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針對士人們的殿廷殺人的廷杖制度

然而,即使是此種不多的難能可貴的士風士節,在起始於朱元璋蔑視仇視士人的心態及因此產生的陋制下,也於正德、嘉靖、萬曆等朝遭受了慘重打擊。

在明朝前期,除明太祖重八和尚偏好鞭殺、杖殺朝士,時常興大獄摧殘士人外,之後的永樂(“靖難之役”和永樂奪位之後的大清洗屬非常時期之非常手段,當屬例外)和仁、宣朝,由於皇帝尚算清明,是以鮮有觸目驚心摧殘士人之大案。即使到英宗“土木事變“的王振肆虐時期,其政治雖日有頹勢但於此節上卻並無太大改變,蓋因其無法對士人進行長期的、大規模的摧殘。此固然有其他原因在內,但與當時職權尚在府部也有着很大關係,如於謙等六部尚書雖不能改換江山一洗朝風,可制衡、匡翼之力還是有的,而朝士之勢亦頗強,羣臣在代宗面前斃殺王振餘孽馬順就是一例。其後雖有憲宗朝之權宦汪直爲禍,但隨即又有孝宗長達十八年的“弘治中興”,因此對朝士之態度基本屬有消有長的相持之態,未出現摧秀木的大風浪。

然自正德、嘉靖起,因皇帝及權臣受到的制衡越來越小,自皇帝到權臣,包括極出色的政治家張居正在內,個個作威作福,活人殺人決於一念之間,遂開始了對士人長期的、大規模的摧殘。如以制度而言,尤以有“殿廷殺人”之稱的廷杖制度爲最。

前面說過,明代制度化的對士大夫進行摧殘的手段,以廷杖爲代表,因爲此處罰雖然屬於制度化的刑罰,在經過審理的案件處罰中也時有所見,但也可以全然無視各種法規,無須任何審理詰問過程直接執行。譬如在朝上一不小心得罪了權臣和皇帝,那便是想打就打,即刻扒了褲子立即執行。倘若只有皇帝可以用,那也算有點制約,可這個東西卻不然,只要皇上願意,太監、大臣都可以拿來用,如張居正和魏忠賢就都假皇帝之名用過,因此這成了消滅異己的最好辦法,也用不着想什麼罪名,直接打死拉倒。而廷杖所具備的高殘酷性、高侮辱性這雙重屬性,亦爲中國歷史所罕見,因此此法實乃最醜陋的惡法之一。

廷杖的殘酷性,恐怕遠超出一般人的想象,其險其慘其荼毒之深遠,足以令人聞之股慄。

廷杖第一可怕之處,在於可輕易取人性命。

在一般人的想象中,屁股和大腿被打上一頓棍子或板子,無非是痛一陣,最多躺個十天半月也就是了,很難想象只要捱上個幾十下,就能讓人丟了性命。這事固然值得追究,同時我們還得知道,受刑者能否活命除了和被打的數量有關外,還和執行者對受刑人的態度有密切關係。其實行刑者想取人性命或放人一條生路,都十分容易,而且其中關節巧妙,不易被發現。

我們先來看看廷杖是怎麼回事。據關於廷杖的記載道:

凡廷杖者以繩縛兩腕,……至杖所,列校尉百人,衣襞衣,執木棍林立。……須臾,縛囚至,左右厲聲喝:“閣棍。”則人持棍出,閣於囚股上。喝:“打!”則行杖,杖之三,令:“着實打!”或伺上不測,喝曰:“用心打!”而囚無生理矣。五杖易一人,喝如前。喊聲動地,聞者股慄。凡杖,以布承囚,四人舁之;杖畢,以布擲地,凡絕者十之**。列校行杖之輕重,必察二官之話言,辨其顏色,而黠者則又視其足:足如箕張,囚猶可生;靴尖一斂,囚無生理矣(14)。

可見廷杖之下,殺人活人除皇帝的意思外,還得看行刑者的臉色,倘若聽見說“用心打”又或者瞧見人腳尖向內一別,那麼受刑者就得把這一百多斤交代出去了。即便受刑者最後僥倖沒被打死,打完後把他往石板地上狠狠一摔,也可以將其摔死。有明一代,被杖斃之士人不知凡幾,總之,這是一個有數道生死坎的鬼門關。

又,前段時間中央電視臺播放大型記錄片《故宮》,其中第四集《指點江山》的解說詞,將“着實打”和“用心打”的用途調了個頭,把“着實打”說成決無生還之理,此爲錯訛之語。

廷杖可怖之二,在於即使打不死也會被打殘,而且治療過程也非常痛苦。

萬曆五年,首輔張居正權勢滔天之時遭遇父喪,本應去職守孝,但其不欲離政,因此指使親信上“奪情”疏章,爲自己繼續留任張本。所謂“奪情”者,是古代逢父母亡故,要辭去一切職務在墳前或居家守孝三年,有時至親接連亡故,這一守就要好多年。但如果爲時事所迫或爲皇帝所命,於守孝期間出理政事,雖然是不得不爾,而其舉實非爲孝悌之情,所以叫“奪情”。

