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曾華才行詔書,冊立範敏爲王后,立桂陽公主爲王妃,其餘吐谷渾真秀、俞氏、許氏、斛律氏、竇氏、烏氏爲貴人,追立慕容云爲貴人,授衆成年王子以男爵,並明言他們如想要再上一層樓就得看自己的本事,以勳功論授。
由於是已經立國,所以曾華在北府勳爵的基礎上多設了一級-公爵,並在第二日宣佈了立國封爵詔書。
王猛、車胤、笮樸、毛穆之四人封三等公爵,授金紫特進勳章;謝艾、甘芮、張壽、馮越封侯爵,授銀紫特進勳章;田楓、謝曙、荀羨、榮野王、李存、彭休、樑定、劉努、劉顧、江、毛安之、柳畋、張渠、徐當、姜楠、姚勁、野利循、先零勃、段煥、趙復、楊宿、鄧遐、,藺粲、樂常山、魏興國、盧震封伯爵,文授榮祿勳章,武授忠武驃騎勳章;呂採、張平、劉寧、王苞、鍾啓,左輕侯、馮保安、李天正、候明、張蠔、曹延、夏侯闐、米擒鹿、費聽傀、狐奴養、鍾存連、傅難當、當煎塗、鞏唐休、當須者、封養離、戈長元、尉遲廉、谷渾行、竇鄰、烏洛蘭託、斛律協、燕鳳、徐磋、張倨、杜洪、廖遷、許謙、安慈、孔究、江灌等五十九人封男爵,文授卓越勳章,武授元麾冠軍勳章;其餘郝略、夏徠、章琨、闞重、卜咎、封弈、皇甫真、楊安、毛當、鄧羌、呂光、唐昧、陳灌、王先謙、于歸、衛瑗、毛奇齡、齊固、鄧羌、諸葛承、郭淮、閻叔儉、王開、霍遂、朱武章、韓休、塗栩等一百二十九封子爵,分授嘉越勳章和昭武金吾勳章。
曾華接着宣佈在軍中授銜,柳畋、張渠、徐當、姜楠授鎮軍上將軍,姚勁、野利循、先零勃、段煥、趙復、楊宿、鄧遐、樂常山、魏興國、盧震授撫軍衛將軍,藺粲、馮保安、李天正、候明、張蠔、曹延、夏侯闐等以下二十二人授護軍左將軍,楊安、毛當、鄧羌、呂光以下五十六授護軍左將軍。
而其他許多制度早就在北府時期就已經建立和完善好了。所以曾華建國之後,根本沒有太多的改變,只是將這些制度推廣到全國就好了。
在第三日。曾華封退位的晉少帝爲公爵。安居長安。但是按照華夏國新制,無論何等爵位都是沒有封地和采邑的,而且按照華夏封爵法制,爵位有的可以世襲,被稱爲世爵,但是必須施行推恩法,也就是繼承人繼承的爵位必須低一級;也有不能世襲地,被稱爲內爵。也就是封爵人只能他這一世,子孫後代是無法恩廕襲位,而曾華在現在所封的都是世爵。
由於封爵沒有真正意義上的封地和歷史上所有地采邑,所以曾華在律法上對其進行其他方面地補償。國家在封爵時會按爵位高低發一筆數目不菲的現錢,做爲封爵最重要的獎賞之一。
國家按爵位分授一塊很大的土地,但是這塊土地不是封地,和百姓的永業田性質完全一樣,只是比普通百姓的永業田要多上數十倍。而且這塊土地上沒有像以前連人口一同拔划過來,貴族們要想開發這塊土地,只有兩個辦法,一是自己動手,二是僱人來種。而這些被僱的人大部分是來自廣島、熊本、土佐、漢陽以至後來的南洋。貴族們所有種植地田地也是需要交賦稅的,如果私自種植而沒有交賦稅的話,輕者重罰錢糧,重者剝奪爵位。
國家按照爵位發俸祿,而這筆俸祿的數目當然沒有辦法和尚書省的侍郎尚書相比了。連州刺史都沒法比。頂多和郡守的俸祿差不多。
貴族有議政的權力,就是可以直接上書給三省。評議中央和地方官吏施政的得失;也可以在任何一所理判所旁聽,如果覺得有什麼不對可以向上一級地理判署和檢察署申訴。
其他如貴族的子女有受教育優先權,也就是隻要是貴族的子女,就是家裡破產了也可由國家保送進學堂,無論是初學還是郡學或者是州學國學,學雜費國家全包等等,當然如果貴族沒有破產還得自己掏腰包。曾華很嚴肅地告誡他的這些臣子貴族們,要他們把自己的這些話寫進他們各自地家訓中:貴族、士郎都是華夏國的精英和棟樑,但是他們必須懂得個人奮鬥,懂得不能永遠躺在祖先的功勞簿上。曾華告訴這些貴族,如果想要讓自己的家世永遠傳承下去,最好的辦法就是子孫後代不停地利用自己地優勢創造新地功勳,再一次被封爵或授勳。
