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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發三這一路哭哭啼啼的,活似個受了氣的娘們,只瞧那猥瑣樣子,譚縱就有些受不住,只覺得便是後世那些個僞娘可能都比這人有骨氣些——至少這些人還能坦誠的面對所有人,不至於捂着一張臉,倒活似他不敢見人似的。
即便是譚縱與他說話,他也只是哭,卻不搭話,便是連吱唔一聲也不肯。
而蔣五是個皇家出身的謙謙君子,這會兒見李發三哭的不行,也只覺得不忍,可胡老三這粗人野性慣了的卻沒這份閒情,等聽了好一陣子,他實在是覺得受不住這貨了了,說不得就舉着砂鉢大的拳頭在李發三眼前舉了舉,扯着大嗓門道:“哭,你再哭,再哭老子把你揍死!”
李發三岔開的五根手指後頭頓時李發三驚恐的雙眼,若不是這樣貌着實猥瑣,否則倒可用上淚眼婆娑這等美詞。只是這會兒見了,卻不免令人想翻白眼,即便是自認爲接受能力驚人的譚縱也是轉過頭去。
不過好歹胡老三這粗人的話頗有效果,總算是把李發三的眼淚止住了。只是這哭停的太急,李發三一邊走還一邊抽氣,似是在打嗝。
譚縱看了覺得好笑,但心裡頭沉甸甸的,卻是又笑不出來,只好跟在幾人後面,一邊細心觀察身後可有人跟蹤,一邊凝神思索這官司又該如何去打。
這大順朝自然是沒有律師的,即便是訟師也沒有,一般出現了冤案錯案什麼的,事情只需在民間傳得幾日,一般就會有各地監察府的暗線暗自去查探。若是事情果然有些蹊蹺,那這事便會逐級上報,由上級審定。
而由於監察府自成一系,而且與文官一系素來不和,因此自不會出現什麼官官相護的事情。所以案發後,通常都是稟到內閣處,再下令有監察府抽人手徹查。
似這等情況,大順朝四百餘年裡已然出現十幾起,其中有冤假錯案,也有對的,但監察府這等秉公辦案的態度卻是在民間得了一片讚頌,這才使得監察府發展暗線的工作一直以來都比較容易。
而若是苦主想打官司,大多是事主找上那些個有功名的童生舉子臨時客串一二,做箇中間傳話的。而這些臨時演員,大多數並不懂刑名一事,若是有些私下裡學了大順律的那已然是不得了了。因此,說來說去,這些人的主業最後倒是成了幫忙寫一份能入主官眼的狀紙,至於審案時的辯論,卻是個過場,基本是主官說什麼就應什麼。
可譚縱卻不同,他不僅熟讀大順律,更有後世法律官司的薰陶,深知這律師的重要,因此從這會兒開始他就已然開始爲李發三謀劃,該如何說動王仁立案,說不得還做好了暴露自己監察府六品遊擊的打算。
從這點來看,譚縱雖然有時候爲了錢途謀劃無數,甚至有些不折手段,可真要事情臨頭了,卻又着實成了個君子,也算得上刀子嘴豆腐心的一種了。
只是,即便是刀子嘴豆付心,可譚縱自己心裡頭也清楚,這事也就是扯到了自己這會兒的目的上,若非如此,他再斟酌過後,怕也是會分清輕重再說。
因此,譚縱便如蔣五等人所言,是個徹頭徹尾的真小人。
由於這李發三根本不肯配合,因此幾人只能在路上湊合着買了點包子饅頭湊合着對付了一頓午飯,一路上吃着東西就又慢了不少,花了差不多半個小時才走到城中的南京府衙。
此處地處南京府正中位置,前後左右各有一條寬敞的大道直通四門。大道極寬,足以並行四輛馬車,但如今兩側卻多被行人佔據,也就中間才供馬車行駛。
不過這大順朝雖說稱得上富庶,而且也不禁民間使用普通馬車,但養馬的高昂費用便已然註定了這馬車是個金貴物事,因此在路上行駛的私家馬車卻是不多,大多是些車馬行臨時租賃的。至於那些富貴人家的子弟,年輕力壯的也多以上等乘馬炫耀身份,卻是不會去用那馬車的。
這會兒到得府衙門口,幾人見府衙大門緊閉,便是連個守門的巡丁也沒有,蔣五便忍不住皺了眉。回頭給了胡老三一個眼神,擡手對着大門右側的鳴冤鼓一指,卻是讓胡老三去擊鼓鳴冤。
實則這會兒本是朝廷規定的午休時間,這規矩乃是從太祖開國時就傳下來的規矩,蔣五又如何會不知。只是他因爲猜測李發三一家被人擄走,而且還不敢報案,這會兒已然有些急火攻心了,若是不趁勢發泄出來,說不得便要燒壞了腦子。
正是有這個緣故,他才直接把這條規矩拋在了腦後,指使着胡老三去擊鼓。
須知一旦擊了這鼓,若非案情重大,擊鼓者及協同者可是會不分青紅皁白先被打十板子以做警告的。