然而,極端重視人倫的嘉靖皇帝,曾經在正德十六年(公元1521年)頒佈過一道命令:“命自今親喪不得奪情”(15),因此張居正“奪情”消息一出,三日內就有吳中行、趙用賢、艾穆、沈思孝、鄒元標等五人先後上書彈劾,張居正大怒,遂勾連太監馮保,對五人加以廷杖懲罰。

行刑完畢後,校尉們把這五人用布拖出長安門,放在門板上,將他們即日驅逐出北京。當時吳中行已經氣絕,幸虧一位叫秦柱的中書舍人帶靈藥趕來救治,才得以死而復甦,然卻終不免殘廢,其狀十分慘酷:他的腿被醫生剮掉的腐爛肌肉多達數十塊,大的和手掌差不多,深達寸餘,以至一條腿幾乎成了白骨,書曰:“一肢遂空。”

和吳中行一起受刑的趙用賢,是個大胖子,也許他因此少了幾分被打殺的機率,也少了些因腿肉掉完而殘廢的風險。只是不知爲何,他腿上掉的肉也要比吳中行的大點,基本都和手掌差不多大小。

但在此次事件中最出奇的,卻並非受刑五人中的任何一個,而是這位趙用賢趙大人的妻子。趙夫人的精神和心理狀態,現在想來必定十分堅強,而且作風相當潑辣,甚至可說悍騖了。

因爲她把趙用賢腿上的那些腐肉,做成臘肉然後收藏了起來。

她這麼做的用意,以我猜想不外乎幾點:一是向張居正示威表示不忘此恨;二則此在當時實爲擡高趙用賢的聲望的榮耀事,是時五人“直聲震天下。中行、用賢並稱吳、趙”;三是以此對自家後代進行政治思想教育,反正肯定不是做來吃就是了。

說她以此對後代進行政治思想教育,那是確鑿無疑的。因爲到了崇禎朝,首輔楊嗣昌在崇禎的要求下亦“奪情”視事,擔負起剿滅農民軍及抗清的大計。而趙用賢之孫趙士春秉承家風,上疏抗辯楊嗣昌奪情,其中有道:“臣祖用賢,首論故相奪情,幾斃杖下,臘敗肉示子孫。臣敢背家學,負明主,坐視綱常掃地哉?”結果趙士春被謫貶廣東。

趙家祖孫二人並以攻擊首輔奪情而被責罰,當時士人清議對此是極爲推崇的(16)。

於此可見,這以趙用賢廷杖後腐肉做的臘肉,乃是趙家的傳家之物。雖此家人之士節可敬,然此事仔細想來,尤其是那位趙夫人的舉動,不免令人有些毛骨悚然。

至於廷杖的侮辱性,已無需多說,只需徑自想象一下在大庭廣衆間被摁倒扒掉褲子就足夠了。那些德高望重的士大夫,或白髮蒼蒼的耆宿,或英姿勃發之棟樑,或爲人師表或一門領袖,於人前、內室無不受人尊崇,而明人又素重禮儀人望,突然之間在衆目睽睽之下被人扒掉褲子露出私處,還得劈劈啪啪捱打,相信當事人在受辱後自覺威信掃地無地自容之心,是無法以文字言表的。

這種惡法,摧殘的不單是肉體,首先是士人們的自尊和信心,以及他們對這個皇朝和制度的忠誠,也正是在其他各種因素以及這種醜陋的懲罰制度合力促進下,經過廷杖摧殘十分酷烈及普遍的正德和嘉靖兩朝之後,相當部分官員開始明哲保身,漸漸地趨向於極端個人主義,對國家安危和社稷宗廟採取了一種令人心寒的冷漠態度,這種冷漠的態度在明季政局,尤其是崇禎朝中,日益顯露出來。

又,關於打屁股這一刑罰,清代的揚州八怪之一的鄭板橋曾以反諷筆法寫過一段文,直看得人哭笑不得。其內容雖與本節無甚大關礙,但實爲奇文一篇,故節選贅錄於此,與大家共賞。

鄭板橋在給“遼東三老”之一的李鍇的書信中道:

刑律中之笞臀,實屬不通之極。人身上用刑之處亦多,何必定要打此處?設遇犯者美如子都,細肌豐肉,堆雪之臀,肥鵝之股,而以毛竹加諸其上,其何忍乎?豈非大煞風景乎?夫堆雪之臀,肥鵝之股,爲全身最佳最美之處,我見猶憐,此心何忍!今因犯法之故,以最佳最美之地位,迎受此無情之毛竹大板,焚琴煮鶴,如何慘怛?見此而不動心憐惜者,木石人也。……我又不知當初之制定刑律者,果何惡於人之臀,懲罰時東也不打,西也不打,偏欲笞其無辜之臀也。臀若有口,自當呼冤叫屈。……聖朝教化昌明,恩光普照,將來省刑薄稅,若改笞臀爲鞭背,當爲天下男子馨香而祝之。