晉少帝已經安然地成爲了華夏國的一位公爵,和被封吳國夫人地崇德太后一起悠哉地住在長安的北城一所“豪宅”中,但是謝安、王彪之等人卻不是這麼想的,一塊巨大的石頭還沉沉地壓在他們的心裡,曾華沒有稱帝,只是自稱國王陛下。
謝安和王彪之曾經就這件事情問過車胤等熟悉的故友,誰知道這些人談到這個問題就支支吾吾,或轉言它話,讓謝安和王彪之兩人心裡更是不安。在長安待了這麼久,他們也早就明白晉室退位是不可避免的事情。北府的強盛早就被謝安等人看在眼裡,而江左越發的敗落他們心裡更是有數,兩相對比,佔盡天時地利人和的北府攻滅江左是輕而易舉。
謝安和王彪之現在的心思是如何保住司馬宗室能夠在新朝中安然延嗣下去,史書上殺戮前朝後裔的事可是沒少見,而北府一幫人都是東征西戰,殺人無數的主,曾華不稱帝,這暗示什麼?難道他想等晉室完全滅絕了再稱帝?謝安和王彪之知道曾華在北府的能力,只要他暗示地好,自然有人會將司馬宗室殺得一干淨,別的不說,光是軍隊的那些軍官們,還有聖教的那些信徒。都是對曾華忠心不二,不要說殺司馬宗室,就是讓他們把天上的神仙拉下砍了他們也會蜂擁而上地。
憂心忡忡的王彪之病倒了。這擔子就全壓在謝安的頭上了。他們兩人現在毫無實權。只是被延聘爲雍州大學教授,並被聘爲名聲顯赫、無數學子追求地目標-翰林院學士。但是謝安還是找到了一個機會,去面見曾華地機會。
這段時間曾華一直很忙,自從他宣佈從即年起年號改爲華夏元年後就一直忙着一件事情,編修華夏國大憲章。按照曾華的設想,這是華夏國的憲法,是華夏國一切律法的母法。曾華在北府初建時就開始編修這部憲章,準備在立國的時候一起頌布。
前幾年。北府和羅馬帝國聯繫上了,曾華看到了羅馬法律體系,頓時讓他明白很多,也知道在這個時代,羅馬人在法律方面走在了華夏民族的前面,正是由於羅馬人的這種法律思想,最後才形成了西方資產階級法律體系,而華夏民族在數次“融合”中越走越遠。最後走上了另外一條道路。
既然如此,曾華乾脆一不做二不休,以自己的方式爲華夏這個國家和民族指明一條新地道路。於是曾華邀集了大理寺衆卿,翰林院學士,國學法律教授。法務部官員、各地士郎貴族代表等等,重新修改編寫這部大憲章,所以一直到立國都沒有完成。不過估計也差不多了,現在已經通過“專家學者”團的審定,正在三省和各州議政會議中進行討論。通過之後就會正式公佈在邸報上。明告天下,交由天下人討論。收集完意見後再正式通過頌布。
謝安來見曾華的時候,正是大憲章在三省和各州討論通過後公佈在邸報上,天下人正議論紛紛。
看到謝安來訪,曾華開口便說道:“安石先生,實在抱歉,這段時間是忙了一些,所以你幾次求見都沒有安排時間出來,這不,我剛剛纔被素常先生追着簽署了一項新命令,新設長州四郡。”
曾華說的長州正是包括北府最近打下來的熊本郡、土佐郡、東臺郡(今臺灣)、琉球郡四郡,現在終於設郡縣進行正式管理了,而廣島因爲是曾華自己掏錢買下來的,所以做爲國王直屬地由治肥西城(今長崎)的長州代管。按照華夏國的律法,整個廣島都是曾華私人地財產,上面的百姓都算是他的僱農和僱工。
謝安已經習慣曾華的作風,當即拱手道:“陛下客氣了。”然後安然地坐在曾華的旁邊。他參加過幾次曾華主持地政務和修法會議,無論是多麼正式的場合,曾華和他的大臣貴族和學士們都是這樣對坐着,只是曾華坐在正中間的前面,面對着他們坐着。所以謝安也沒有那麼多的約束。
“陛下,你爲什麼不稱帝?”謝安開門見山地問道,因爲他知道這種事情你越是隱晦地去問,反而會更引起對面這位“一代雄主”地懷疑。
曾華被問得愣了一下,他想不到謝安求在這數十天裡累累求見自己,開口問得竟然是這件事情。
曾華想了想便答道:“安石先生,你覺得我手裡的權力足夠大嗎?”