而譚縱卻也是知道這規矩的,不僅如此,他更知道,似李發三這案子,由於這會兒還僅僅只是報案,便是連巡捕都還未做過調查,因此即便擊鼓鳴冤,也不可能如那些話本里寫的那樣,光是一通鼓就能把王仁敲出來審案。
說白了,還是跟後世一般,得先由官府立案調查過了,再由巡捕蒐羅證據,不管是偷盜搶劫,還是殺人偷情,總之一切都得走一遍程序。待最後,纔有負責巡捕司的押司將條陳遞給同知,再由同知安排好日子,再通知苦主到府衙來過堂。
而李發三這案子又略有不同。
李發三一家老小被人擄走,除了李發三外,根本無有人證物證。即便是蔣五譚縱幾個出來作證,卻也是無用的,終其原因還是因爲這些不過是幾人推測,卻算不得證供。
故此,若是按照正常情況,官府應該是先將此案列爲失蹤,若是日後發現失蹤人的形跡又或者是屍首之類的新線索,這失蹤案子纔會轉爲刑事案子。只是這時間上,卻是不好控制,說不好就要十年八載的,便是一輩子也有可能。
而這種程序規矩,當初卻讓譚縱驚訝莫名,只因這程序這處理手段與後世着實太像,便是過程與結果也是無甚差別——失蹤案嘛,也就那麼回事了,你指望官府花多大精力去破這案子根本就是不現實。
只是,這裡面也有些特例,那便是有上頭的壓力。只有上頭壓了下來,別說是走丟了人,怕是走丟了只狗那也得全城的巡捕上街頭找去。自然,這會兒能給官府壓力的,除了蔣五外自然也不會有別人。
這纔是譚縱明知道蔣五讓胡老三鳴冤擊鼓不合規矩卻依然不管不顧不開口不插話的緣故——沒了蔣五這股子火氣,譚縱還真沒辦法把這事情辦下去。
而若是不把這事情辦下去,又如何能揪出後面那黑手來。譚縱這會兒是真心想看看,到時候這王仁斷起案來,是否會真的如包青天那樣六親不認。
譚縱早在李發三家就領教過了,胡老三這膀子上怕不是有千斤之力,因此只咚咚兩錘下去,便是整個鼓也受不住了,只見着那用上好水牛皮硝制的鼓膜在那震個不停,發出一陣鬧心的嗡嗡聲響,怕是胡老三再砸一棒槌下去這鼓就得破了。
譚縱這還是第一次聽這鼓聲,只覺得果然沉悶的嚇人,便是隻聽了兩聲譚縱也覺得心裡頭更沉了幾分,只覺得心裡頭有苦無處說,非得着個地方發泄一通才行。
而另一邊的李發三沒了胡老三的監管,更聽了這兩聲鼓聲,卻是已然又哭了起來。只是這一次卻不是嚎啕大哭,只是哽咽的厲害,這淚水就跟不要錢似的直往外淌。
話說譚縱這還是首次見得有男人能跟女人一般,竟是哭起來就沒完沒了,就好像眼睛後面裝了自來水龍頭一般。而且更是說苦就苦,放在後世去那簡直就是個天生的演員料子。
那鼓聲傳出去老遠,且不去院有路過府衙大門的聽着了鼓聲過來湊熱鬧,便是附近的茶館酒肆裡頭,也有些閒人遠遠地探出頭來瞧個究竟。待看見蔣五、譚縱、胡老三、一直遮着臉的李發三這個怪異的組合後,卻是不由地紛紛出聲,顯然不知道這士子、貴公子、武夫、下人這四種截然不同的人怎麼湊一塊去的。
蔣五是何等人物,聽着背後那依稀傳來的議論聲,心裡頭煩躁更勝了幾分。只是蔣五卻也知道這時候卻不是把火氣發出來的時候,可心裡頭的火氣已然有些憋之不住,說不得就推開胡老三,自個在那鳴冤鼓上敲了起來。
與胡老三這千斤神力敲出來的鼓聲不同,蔣五雖然力道不甚大,但這人手上似是練過的,敲處來的鼓點竟然帶着一股異常的韻律,甚至讓譚縱產生了一種自己正身在殺場的錯覺。直到那鼓聲漸漸停下,譚縱卻是陡然打了個激靈,這才清醒過來,這時候才發覺身上已然炸出了一身毛汗。
恰在鼓聲停下的瞬間,那府衙的大門也是吱呀一聲從內裡打了開來。只見着四個穿着黑衣的皁吏各自持着一根齊眉長的水火棍從門裡頭出來,當先的那人頭上頂着個四角帽,邊上還扎樂根彩羽,也不知是公雞身上的還是雉雞身上的。
能在南京府別這彩羽的皁吏,自然不是普通人,那可是正兒八經的副九品。雖然是最低的官階,可多少也脫了小吏的身份,真正邁入了官的行列。這便如同後世那會,那些個股級幹部說的好聽是個幹部,可只要沒上科級,那終究還是個普通公務員,而不是官員階層。
而這人或許是午休時被人打擾上了火,出來後就皺着眉頭對拿着鼓槌的蔣五喝斥道:“你是何人,怎在這兒撒野擊鼓,莫非是想吃棍子麼!”
《》是作者“小黑醉酒”寫的一部小說,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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