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末臨近下班的時候,派出所一連接了幾個羣衆的報案,稱一個男人可能是喝醉了酒,在家裡昏天黑地地鬧將起來,動手打了老婆孩子不說,還不停地砸玻璃、摔傢俱,擾得四鄰不安。
接警後,姚強當下就帶了兩個兄弟趕了過去,先把那耍酒瘋的男人控制住,再向他老婆問起事情的緣由,才知道原來這男人在單位受了點氣,回家就借酒澆愁。不想他本來酒量就不行,這一喝就高了,一肚子怨氣無處宣泄,竟在家裡撒起了野。姚強本想先把他帶回派出所約束起來,等酒醒了再說。可這人的老婆卻說什麼都不同意,還講自己明白丈夫的處境,也理解他爲什麼會這樣,她自己能照顧好丈夫,不勞派出所操心……看來這女人還真是深愛着自己的丈夫,儘管捱了打受了氣,可還是極力地護着他。
姚強畢竟對這家男人不放心,真要是聽了那女人的,自己帶隊回了派出所,萬一他再鬧將起來,豈不成了警察失職?他想了想,還是讓女人聯繫了她的公婆,讓他們從郊區馬上趕過來。等了幾個小時,那對老夫妻才風風火火地來了,一進門,那老太太就想掄起巴掌扇自己不爭氣的兒子,姚強連忙勸解。他再三叮囑無論如何都要看好了這醉酒的人,等他酒醒了再教育一番也不遲,實在不行可以隨時打派出所的電話。
等一切都安排好了,姚強這才收隊回到了所裡,看看時間,卻已經差不多午夜了。想着今天是週末,他早就答應了孩子明天一早去公園玩,姚強也就沒有住在派出所裡,飯也顧不上吃,準備打個的士回家算了。
偏巧在這午夜時分,出租車卻一個都看不見。姚強信步前行,想着到了前面的大馬路再等等看。
正行間,猛然聽得“轟隆”的一聲巨響,整個大地隨之劇烈地震動了一下,緊接着停在路邊那些小汽車的防盜警報接二連三地響了起來。
姚強被這突如其來的震動晃了一個跟頭,等他爬起身一看,只見離他不遠處的一個鋪頭已經冒出了陣陣火光。
“是小吃店爆炸了!”姚強立即明白過來,想也沒想,立即向那鋪頭衝了過去。
到了近前,那火勢已經漫延開來,姚強一腳踹開了大門,用手捂了口鼻,彎起腰冒着
煙火就衝了進去。藉着火光,他見一個男人正趴在地上,邊咳邊喊救命,男人的身後,一個兩三歲的孩子被驚嚇得坐在那裡大哭。那男人被這場爆炸傷得不輕,根本就沒有辦法站起身來。姚強見狀,連忙一手抱了孩子,另一手扯着男人的腳踝,幾乎是拼盡了全力,總算是把兩人給拖出了後門。可等到他到了外邊的街上,整個的頭臉卻已全部被燒傷了,頭髮更是焦成了一塊一塊的。
姚強把孩子放到男人的身邊,回頭一看,整個房間已經成了火海。
“裡面還有人嗎?”
“我老婆還在裡面……”
房子裡面還有個女人,現在也不知道怎麼樣了,看這火勢,再不把她救出來,哪裡還有生機?姚強迅速撕了塊衣服系在嘴邊,深吸了一口氣,又要向裡衝。誰知剛到了門口,店裡頂棚一段燒斷的鋼樑猛然間鬆落下來,劈頭蓋臉地壓住了姚強。
好在店主人離門口並不是很遠,一見姚強被壓住了,撇下孩子,拼死地爬上前來,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姚強給扯了出來,只是姚強已經人事不省了。
發生了這麼大的事,早有幾戶人家被震醒並報了警。還在那店主跪在已經昏迷的姚強身邊,抱着孩子對着大火哭天喊地之時,消防車、救護車已經拉着警報先後到達,隨即展開了緊張的救援。
原來這小食店門面太小,男店主爲了經營方便,竟瞞着監管部門,在私下裡對房間進行了改裝,由於空間實在有限,他只得把廚房和臥室並在了一起。可他貪圖便宜,裝修時所選的材料,除了木板就是塑料,盡是些易燃的東西。這天夜裡,這店主也不知怎麼睡不着,想抽一根菸,沒想到打火機點燃的瞬間,竟將廚房裡一罐已經漏氣的劣質燃氣瓶點燃了,隨即引發了一場爆炸,剛巧被姚強給趕上了。
好在消防員及時趕到,廚房裡其他的燃氣瓶並沒有繼續爆炸。大火只是燒壞了二樓住戶的室外空調機,也沒怎麼向上漫延。
這店主一家三口,因爲店主人在爆炸時已經起身了,連同孩子都被姚強給拖了出來,只可惜那女主人,卻已葬身火海。
可憐姚強,被送到醫院後才發現燒傷面積已經超過了80%,
全身裹在繃帶裡,整個沒了人樣兒。醫生從他的口袋裡,發現了燒殘的工作證,這才聯繫到了海豐區公安分局。
文洪早上上班的時候,才得知了姚強入院的消息,忙推掉了身上的事務,與林廣棟一起趕到了醫院,卻見楊局長等人已經在姚強的病牀前候了很久了。
姚強甦醒過來,他看清了圍在牀前的,都是自己的同事,目光所及,突然盯住了文洪,眼神中似乎有話要對文洪說。文洪忙湊近身來,卻聽姚強嘴裡微弱的聲音說道:“文洪,你之前被打,真的和我沒有任何關係。儘管我也曾走過一段錯路,也曾玷污過這身衣服,但我還沒有混蛋到那個地步。在派出所裡,很多事情我都想通了,我希望自己能重頭再來,做個堂堂正正的警察。誰想自己剛立下了誓言沒幾天,卻他媽的又遇到了這種事,看來老天真的不給我一個改過的機會啊!”說罷,那淚水直涌了出來。
“姚強,你已經做到了,已經實現了自己的從警誓言。我文洪從心裡佩服你……”
看着姚強,文洪心裡不知是個什麼滋味。說實在的,他之前對姚強確實不怎麼看好,總覺得他做人沒什麼底線。特別是他曾有意拉攏自己,誰都知道他並沒有安什麼好心。張總那起經濟案件,查明就是姚強所爲,這更讓文洪鄙視姚強的爲人:身爲人民警察,居然幹起了執法犯法的事兒!在文洪看來,姚強所受的那些處分,純粹是他咎由自取,怨不得別人。
可是,姚強在面對那場爆炸時,他本可以偷偷地溜走,那時絕對不會有任何人發現。可他卻義無反顧地衝了進去,絲毫沒有顧及到個人的安危。當救了男人、孩子之後,他還要再次衝進火海,那種時候,以姚強當時的情況,無異於去送死,可他真的那麼做了。是他想要來這麼一次轟轟烈烈的壯舉?還是在潛意識裡有什麼東西在指引着他這麼做?恐怕只有姚強自己知道。
一個人,也許會走彎路甚至於錯路,但絕不能只盯着他已經走過的那段路,就因此把他始終定格於一個位置。一個人心靈的方向,永遠只有他自己最清楚。
雖然醫生盡了最大的努力,可姚強最終沒能挺過傷口感染這一關,在醫院裡熬了半個來月,還是走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