誅殺魏忠賢只是萬里長征第一步。
崇禎要辭舊迎新,東林黨要報仇雪恨,一場政治清算再所難免。
拔出蘿蔔帶出泥,魏忠賢這個大個蘿蔔底下連鬚子帶泥土足足有一大團。
鬚子是有血緣關係和姻親關係的人。
泥土是政治上的親信和朋友,也就是所謂的“閹黨”。
崇禎首先斬斷了鬚子:
客氏被押赴浣衣局亂棍打死。
客氏之子侯國興及魏忠賢侄子魏良卿被處死。
客氏之兄客光先、之侄客璠等發配充軍。
崔呈秀父事忠賢,是魏忠賢最得力的盟友,因此也被列入第一批重點清除的對象。
魏忠賢死後不久,丁憂在家的崔呈秀被削籍,後崇禎又下令抓捕,崔呈秀自知難逃一死,於是在家中與寵妾蕭靈犀擺了一桌“送終宴”,痛飲之後上吊自殺,上演了一出霸王別姬的好戲。
自殺並不能逃避處分,不久之後,崇禎頒佈了魏忠賢、客氏和崔呈秀的罪名,並將他們開棺戮屍,斬首示衆。
斬斷了鬚子之後,下一步就是清洗那些依附在魏忠賢身上的泥土。具體的做法是“廣泛撒網,重點逮魚”。
天啓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崇禎頒旨,命內閣及部院大臣定閹黨逆案,對閹黨成員進行一次普查,重點是對“五虎”“五彪”等魏忠賢的親信進行處理。
魏忠賢是反對東林起家的,他身邊的“泥土”大都是東林黨的對手,因此崇禎清除魏忠賢周圍的“泥土”的同時,也簡接爲東林黨報了仇,雙方具有共同的利益。
爲了做好清除閹黨的工作,崇禎起用了一批被罷斥的東林黨人,於是雙方聯合起來,對魏忠賢集團進行清洗。
天啓年間制定的《三朝要典》就像是一個緊箍咒罩在東林黨的頭上,東林黨人上臺後,第一件事就是爲自己洗涮罪名,進行翻案。
然而《三朝要典》是天啓欽定的史書,書中還有御製序,想要毀掉就等於否定了先皇的結論,因此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崇禎元年起,朝臣圍繞着《三朝要典》的存廢展開了激烈的爭論。崇禎最初對銷燬《三朝要典》持審慎態度,隨着越來越多與魏忠賢有關係的人被揭發,崇禎感到有必要進行一次大換血,這樣就與《三朝要典》存在廣泛的矛盾。
崇禎在落實一朝天子一朝臣方面的志向越來越大,他的目標不再是“拔出蘿蔔帶出泥”,而是要將這棵蘿蔔連同他周圍的泥土一同鏟去。
五月,崇禎下令銷燬《三朝要典》,並對相關史書進行了修改,爲“欽定閹黨逆案”掃清障礙。
崇禎元年上半年,“閹黨”人物楊維垣、李恆茂、楊所修、田景新、孫之獬、阮大鋮、徐召吉、張納、李蕃、賈繼春、霍維華等先後去職。
正如自殺不能逃避罪責一樣,去職也不能逃避懲罰。
經過一年多的調查,崇禎二年正月十七日,崇禎正式下令有關部門確定逆案名單。在東林黨人主導下,有關報部門報了三次名單,都被崇禎打了回去,原因是名單人員太少。在打擊閹黨這件事情上,崇禎己經走到了閹黨仇敵的前面。
直到第四份名單呈上,崇禎才感到滿意,三月十九日,崇禎公佈了欽定逆案名單。共七類二百五十八人。
分別是:首逆同謀六人,結交近侍十九人,結交近侍減等十一人,逆孳軍犯三十五人,諂附擁戴軍犯共十五人,結交近侍又次等一百二十八人,祠頌四十四人。前兩類人的處罰是論斬;第三類人遣戍;後四類遭罷黜或賦閒在家。
“閹黨”遭到了毀滅性的打擊,東林黨梅開三度,再次興盛起來。
對於“欽定閹黨逆案”這件事,大多數人持肯定態度,但我認爲這件事情的負面作用也是顯而易見的。
崇禎對東林黨的危害認識不清,他廣泛打擊東林的反對者,爲東林翻案的做法在當時並不能取得廣泛共識,造成人心渙散。
有些理由是站不住腳的,比如溜鬚拍馬爲官場上的常事,也要懲處。再比如說建祠是經過天啓皇帝首肯的,以此爲罪名是不妥當的。
明末學者,抗清志士夏允彝對此曾有評論:“此何等而草草羅入,致被處者屢思翻案,持局者日費提防,糾纏不己。迄南都再建,逆案翻而宗社墟矣。此當局者之咎矣”。
正如夏允彝所說,明朝從此陷入了翻案與提防的內訌中,不能齊心協力共赴時艱,直到明朝滅亡。
南明建立以後,仍舊“糾纏不己”,“日費提防”,不能建立廣泛的抗清統一戰線,最終“閹黨”翻案成功,但此時國家己經成爲一片廢墟,亡國再所難免。
當時國家正值多事之秋,內憂外患不斷,此次政治清算運動,使官員們的注意力都轉移到政治鬥爭上來,人心不穩,影響了治國整軍。
總之,崇禎清算運動打擊面之大,涉及人員之多,歷時之長,涉及人員職務之重,史所罕見,犯了擴大化的錯誤,消極影響十分深遠。
被處理的官員包括外廷和內廷,一大批統治經驗豐富的官員被驅逐,遼東戰場上的主帥王之臣、閻鳴泰等人也被廢棄。
這一方面動搖了帝國統治的根基,造成了內傷,明末的亂相,不能說於此沒有關係。
另一方面,崇禎一朝人才奇缺,後來在對付後金和變民的戰爭中無人可用,崇禎不得不起用沒有經驗的新人,以致經濟、政治、軍事上失誤頻頻。
崇禎多疑的性格和刻薄寡恩的御下之術此時己經暴露出來,在其接下來的統治過程中,仍然不時表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