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赤軍閱軍禮 明太祖朱元璋起於布衣,備歷艱難,深知前朝積弊。他認爲治天下當立綱紀,國之綱紀即爲禮法,禮法既立,上下自安。
明末亂世,禮樂崩壞,社會秩序空前混亂。丹初親歷其中,才知道禮法的重要性,也切切實實地明白了一個道理:禮法博大精深,意義重大,哪怕他今後推崇泰州學派,也要尊重禮法。
明朝以來,理學、心學、氣學各種思想學說百花齊放,由此而創造了燦爛的市民文化、先進的科學技術、資本主義的經濟萌芽。
滿清得國不正,屢興文字獄,推崇程朱理學,打壓心學、氣學等其他學說。在此高壓下,學者們只能專心做考據,理學也越走越偏,把華夏文明引入了歧路。
事物絕不非黑即白,陽明心學與傳統禮法並無根本的衝突。抱著這種認識,丹初在南寧城外組織閱軍禮,以提振士氣,展示軍威。
明朝軍禮複雜多樣,大致可分爲親征、遣將、大射、大閱四種。昭永軍的閱軍禮,所參照的是便是大閱禮。
永曆帝經常組織大閱,多在親征途中組織,目的在於戰前熟習戰陣,防止遇敵驚亂。其後的大閱禮,或由皇帝親閱,或由皇帝委派司禮太監代閱。
至隆慶二年,張居正提出制定大閱禮儀,由皇帝親閱,以整飭武備。自此之後,大閱禮爲皇帝專用軍禮。
丹初檢閱昭永軍,自然不能稱大閱禮,便以閱軍禮稱之。
這天上午巳時,陽光明媚,天氣涼爽。南寧城外校場上,軍旗獵獵,甲仗鮮明。五千昭永將士神情肅穆,隊列嚴整,等待迎接主帥的檢閱。
已正時分,丹初騎馬來到校場。
馮琳過來報告:“報告大帥,昭永軍南寧駐軍集合完畢,請登臺檢閱!”
丹初微微點頭,回以軍禮。
親兵牽走軍馬,丹初來到將臺,大聲喝道:“迎軍旗!”
三名親兵走上將臺,送來一杆大旗。此旗旗杆足有兩丈高,由碗口粗木製成,望知便知沉重。
丹初接旗,神色沉重,用力抱緊旗杆,爾後左右揮舞。旗面展開,一面碩大的軍旗迎風飄揚,旗面赤紅色,足有三尺寬,中間用金線繡成一個大大的“赤”字。
“將士們,從此以後,昭永軍改稱赤軍!此大旗即爲赤軍軍旗,旗在人在,旗亡軍亡!”
丹初的正式官職是鎮守昭平、永安總兵官,既已奪取南寧,不便再以昭永軍相稱。
改易軍隊名稱,尤其是冠以“軍”字,明顯會引人猜忌。但此亂世也,軍隊有一個響亮的稱號,對於提高聲望亦有幫助。況且,赤者,丹也,朱也,改稱赤軍亦可解釋得通。
“赤軍萬歲!赤軍萬歲!赤軍萬歲”將士們按照提前排練好的,重複三遍口號。聲音震天,在城外久久迴盪。
接下來,三名親兵接過軍旗,矗立一旁護旗。這面嶄新的大旗迎風招展,紅底金字,引人注目,振奮軍心。
閱軍禮自然不必像大閱禮那樣繁瑣複雜。實際上,在隆慶制定大閱禮儀制之前,大閱禮的程序和內容相當隨意,既有在戰時演習軍陣的,亦有平時考查訓練成果的。
這麼多將士集合在一起很不容易,這次閱軍禮也就添加了好幾項內容。
“祭祀纛神!”
