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爲我的搖頭,顏朝的眉毛也微微蹙了起來,他再問一句:“你不是農村長大的,又怎麼會去撿地木耳呢?”
我亦學他的樣子微微蹙着眉毛,做沉思狀,奇怪,我爲什麼會去撿地木耳呢?我從小就不是一個乖孩子,跟着奶奶去撿地木耳這樣無趣又沒有一點挑戰性的事根本就做不出來。而且我的奶奶,在我記憶中,壓根就不會慈愛的跟我解釋這解釋那呢?她是個十分威嚴的老太太,和我最多的交集便是拿起竹條子啪啪的朝我身上招呼,因爲我實在是太能惹禍,三天兩頭打架,或者和小夥伴逃課去郊區,又或者把斯文的小女生逗弄得哭鼻子。來我家告狀的人總是絡繹不絕,如果家裡有門檻的話估計門檻早就被踏破了。媽媽心大,覺得小孩子皮點就皮點,只要不殺人放火就能忍受;爸爸心軟,重說我一句都捨不得,又哪裡捨得打我。所以,每次被告狀後,奶奶就會威風凜凜拿起竹條子打我。大概打的次數實在多,終於打出一種我懼怕的威嚴。
我是怕我奶奶的。
所以,我絕對是不會和奶奶一起去撿地木耳的,即便不用去農村的草地,城裡的大馬路上就有地木耳撿,我也不會去。
慢,我似乎,我似乎還不知道什麼是地木耳。
我慢了很多很多拍的反應過來,一下變得有點無措。
我可憐兮兮的看着顏朝,帶着點歉意說:“我胡亂說的,我應該沒撿過地木耳,而且,我也不認識那玩意。”
“是嗎?”顏朝聲音似乎冷了下來,難道他生氣了,一個滿嘴跑火車的女孩子,是容易讓人生氣的吧。
我決定挽救一下我的形象,便解釋道:“也不全是胡說,剛剛池伯伯問的時候,我很自然就想起了那個場景,就好像那樣一個場景,一直是我的記憶,藏在心底深處,因爲一個合適的契機,自然而然的冒了出來,不用我思考就從我嘴裡跑出來了。”
顏朝聽着我的解釋,眸裡情愫暗涌。
我咧咧嘴,爲自己這越抹越黑的解釋。話不用思考就從嘴裡跑出來,不是滿嘴跑火車又是什麼?想我蘇小洛聰明一世,糊塗一時,好不容易和男神吃個飯,表現怎麼就這麼上不了檯面呢?
瞧我從頭到尾說的話,都是什麼跟什麼嘛。
我垮着個臉,頗有點垂頭喪氣。
顏朝看我這個樣子了,還不打算放過我,依舊再問:“你是說,你那個和奶奶撿地木耳的記憶,奶奶那個關於雷公菌的解釋,實際上並不是你的經歷。”
“不是的,不是的,肯定不是的。”我手也搖頭也搖,只想快點結束這個話題,便找了個替死鬼,“這些肯定和那個媽媽被雷劈了的場景一樣,是我前世裡的記憶。”
嗯,扯出前世記憶這個高深莫測的玩意,我就可以把自己信口開河的東西歸結到那虛無縹緲的神啊、靈魂啊等精神存在了。
對不起了,我的男神,隨便聊個天歪樓歪成這樣,肯定不是我的本意。
“前世記憶?”顏朝眼神銳利的看了看我,有那麼一刻,我以爲他的眼神是x光啊。
啊,x光,我這纔想起我的x光還在機場呢,他要我在辦公室等他,我既沒在辦公室等他,也沒去機場給他驚喜,我和別的男人跑到這個冷冷清清的飯店,早把他忘爪窪國去了。
是現在就回辦公室呢?還是繼續和男神留在這裡吃王和皇后?我無比糾結的思考着,最後決定還是男神重要。也是嘛,和男神相處,是可遇不可求,和那如來佛相處,則是固定的一週一次。珍稀的才珍貴,所以我很聰明的選擇了後者——必須選擇後者,我肚子餓得連咕咚歌都唱不出來了,前胸貼後背啊有木有。
我掏出,心虛的給顏曦發了條真真假假的短信:“外面打雷,我害怕,肚子也不舒服,所以先回去休息了。你下飛機後也先回去休息,我們明天見。”
我只所以發短信不打電話,是不想當着男神的面跟另一個男人撒謊,這會降低我在他心目中的印象分——如果我還有分的話。
發完短信,我馬上關了,不給顏曦打電話進來的機會。顏曦腹黑得很,特別會套話,我擔心說着說着就露餡。反正我和他過招,十有九輸,我已經認命了,現在改變戰術,迂迴再迂迴,不正面相迎。
還是回到吃這個亙古不變的主題上面。
我喝了一大口茶水,粗糙的瓷杯,茶葉也是苦苦澀澀的,越喝越餓。更要命的是,這苦苦澀澀的茶葉,它的回味居然如此甘甜,勾得我一肚子饞蟲在那亂竄。
我再喝一大口茶水,眼睛不時瞄向店主消失的方向,爲什麼還不上菜,不就炒個蘑菇嗎?難道還要先種出來?怪不得生意如此之差,人家來吃個飯,等菜的功夫都餓死了,下次還會來嗎?反正我是不來了。
餓得實在受不了,只好再次喝茶。
如果今晚我飽了,不是吃飽的,是喝飽的。
悲了個摧的。
實在受不了了,我拿着筷子敲了敲碗。
這本來是個平常的催促的動作,不過表達一下自己的不滿,但看在顏朝眼裡,是不是大逆不道?因爲他幽幽的看我一眼,那樣幽幽的一眼,讓我恨不能咬舌自盡。
和男神相處,壓力太大有木有。
好像做什麼都不對勁啊。
說會說錯,做會做錯,反正不是天生貴胄,就怎麼搞都是錯。
難怪有句話說:水至清則無魚,人至察則無徒。
不過這句話形容他也不對,他倒不是太精明,而是太優秀,長相氣質、身份地位都太優秀,和他在一起,容易把自己襯得不堪,所以沒誰願意做他的小夥伴。畢竟,這個世上,雷鋒越來越少,誰樂意永遠給別人做綠葉呢?