真是妙人。

五,皇權和閣權的政體之爭關外建州遺事之一:皇太極的淳樸一,爭國本和議大禮爭出來的荒唐(一)二,明代政制的轉變與士風、黨爭七,忠臣、能臣、庸臣、佞臣和正人君子多爾袞、李自成的聯盟 二 范文程謀略關外建州遺事之一:皇太極的淳樸危城 二 大明關外唯一的城池(二)崇禎的最後一天 四 南遷密議關外百姓 三 吳三桂的決斷一,阮、馬公案及明季東林黨人之失(七)危城 三 關內的亂勢第四章 崇禎的最後一天 一 入衛一,爭國本和議大禮爭出來的荒唐(一)四,嘉靖朝大禮議中的皇帝和臣子們(一)四,嘉靖朝大禮議中的皇帝和臣子們(一)六,程朱理學和陽明心學七,忠臣、能臣、庸臣、佞臣和正人君子阮大鋮入欽定逆案諸事考辨第三章 多爾袞、李自成的聯盟 一 盟書第三章 多爾袞、李自成的聯盟 一 盟書自序一,阮、馬公案及明季東林黨人之失(六)一,爭國本和議大禮爭出來的荒唐(三)第二章 關外百姓 一 聖旨:棄地不棄民七,忠臣、能臣、庸臣、佞臣和正人君子第四章 崇禎的最後一天 一 入衛楔 子(二)阮大鋮入欽定逆案諸事考辨楔 子(一)五,皇權和閣權的政體之爭七,忠臣、能臣、庸臣、佞臣和正人君子關外百姓 二 三十萬百姓的去留五,皇權和閣權的政體之爭六,程朱理學和陽明心學七,忠臣、能臣、庸臣、佞臣和正人君子危城 三 關內的亂勢阮大鋮入欽定逆案諸事考辨一,阮、馬公案及明季東林黨人之失(二)崇禎的最後一天 四 南遷密議崇禎的最後一天 四 南遷密議楔 子(二)一,阮、馬公案及明季東林黨人之失(六)多爾袞、李自成的聯盟 三 多爾袞恩怨多爾袞、李自成的聯盟 二 范文程謀略危城 一 皇城的元宵(二)一,爭國本和議大禮爭出來的荒唐(一)七,忠臣、能臣、庸臣、佞臣和正人君子危城 三 關內的亂勢第三章 多爾袞、李自成的聯盟 一 盟書多爾袞、李自成的聯盟 二 范文程謀略楔 子(二)四,東林黨和齊、楚、浙三黨及閹黨一,爭國本和議大禮爭出來的荒唐(一)一,阮、馬公案及明季東林黨人之失(四)危城 二 大明關外唯一的城池(二)前言自序危城 二 大明關外唯一的城池(二)一,爭國本和議大禮爭出來的荒唐(二)一,爭國本和議大禮爭出來的荒唐(三)八,針對士人們的殿廷殺人的廷杖制度一,爭國本和議大禮爭出來的荒唐(一)危城 一 皇城的元宵(二)多爾袞、李自成的聯盟 二 范文程謀略關外百姓 三 吳三桂的決斷一,阮、馬公案及明季東林黨人之失(六)危城 一 皇城的元宵(二)第三章 多爾袞、李自成的聯盟 一 盟書一,爭國本和議大禮爭出來的荒唐(二)楔 子(一)關外建州遺事之一:皇太極的淳樸七,忠臣、能臣、庸臣、佞臣和正人君子關外百姓 二 三十萬百姓的去留五,皇權和閣權的政體之爭四,嘉靖朝大禮議中的皇帝和臣子們(三)建州關外遺事之三:是誰偷了漢子危城 一 皇城的元宵(二)一,爭國本和議大禮爭出來的荒唐(一)一,阮、馬公案及明季東林黨人之失(六)多爾袞、李自成的聯盟 三 多爾袞恩怨楔 子(二)楔 子(一)四,嘉靖朝大禮議中的皇帝和臣子們(一)一,阮、馬公案及明季東林黨人之失(二)一,爭國本和議大禮爭出來的荒唐(二)關外百姓 二 三十萬百姓的去留第二章 關外百姓 一 聖旨:棄地不棄民危城 二 大明關外唯一的城池(一)一,阮、馬公案及明季東林黨人之失(三)一,阮、馬公案及明季東林黨人之失(七)危城 一 皇城的元宵(二)危城 一 皇城的元宵(二)關外百姓 二 三十萬百姓的去留一,阮、馬公案及明季東林黨人之失(七)前言關外建州遺事之二:皇太極的幽怨關外建州遺事之二:皇太極的幽怨危城 一 皇城的元宵(二)一,阮、馬公案及明季東林黨人之失(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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