天我突然想到了問題所在,你們看,這是黎繼文的照片,這是那對男女血妖的照片,這兩張照片是不是有什麼共同之處?”
王子和大鬍子聽我說完,都收起笑容,低頭仔細觀看。幾秒鐘過後,他們同時擡起頭,驚訝的叫道:“他們背後的山,是同一座山!”
我點了點頭,又指着照片角落處的日期時間說道:“根據黎繼文的妻子描述,黎繼文是在1999年開始變得反常的,你們看這照片的日期,1999年7月11日,由此我們可以大膽的推測,黎繼文正是在這個地方發生了什麼事,從而變成了血妖。”
我又指着另一張照片繼續說:“再看這張照片,這對情侶血妖背後山峰和黎繼文照片中的山峰一模一樣。也就是說,這三隻血妖曾經去過同一個地方,就是這座山峰的周邊。那麼,我們可不可以假設,這座山的周圍,有一種什麼物質或者超自然現象使人突然異變,從而變成血妖呢?如果真是這樣,那麼,我們只要找到那座山,整個任務就等於完成了一半。”
聽完這段話,王子和大鬍子的表情各異。王子大張着嘴,瞪着雙眼說不出話來,似乎被我這套絲絲入扣的推理折服了。而大鬍子,則是單手託着下巴,一言不發的低頭沉思。
我感到有些得意,用手捅了捅王子:“犯什麼傻呢?趕緊說說哥們兒我這套理論如何?是不是有點福爾摩斯的意思?”
王子略顯不屑的搖了搖腦袋:“沒覺得,你這純屬瞎貓碰死耗子。再說了,中國有多少座山?光有名有姓的山就得幾十萬座,沒名的……嘿嘿……我看你得找到什麼時候。”
我白了他一眼:“你這叫赤裸裸的嫉妒,別自己想不出來就挑我的刺兒。實話告訴你,小爺我自有妙計。”
然後我點了根菸,慢慢悠悠的把前一晚季玟慧給我講的那些話,原封不動的又給王子講了一遍。接着我又說:“基於白教授的分析,那麼我們就可以把搜索範圍控制在東北及內蒙一帶,甚至可以縮小到鄂倫春人的居住地附近。這樣一來,工作量就小的多了。”
在我講述的過程中,大鬍子始終低頭不語,似乎還在分析着我此前的推論。但等我這句話剛一說完,他突然擡起頭,兩眼放光的問我:“鳴添,你剛剛說什麼?鄂倫春人?”
我錯愕的點了點頭:“是鄂倫春呀,怎麼了?”
大鬍子的表情有些嚴肅:“鳴添,如此看來你剛纔的猜測是完全正確的。我本來還有疑慮,光憑兩張照片就斷定血妖的發源地恐怕有些武斷,但你這一說鄂倫春我倒忽然想起來了。八十年前,那個殘害村民的馬大嫂,正是一個鄂倫春人。”
我聽完這話吃了一驚,忙讓大鬍子仔細說說。
大鬍子略微停頓了一會兒,繼續說道:“馬大哥當年長期在外經商,一次去關外收購人蔘的時候,結識了馬大嫂。娶過門以後,就把馬大嫂帶回了四川。可剛一回去,馬大哥就被抓了壯丁,馬大嫂新媳婦沒當兩天就守了活寡。記得好像是馬大嫂在守寡的第二個年頭,曾經回過一次老家。現在回想起來,村裡發生吃人血案的時候,正是馬大嫂從老家回來一個月以後的事情。”
我長吁了一口氣,心想這次肯定錯不了了,四條線索都指向同一個地方,血妖的由來必定與那一帶某座山峰有着直接聯繫,看來此前付出的努力還是收到成效了。
王子不知道大鬍子的身世,以前我嫌麻煩,懶得給他講。再說這屬於大鬍子的隱私,我也不好隨便就說。此時他聽大鬍子講起八十年前的事來,不由得滿腹疑竇,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大鬍子,一臉茫然不解的神色問道:“你們倆說什麼呢?什麼八十年前?誰是馬大哥?誰是馬大嫂?我怎麼不知道這些事?你們是不是還有什麼事瞞着我呀?”
他一連幾個問題接連問出,我雖然知道答案,但介於大鬍子的關係,自然不好開口。於是我也學起大鬍子當初的樣子,衝着大鬍子努了努嘴,對王子說:“別問我,自己問他吧。”說完轉身去了客廳,心想大鬍子說不說是他自己的事了,我可不當傳話筒。
次日上午,我將照片中的那座山峰掃描進了電腦,然後在各個驢友論壇上廣發求助貼,詢問這座山峰的切實名稱和地點。但一連數日都收效甚微,回帖者大多含糊其辭,真正知道此山的人一個沒有。
季三兒在這些天裡打了數十個電話,不停的催促我快點把鈴鐺搞到手。我見他催得太急,加上兜裡的銀子也堪堪將罄,便和王、胡二人商量着把鈴鐺賣了。
王子是天生愛財的主,況且最近幾天他總是抱怨伙食太素,聽說鈴鐺能賣錢,他第一個舉手贊成。
大鬍子則考慮的更全面一些,他說雖然他也覺得留着這個鈴鐺的用處不大,但這屍鈴能招來壁蝨,如果購買者使用不當,或者用來做些害人的勾當,恐怕是後患無窮。
最後我想了一個折中的辦法,把屍鈴中的鈴錘卸掉,讓它出不了聲,這樣一來,這屍鈴基本就算個廢品了。既讓屍鈴失去了本來的功效,又能充當一件古董換來點經費,這個兩全其美的辦法,自然得到了二人的認可。
鑑於大鬍子的各種能力都異於常人,我便讓大鬍子以最精細的辦法將屍鈴的鈴錘拆了下來。大功告成後,我便拿着屍鈴去找季三兒。
季三兒見我一去,激動得手舞足蹈,然後把我讓進鋪子,關上店門,這才讓我把鈴鐺拿出來瞧瞧。
我把鈴鐺遞給他,坐在一旁喝茶。
季三兒戴上一副眼鏡,把屍鈴端在眼前仔細觀瞧。看了半天,可能看不出個所以然,灰頭土臉的問我:“鳴添,這是個什麼東西啊?”