我倒有點後悔跟他來吃這頓飯了。
果然,男神只能用來崇拜啊。
還是顏曦好,他的缺點我一想一籮筐,我們在一起纔是半斤八兩、芝麻配綠豆。
唔,這個週五,我好像有點思念顏曦了。
如果他不出差,如果飛機不晚點,如果今晚不打雷,我們肯定會在一起好好度過,絕不辜負這大好時光。
我天馬行空的想着,努力忽略肚子餓的問題。
還好店主沒有真的去種蘑菇,或者換個說法,他種蘑菇的速度比較快,有一盤菜終於上桌,是竹蓀山雞湯。
顏朝紳士的拿起碗要幫我盛湯,我連忙阻止他,說:“我餓死了,我先吃肉。”
說完用湯勺撈了一大勺肉塊放到碗裡,也顧不得形象,大快朵頤吃起來。
關鍵時刻,還是祭五臟廟重要。
我連吃了三大勺,再去撈時,居然沒有了。
操蛋,這店主真是小氣到家啊,店捨不得裝修一下,菜單捨不得整一個,就連菜,份量也捨不得多一點。我不僅沒吃飽,我甚至還沒吃出味道。等了太久,餓得太狠,囫圇吞棗,完全來不及細細品位。竹蓀好歹是菌中之王,我第一次吃,卻完全不辨其中滋味,好像豬八戒吞了個人參果,是不是有暴斂天物的嫌疑?
我不死心的再撈了一下,還是沒撈到,只好喝湯。
因爲肚子裡放了點東西,喝湯就沒那麼急了,我便也一小勺一小勺優雅的慢慢喝。
實在是好喝!
清甜、濃香,讓我恨不能連舌頭都吞下去。
我有種端起碗一口氣喝光的衝動,不過還是勉強控制住了。今晚在顏朝面前的表現太太太差勁了,如果喝湯再做牛飲,估計就要被釘在那恥辱柱上永世不得翻身了。
我又喝了三碗湯。
顏朝呢,除了一開始盛了半碗湯,後面幾乎沒動勺。他一直坐我對面,含笑看着我,彷彿他今晚不是來吃飯的,而是來看我吃飯的。
松茸上來了,雷公菌上來了,小菜芯上來了,每一道菜都那麼好吃。尤其那道小菜芯,和我在其他飯店吃的味道完全不一樣,讓我想起《紅樓夢》裡那道茄子,吃的是茄子,又不是茄子。
看來,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這普通到簡陋的小飯店,這小氣到吝嗇的店老闆,還有兩把刷子。
吃飽之後,我心情很好,雖然和男神吃飯表現沒有可圈可點之處,等待的過程也漫長又艱苦了點,但最後結局不錯,吃到真正的美味佳餚,也算是功德圓滿。
顏朝吃得不多,但他的心情似乎也很好,他眼角眉梢的笑意,毫不掩飾的漫溢出來,看着我的目光,溫暖寵溺,待我吃完,他居然說了一句:“你胃口很好,看你吃飯,是種享受。”
我嘿嘿笑着,覺得他看我的眼神,好像有種看寵物的嫌疑。對,就是看寵物的眼神,主人養了只小貓小狗,看着這小貓小狗吃得香,是不是就會心情舒暢?
容易脫線的腦子忽然想起一句詩:
你站在橋上看風景,
看風景的人在樓上看你。
明月裝飾了你的窗子,
你裝飾了別人的夢。
這一段飯,我和顏朝,算不算各得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