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3.濫發小廣告是否最高可罰3萬?
《廣告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當事人同意或者請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發送廣告,也不得以電子信息方式向其發送廣告。第四十四條還規定,利用互聯網發佈、發送廣告,不得影響用戶正常使用網絡,確保一鍵關閉。違反以上兩種者,將對廣告主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本章完)
343.濫發小廣告是否最高可罰3萬?
《廣告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當事人同意或者請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發送廣告,也不得以電子信息方式向其發送廣告。第四十四條還規定,利用互聯網發佈、發送廣告,不得影響用戶正常使用網絡,確保一鍵關閉。違反以上兩種者,將對廣告主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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