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捕頭搖搖頭:“都是血!”
“我不是問血,我是問,她的手上還有沒其它別的東西?”
“這倒沒有注意,但是我可以差人去問家屬。”
毛小龍點頭道:“好!快去問!”待成捕頭安排了人去,毛小龍又提出了一個要求:“我要去看看洞房!”
洞房中的煞氣更多於喜色,房中佈置的大紅色猶如石見月剛進城時身穿的裙子那般喜慶,一眼望去盡是紅色的帳幔,紅色的被褥,紅色的喜燭,還有四處殘留的暗紅色的血跡。
成捕頭嘆了一口氣道:“大人沒有動過一點這裡的東西,他也想根據小姐生前留下的最後一點線索來找出那個兇手。”
毛小龍閉目,眼前似乎閃現過陳芊芊在昏黃的跳動的燭火下,滿心幸福地等待着愛人來揭開喜帕的樣子。
毛小龍回頭問成捕頭:“姑爺呢?”
“姑爺受了刺激,有些神志不清,現在還在後院客房養傷呢。”
“客房?”毛小龍不禁感到奇怪。
“對,姑爺原本是大人一個至交好友的兒子,只因爲他的父親在京中做官時捲進了黨派之爭,後來全家都被髮配了,只因爲那時候姑爺年紀尚小,所以大人便接他來撫養,使得他未受發配之苦,姑爺一直以來也待大人如親生父親一般。姑爺自小和小姐一起長大,也算得上是青梅竹馬,所以大人便成全了這樁美事,可是誰曾料想到,竟然……”
毛小龍眉頭緊鎖,真是可惜了這一雙璧人:“大婚當天可有什麼異常的事情嗎?”
成捕頭苦笑着說:“不瞞公子說,成某自從喝人家的喜酒以來,沒有百次,也有八十次了,這次的喜宴實在是正常的不能再正常了。無論從婚禮前的準備,還是到婚禮當年的儀式,一切都非常順利。而且那天來的賓客非常多,大人就差要大宴全城了,他請了城裡最好的酒樓——鴻雁樓的主廚們專程來做喜宴,所以賓客們在酒桌上都十分盡興。”
毛小龍沉思一下:“如此說來,兇手便很有可能是那晚混在賓客中間的。”
成捕頭接道:“這個我們又何嘗沒有想過呢,只是那晚到場的賓客何止幾百人,大人怎敢隨便懷疑呢?”
毛小龍點點頭,從成千上百的人中一個個地排查,確實不是易事,而且大人的身份在此,若是隨便疑人,恐怕反倒會落一個以公謀私的話柄,而以大人那樣清廉的作風,想必斷斷是不會這樣草率的。
“小姐的屍身是誰發現的?”
“是姑爺!原本夜深了,賓客們還在喝酒閒話,小姐等得急了,便要丫頭去把姑爺找來,誰知道姑爺剛進門,便看見小姐橫屍屋中。”
“前後大概有多久的時間?”
“差不多一柱香吧,因爲丫頭四處尋不着姑爺,好是找了一通。”
“那大概是什麼時辰?”
“應該還不到子時,姑爺當時在跟朋友喝酒說話。”
毛小龍在房中走了走,靠近小姐遇害的那張牀邊最是凌亂不堪,牀褥與被子大半都拖在地上,已經乾涸的血跡染滿了整張牀,半截蚊帳耷拉在牀邊,甚是可怖。雖然事發已過了三四天,但是毛小龍依稀還是能聞見衝進鼻孔中的血腥之
氣。
此時毛小龍蹲下身子,仔細地查看地上雜亂的印記。“沒有查到兇手留下的腳印嗎?”
成捕頭聽毛小龍這樣問,更是倍加無奈:“小姐慘遭不測,大家知道之時顧不得其他,都紛紛蜂擁而至,地上被衆人踩踏得狼藉一片,哪裡還分得清腳印是誰的,等到後來我們再細細查看時,基本上半點有用的線索也沒找到。”
毛小龍搖搖頭:“不對,兇手在殺人之後,總是要走着離開的,這地上分明有血跡,就說明有很大的可能是他的腳上沾染了血跡的。而且他既然將人殺了,衣服上多少也該留下痕跡纔是。”
“來往的賓客都是穿戴整齊來的,雖說大人不是什麼大官,但是在這城中,也算的上是大戶了吧,誰敢衣冠不整怠慢小姐的婚禮。而且喜宴那天非常熱鬧,很多人走的時候基本上都喝醉了酒,所以即使是他們把衣服脫了拿在手上,也是平常得不能再平常了。”
毛小龍抿緊嘴脣,揚着眉毛細想,雖說這案子疑點重重,可也不是一點線索也沒有的。他此時站在書桌旁,已經圍着這書桌走了兩圈,桌上的筆架早已翻倒,幾支嶄新的毛筆正七零八落地攤在桌上,甚至都有兩支筆都跌落在地上。毛小龍蹲在那兩支筆的旁邊看了半晌,忽然站起來問道:“你們可曾移走房中的一些東西麼?”
“沒有!”成捕頭肯定地否認,“小姐遇害時這房間時什麼樣子,現在依舊還是什麼樣子,大人囑咐一定不許我們碰。”
毛小龍說:“我還有一個問題,就是,這些屋裡的裝飾擺設,都是誰來負責的?”
“新房裡的東西大部分都是新的,很多都是由小姐去置辦的。”
“這文房四寶呢?”
