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對象和要求
法治宣傳教育的對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點是領導幹部和青少年。
堅持把領導幹部帶頭學法、模範守法作爲樹立法治意識的關鍵。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把憲法法律和黨內法規列入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內容,列爲黨校、行政學院、幹部學院、社會主義學院必修課;把法治教育納入幹部教育培訓總體規劃,納入國家工作人員初任培訓、任職培訓的必訓內容,在其他各類培訓課程中融入法治教育內容,保證法治培訓課時數量和培訓質量,切實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切實增強國家工作人員自覺守法、依法辦事的意識和能力。加強黨章和黨內法規學習教育,引導黨員領導幹部增強黨章黨規黨紀意識,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在廉潔自律上追求高標準,自覺遠離違紀紅線。健全日常學法制度,創新學法形式,拓寬學法渠道。健全完善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積極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各級黨政機關和人民團體普遍設立公職律師,企業可設立公司律師。把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情況作爲考覈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重要內容。把法治觀念強不強、法治素養好不好作爲衡量幹部德才的重要標準,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爲考察幹部的重要內容。
堅持從青少年抓起。切實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制定和實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在中小學設立法治知識課程,確保在校學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識教育。完善中小學法治課教材體系,編寫法治教育教材、讀本,地方可將其納入地方課程義務教育免費教科書範圍,在小學普及憲法基本常識,在中、高考中增加法治知識內容,使青少年從小樹立憲法意識和國家意識。將法治教育納入“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加強法治課教師、分管法治教育副校長、法治輔導員培訓。充分利用第二課堂和社會實踐活動開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在開學第一課、畢業儀式中有機融入法治教育內容。加強對高等院校學生的法治教育,增強其法治觀念和參與法治實踐的能力。強化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加強青少年法治教育實踐基地建設和網絡建設。
各地區各部門要根據實際需要,從不同羣體的特點出發,因地制宜開展有特色的法治宣傳教育。突出加強對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法治宣傳教育,引導他們樹立誠信守法、愛國敬業意識,提高依法經營、依法管理能力。加強對農民工等羣體的法治宣傳教育,幫助、引導他們依法維權,自覺運用法律手段解決矛盾糾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