謝安被這反問也一時問住了,他非常仔細地研究過北府地體制,所以對曾華的權力非常清楚。曾華是華夏國的君主,也是整個國家的元首和代表;他是北府上百萬強大軍隊的最高統帥權,只有他有權發佈命令調動這支龐大的軍隊;他還是聖教的教宗,是數百萬狂熱的聖教教徒的精神領袖,而謝安相信這個數字在不久後還將翻上一番最後達到一個驚人的數字;他是華夏國最大的商人,他擁有華夏國百分之三十的商社、工場和礦山;他是華夏國最大的地主,他擁有廣島、北鯨島,廣島足有一個冀州那麼大,上面有無盡的良田和礦山,居然已經勘探出銀礦和金礦來了,而北鯨島被曾華用來養馬,無論是波斯馬、撒克森馬(阿拉伯馬)、帕亞提馬、亞述馬、呼羅珊馬、河中馬還是哥特馬、黑海馬都能在那裡找到,甚至還有羅馬帝國的瓦倫斯皇帝爲了討好這位遙遠的盟友,居然萬里迢迢地送來數十匹西班牙馬、和阿非利亞馬。
曾華在那裡用最好的飼料養馬,用最好的牧人照顧馬匹,然後按照一套叫什麼純種養馬的方式放牧這些名貴地馬匹,據說現在華夏國所有的“騎士”都在爲北鯨馬而瘋狂。由於北府的歷史原因。北府百姓養馬用馬地甚多,所有也有龐大地一支愛馬隊伍。他們常常用盡辦法,就是爲了得到一匹北鯨馬的後裔。然後拿回來配種。培養出優良的馬種來。
現在這位華夏國王又掏錢僱傭十幾支探險隊,分別向北海以北廣袤地區進發,也支持了幾支遠海探險船隊繼續向北鯨島以東探險,按照律法,這些已經發現和那些即將發現的土地將又是國王直屬地。
謝安艱難地嚥了咽口水,他突然發現對面的這位居然是有史以來權力最大的君主,漢武、秦皇都比不上他。
看到謝安的神情,曾華知道他心裡所想。便乾脆自言道:“安石先生知道我手裡的權力了吧。但是權力越大,責任也越大。我不知道我地子孫後代是否能承擔起這麼巨大的權力,這麼沉重的責任。”
說到這裡,曾華眯起眼睛看着前方,突然笑了笑:“國家和民族的命運不能寄託在一個人身上,我也不希望我的子孫後代延續漢魏晉的悲劇。”
謝安聽到這裡,似乎有些明白了,於是便點點頭。
曾華卻突然轉言到另一個話題上去了。
“安石先生。你讀過華夏大憲章嗎?”
謝安搖搖頭,雖然他是翰林院學士,有權參與編修大憲章,但是他一心放在晉少帝的安危上,而且也有自知自明。知道自己對北府的律法體制只知其表,不知精髓,參與了說不上話,所以乾脆也不去了,因此也不知道大憲章地內容。
“我們華夏國全體人民。爲建立更完善的國家體制。樹立正義,保障國內安寧。提供共同安全,促進公共福利,並使我們自己和後代得享自由的幸福,特爲華夏國制定本憲章。”
曾華展開一本書卷,大聲念道起來,這是照抄異世美國憲法的序言,本來這部大憲章就是個大雜燴,羅馬法,華夏習俗法,還有曾華記憶中的異世現代憲法,全融合進這部華夏國大憲章。
“第一條,上帝對他地子民一視同仁,並賦予了他們若干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爲了保障這些權利,我們纔會奉上帝之意建立政府,擁立君主。而君主和政府之正當權力,是華夏國全體人民同意而產生的。所以本憲章的宗旨是規範政府地權力和保障人民地自由。”
這一條夠震撼,直接讓謝安目瞪口呆,他在長安待了這麼久,知道聖教提倡主的子民人人平等,北府新學派崇尚自由和實用,北府百姓們追求地是富足和榮譽,但是他沒有想到曾華居然“激進”到把這一條寫進大憲章裡。他開始有點明白曾華的意思了。
“第二條,國王是華夏國的君主,也是它統一、團結的代表。國王和他的政府應該保證華夏國人民的生命和財產的安全,捍衛人民的權力和自由,維護國家的統一。”
“第三條,國王是華夏國的元首,是華夏國所有軍隊的最高統帥,同時也是聖教教的世襲教宗領袖。國王可以任免三省、樞密院和各部大臣、大理寺正卿和少卿、各地地方官吏,有權召集和解散中書省、門下省,批准法律。”