“也是小姐去置辦的。”
毛小龍聽言,沉思半晌,突然跳起來就衝了出去。成捕頭雖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但是他趕忙緊緊地跟着毛小龍追了出去。
毛小龍着急趕去的地方,竟然是停屍房。
他輕手輕腳地走進去,直奔向陳芊芊的屍身,成捕頭不知他又想到了什麼,只得立即像毛小龍那樣不出聲細細查看着屍體。
毛小龍再次檢查了陳芊芊的頭部,果然是重物擊打過沒錯,但是這傷勢似乎有些奇怪,頭蓋骨像是被什麼東西平拍裂了一般,骨頭都碎成一片一片的樣子,而在這些大傷口附近,還有一些頗深的小坑,似乎是被某種有點尖銳的東西戳傷了,細細看去,像是被什麼東西鑿出的小坑窪。
毛小龍又急忙翻開最後一個女孩子屍體上的涼蓆,盯着她看了半晌道:“這個女孩是什麼時候被發現的?“成捕頭雖不知道毛小龍頭也不擡地問話是何用意,但是他仍舊老老實實地答道:“隔天!”
“那麼她發現屍體的時候是在什麼地點呢?”毛小龍絲毫不放鬆,問題一個接着一個。“她遇害的地點在哪裡?”
“在廣源客棧的後院,當時她跟着那個過路的客商暫住在那裡。”說完這話,成捕頭生怕毛小龍要立即趕過去,連忙轉移了話題道:“公子,現在已經是中午了,而兩位一路趕來,想必很是辛苦,不如在府裡吃了飯,休息一會兒再去看現場。公子放心,那些現場,我們大人保護的非常用心,決
計不會被人破壞了。”
他不說吃飯還好,一說吃飯,毛小龍的肚子立馬便“咕嚕”叫了一聲。毛小龍頗爲尷尬地笑了一下說:“好的,我還是先去叫石見月起來吧。”
成捕頭微微一笑道:“我自會派人去叫石姑娘,只是,現在您該休息一下了,咱們先去飯廳等候如何?”
毛小龍邊點頭稱好邊跟着成捕頭走去。其實他也不是鐵打的身子,當他心底的那一根神經稍微鬆懈了一點時,一股突如其來的疲倦頓時席捲了全身。
而成捕頭還在前面不停地嘮叨着什麼剛纔大人已經吩咐他們去鴻雁樓點菜,少時便會送到府裡來。而這些,毛小龍似乎並沒有聽進去。
石見月睡了沒多久就被叫醒,自然是一百個不願意,但是聽聞來請她的人說,到了吃飯的時間,且成捕頭也叫人送來了美味的菜餚,她才能耐着性子爬起來。一提到有美食,睡覺這種小事對於石見月來說還是可以暫時緩一緩的。當她迷迷糊糊地走到飯廳附近的時候,便聞到一陣香氣,她的雙眼瞬間就放大了一倍,馬上清醒過來,這菜餚,聞起來就已經很讓人心馳神往了。
而當石見月端坐在飯桌之前的時候,已經沒人看出她就是前一刻困得隨時要睡過去的大小姐,而按照她現在的情形來看,她恐怕該是普天之下屈指可數的貪吃大小姐了。
桌上的菜並不豐盛,卻是精緻得很,三菜一湯,菜品兩葷一素。素菜是青蔬一道,葷菜一個是紅燒大排,一個是鴻雁樓的招牌菜——蜜汁櫻桃肉。石見月一眼望去,只見那是一塊通體紅亮的肥肉,色澤鮮豔,無半點精肉,石見月爲難地眨眨眼間道:“這個就是傳說中的招牌菜?”
陳大人點點頭道:“說起這道菜,城裡是無人不知無人不曉,而又數鴻雁樓的味道是上佳,二位可別閒話了,趁熱趕緊嚐嚐吧!”
石見月本是不吃肥肉的,但是這菜的介紹着實帶給石見月極大的誘惑,於是大着膽子用筷子挑了一點,送入口中後,立即便明白了這道菜爲何這麼有名。
這櫻桃肉入口即化,蜜香怡人,絲毫不膩,若是閉目品嚐,怕是一點也吃不出這樣軟糯香甜入口即化的東西,竟然是一塊肥肉。石見月品出了其中美味,便又將筷子伸向了那碟蜜汁櫻桃肉。這一次,她夾了一大塊,來不及吹涼,便整塊塞進了嘴裡。
毛小龍伸向櫻桃肉的筷子抖了抖,猶豫之下掉轉了方向,轉向了旁邊的紅燒大排。他看着石見月盯着蜜汁櫻桃肉時眼中散發出來的那道貪婪,便不好意思再明目張膽地去跟她爭搶,石見月卻絲毫沒有意識到,鼓着塞得滿滿當當的腮幫子。嘴角浮着晶亮的油光,含糊不清地對毛小龍說:“你也嚐嚐?”
毛小龍看了看才一小會兒就已經看見底的盤子,皺眉訕笑着搖了搖頭,石見月就剩下了一點殘渣,叫他去嘗她剩下的口水嗎?
石見月是許久都沒有吃過味道這麼好的東西了,於是又接着寵幸了毛小龍剛嚐了一口的紅燒大排。這紅燒大排做得真是太美味了,顏色剛剛好,肉質爛而不糜,且非常入味,簡直是太符合她石見月的胃口了。
石見月舉着筷子的手幾個起落。毛小龍發現大排的盤裡也寥寥無幾地僅剩幾塊骨頭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