國之大事,莫過於軍旅;軍旅之節度,莫過於旌旗。纛神,即軍旗之神也。
“大纛一張,萬夫走集”。纛,即爲獵獵作響的旌旗,是軍隊或儀仗隊的大旗,也是軍隊的象徵。
丹初手持黃紙,神色莊重,口中唸唸有詞:
“維,永曆二年,歲在戊子,月在暮冬,日值吉旦。臣岑丹初,受命於大明王朝,統領赤軍,捍衛疆土,抗禦韃虜。今值國難當頭,烽火連天,強敵滔滔,特備牲醴,以祭纛神……
“伏乞,纛神鑑納,臣岑丹初及赤軍將士,皆懷敬畏之心,行忠義之事。願神靈常在,護我赤軍,保我大明,使臣得以驅除韃虜,中興大明,安寧百姓。 “尚饗。”
原以爲,祭神都是迷信行爲。親念祭文,丹初卻感到一種神聖的使命感,不由自主地莊重其事。
焚表灑酒,丹初威嚴畢露,對將來充滿信心。
“授標旗!”
親兵上臺,送來五面大旗,分屬親兵標、步兵第一標、步兵第三標、輔兵標、水師標。
與此同時,丹初向各位標統授以新旗。
第三標新成立不久,標統爲吳捷。丹初原本打算把這一要職授給第二標副標統陳武,但陳武遠在昭平,又是焦璉的親兵。丹初幾經斟酌,決定重用吳捷。畢竟,吳捷是自己的元從老人。
“吳捷,恭喜恭喜!”
吳捷從丹初手中接過標旗,笑得合不攏嘴,說道:“大帥恩德,捷都記在心裡!”
“這是你應得的!”丹初和他握了握手,以示親暱,說道:“做了步兵標統,跟騎兵營長大不相同。你得加強學習,不要辜負了我的期望。”
“諾!”
水師標標統爲阮廷峰。他是個新人,加入赤軍不久,但已取得丹初的信任。丹初力排衆議,用人不疑,大膽起用他爲水師標統。
“阮廷峰,我把水師標交給你了。你要拿出全部本事,儘快建成一支內江水師。”
“諾!卑職領命,若不成功,願軍法從事!”
丹初把水師標旗交給他,第一次和他握了下手。
“明賞罰!”
赤軍不發軍餉,因此格外重視賞罰,功必賞,罪必罰,以期嚴明紀律。
“經各級推舉、營務處覈驗,共確定以下五人爲一等功臣,授予戰鬥英雄稱號。騎兵營長吳捷,率部奪取黃花驛,阻敵退路,殺敵六人,升兩級,擢爲步兵第三標標統,賞銀十兩、勳章一枚。親兵隊長何國騶,率隊衝擊賊軍戰陣,有破陣之功,擒拿徐彪首級,升兩級,擢爲騎兵營長,賞銀十兩、勳章一枚。親兵哨長岑勇,首登崑崙關城,殺敵五人,升兩級,擢爲親兵隊長,賞銀十兩、勳章一枚。騎兵週一鳴,勇武過人,殺敵八人,斬敵中軍大旗,升兩級,擢爲親兵哨長,賞銀十兩、勳章一枚。另有情報局偵侯某,深入敵後,智取古漏關,功勞殊大,升兩級,按隊長定級,賞銀十兩、勳章一枚。”
明賞罰以賞爲主,共分爲三等功臣,一等五人,二等十人,三等二十人。三十五名功臣一一上臺,春風得意,臺下將士豔羨不已。
有賞必有罰,此次亦有五人受罰。其中一名親兵哨長違犯軍紀,尤令丹初痛心:
“爾爲我親兵,竟敢違我軍令,姦殺婦女,壞我軍名聲。我且問你,行軍五要是什麼?”
“回,回大帥的話,我軍行軍五要,一不擅殺,二不放火,三不姦淫,四不宰牛,五不虜掠。求大帥饒我一命,讓我戰死疆場,不要被死得這麼窩囊。”
“晚了!你不必求我了,念你曾是我親兵,我會派人撫卹你的家屬!”
“大帥!大帥!”
早有親兵把他押下,當場斬首示衆。全軍震肅,各自引以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