“第四條,國王必須遵守法律,尊重習俗,不得擅自批准法律、廢除法律或中止法律的實施,也不得擅自停止和任命中書省和門下省,不得擅自任免大理寺正卿和少卿。”這一條就很有內涵了,國王可以解散中書省和門下省,但是又不能讓這個機構空在那裡,國王必須在一定期限裡重新按程序召集和任命中書省朝議大夫和門下省諫議大夫。
曾華一口氣讀完了這有數千字的憲章,這份憲章可以說是這個時代獨一無二的,算得上是“封建制度”和“資本主義制度”妥協的產物,它強調了人民的權力和自由,強調了人民的生命和私人財產神聖不可侵犯,強調了人民的自由,沒有司法部門的審判和介入,誰也不能定他的罪。在大憲章裡,曾華初步設定了三權分立,由貴族和士郎們組成的中書省將是立法機構,它擁有最高立法權,擁有監督最高行政機構-尚書省的權力,擁有宣戰權等等,由各地推選出來的諫議大夫組成的門下省則擁有財政賦稅權,沒有它的同意,誰也不準加稅和新設賦稅,而且華夏政府的每一分錢都必須經過它的審覈,最後它擁有一份由國王特別授予它的權力,呈交中書省的法律草案,也就是變相的否決權。
在大憲章裡,曾華把司法機構大大地強化了,更增加了它的獨立性和權威性,當三省爲某個法律條款進行爭執時,大理寺的判決是最高也是最後的判決,連國王都沒有方法否認。
但是在大憲章裡,國王的權力也是驚人,看上去能輕易地幹掉三省,但是聰明的謝安還是看到了曾華在其中做的手腳,那就是習俗和傳統。以曾華的身份和地位,他從來沒有否決過中書省的法律草案,沒有解散過中書省和門下省,沒有否決過大理寺的裁判,他的王位是三省和大理寺等代表人民擁立的,試問一下,他的子孫後代誰敢“違背祖宗傳統”?,誰要是敢這麼幹,後世的官民們會拿着“曾華言行錄”理直氣壯地噴他一臉口水。
“陛下,你這是在行萬世之法啊。”謝安最後感嘆道,他不是感嘆這部大憲章,因爲他有一半的東西還理解不透,他感嘆和敬佩的是曾華的那份胸襟和氣魄,他這樣做是爲華夏萬世做榜樣啊。
“諸位先生都在勸我稱帝,”曾華終於轉到正題上來了,“可是我卻一直不同意。不就是一個帝號嗎?再威赫的帝號能阻止外敵的入侵嗎?我站在這裡,說我是華夏國國王,無論是波斯帝國皇帝還是羅馬帝國的皇帝,他們都得低下他們高貴的頭顱。歷史上有成百上千的皇帝,卻只有一個華夏國明王!”曾華意氣風發地說道。
謝安點點頭,他承認這一點,不管曾華稱不稱帝,他在歷史上的地位依然那麼高。
“我已經決定好了,也跟諸位先生說好了,等我死後再給我上帝號吧。”曾華最後說道。
謝安點點頭,終於明白了曾華的意思,他這又是在給後世留下的傳統和習俗,他生前不稱帝,他的子孫後代就沒有人敢在生前稱帝,爲了能在死後被追認爲華夏帝國的皇帝,那麼就得老老實實履行君主的職責,讓三省和百姓們都滿意,要不然你在歷史上還是一個國王的名分。
謝安與曾華再就大憲章等問題好好地聊了半天,卻始終沒有問晉少帝的問題,因爲他已經明白,在曾華的眼裡,這位晉少帝還真算不上什麼,他不會也不屑去跟這位已經退位的司馬宗室計較。
謝安告辭後,與王彪之密談了一夜,第二日,兩人便召集了一幫江左舊臣,一起到長安和洛陽國學就職去了。
華夏二年(公元376年)元旦,曾華正式簽署《華夏國大憲章》,車胤、毛穆之、馮越代表中書省、門下省和大理寺簽字,袁方平代表翰林院學士們做爲見證者簽字,十餘位貴族、士郎、百姓代表也一一在上面簽字。原本範哲想代表教會在上面簽字,但是曾華想了許久,最後勸住了這位大舅子,因爲教會不得介入世俗政治中,而且曾華做爲教宗已經足夠代表教會了。
曾華待所有人簽完字後,便大聲宣佈《華夏國大憲章》正式頌布,華夏國以後所有的法律和政府行爲都必須嚴格遵守該憲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