我說我要懂還來找你幹嘛?自己出手不就得了?你趕緊找個識貨的來,能收就收,不能收趁早兒還給我,別瞎耽誤功夫。
季三兒急得滿頭大汗,連說讓我再等一會兒,隨後躲在屋裡打了幾個電話。
從屋裡出來,他又變得喜氣洋洋起來,讓我別多問,跟着他走。
出了市場,我們來到不遠處的一個茶館裡面。季三兒要了間單間,讓服務員沏了一壺上好的碧螺春,對我說一會兒買主就來,到時你別出聲,一切聽我的。
不大會兒的功夫,一個帶着眼鏡的中年胖子走了進來。季三兒忙恭恭敬敬地把那人讓到了上座,口稱此人姓金,是個收藏大家。
我跟那人客套了幾句,聽他口音應該是江浙一帶人。
古玩一道我是半點不懂,反正也插不上話,索性一言不發,坐在一旁喝茶。
季三兒和那胖子在角落裡嘀嘀咕咕的商量了大半天,最終兩人喜笑顏開的握了握手,估計是談成了。
胖子一口茶沒喝,談好後拿了鈴鐺就匆匆要走。出門前,他還細細的打量了我一番,最後扔下一句:“小朋友,以後再有什麼好東西的話,儘管開價。”說完就出門了。
我連忙把季三兒叫過來,問他:“沒給錢就讓他拿走了?你吃擰了?”
季三兒樂得跟朵花兒似的,拍着我的肩膀笑道:“我的兄弟,你不知道,這金胖子是出了名的收藏大家。他收東西,連玉璽都是先貨後錢,別說這串鈴鐺了。你放心,不出兩個小時,我的賬戶裡就有錢到賬了。”
我點了點頭,又問他:“那這鈴鐺到底是個什麼玩意兒?值多少錢?”
季三兒樂着說:“他也不能確定這東西到底是個什麼名目,但從做工和品相判斷,這東西應該是漢代的玩意兒。因爲你這是殘品,而且鈴鐺不能發聲,所以金胖子給了咱們20萬。要是個全須全尾的,遠遠不止這個數。”
我聽得目瞪口呆,咋舌道:“20萬?奶奶的,沒想到這破鈴鐺這麼值錢。”
季三兒說也不一定真的就值20萬,金胖子聽我一忽悠,以爲你手裡還有其他硬貨,所以想交你這個朋友。而且古玩這東西,之所以叫古玩,主要是一個玩字,只要有人喜歡,就有價值,就是圖個樂,爲了玩兒。這也就是爲什麼他連這鈴鐺的名目都不知道就出錢買走的原因。不見得只有秦始皇的玉璽才值錢,你要是能證明哪塊破布是楊貴妃的奶罩,也有的是人出大價錢,都是周瑜打黃蓋的事兒。
20萬這個數字遠遠的超出了我的預計,出行的經費問題是徹底解決了。我在心裡合計了一下,然後對季三兒說:“三兒,這回全靠你了,我是一點兒力都沒出。這麼着,賣鈴鐺的錢,你拿10萬,也算我報答你這些年對我的照顧了。”
我本以爲季三兒會嬉皮笑臉的大拍我的馬屁,沒想到我話一出口,他的眼圈卻突然紅了:“兄弟,你真對得起哥哥。倒不是因爲這10萬塊錢,10萬塊錢我不缺,對我來說也不算什麼大錢。我就是感動你這份兒心,一共就20萬,你還分我一半,真不枉哥哥我對你的這份兒情誼了。”話雖這麼說,不過10萬塊錢他還是照單全收了。
又跟季三兒閒聊了一會兒,約定好錢一到賬他就給我轉賬過來,之後我們便分道揚鑣了。
還沒到家,季玟慧就給我打來電話,我心說他們兄妹倆真是心有靈犀,我前腳剛賣了鈴鐺,後腳季玟慧就給我打電話。沒別的,估計又是一頓大餐。
於是我接起電話,以輕佻的語氣說道:“喂!怎麼着季大小姐,是不是又想我了……”
我話還沒說完,就聽季玟慧有些焦急的搶着說道:“你趕緊來一趟我們所,白教授要見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