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喬尼回到家中的時候,家裡的老兩口已經吃完了午飯。史密斯叼着牙籤在鐵匠鋪裡看着門面,見喬尼進來,穿着鎧甲,鮮血斑駁的樣子,嚇了一跳,連忙迎了上去:“沒受傷吧?這身上怎麼弄的呀?怎麼那麼早就回來了?”
“沒事,這鎧甲挺結實的。剛完成個任務,肚子餓了,就回來吃飯。哦,對了。”喬尼從懷裡掏出錢袋,取出五個銀幣,將袋子遞給史密斯,“這是我買鎧甲,報名,登記之後剩下的錢,你們收着。以後我自己能養活自己。”
史密斯打開錢袋,看了看餘額,心疼不已,臉上抽搐了一下,不過也沒說什麼。讓喬尼到後院吃點喝點,自己接着看店。
喬尼卸下身上的鎧甲,用水衝了衝,放在一邊。再仔細洗了洗之前拿着老鼠腦袋的手,進屋吃飯。午飯時間剛過,所以也沒什麼好東西剩下。幾塊黑麪包就着一碗水,喬尼填飽了自己的肚子。這種粗礪的食物,要是擱上輩子,餓死也不會去碰。自從來到這個世界,在不碰就肯定會餓死的情況下,也就漸漸習慣了。
吃飽喝足,稍微休息了一會,喬尼找了把刷子,到院子裡將鎧甲洗刷乾淨,晾在一邊。回屋解下長劍,穿起打鐵用的皮圍裙,便來到了鐵匠鋪裡。
“你下午不去做任務嗎?”史密斯奇怪地問。
“今天先不去了。”喬尼拿起一塊鐵塊,掂了掂,回答道,“剛纔做任務的時候我發現還少了些裝備,想自己打一件。”
整個下午,喬尼都在叮叮噹噹地打鐵,有時候來客人了,也上前去招呼一下。似乎時間從未流過,日子從未改變,鐵匠喬尼彷彿從沒有去考過什麼戰士證書,也沒有加入什麼傭兵聯盟。史密斯看來,小喬尼依舊是自己家中的小鐵匠,打鐵,照顧生意……這小子想要放棄麼?
自然不是。
喬尼是在打造一把匕首。雖然他不是盜賊,從沒練過匕首,但他通過上午的險情,發現自己似乎應該準備應對這種突發的近身作戰。若是當時身上有一把匕首的話,也不會讓那隻可惡的老鼠跑掉,一刀割喉就是了。加上從傭兵聯盟得到的消息,這種大老鼠還只是正常的物種,說不定未來某一天還會遇到類似的情況。
於是便有了眼前這把美麗的兇器。
說是美麗,也不盡然。不過在喬尼的眼裡,這把小刀已經很是讓人滿意了。弧形的刀身,明亮耀眼。匕刃經過精心的打磨,透着嗜血的光芒。特意開鑿的血槽,更是表現出整把武器兇殘的特質。
喬尼仔細欣賞着這把精美的匕首,咂了咂嘴。又簡單地做了個刀鞘,綁在大腿上,試了試手感,可以輕鬆取用。於是滿意的點點頭,回後院穿上鎧甲,繫好長劍,和父母道別之後,出門去了。
——“這是匕首?哈哈哈,那你告訴我短劍長什麼樣?哇哈哈哈。”這是未來某一天,一位盜賊的話。
站在喬尼的角度來看,現在他腿上的,依然是匕首。
再次來到傭兵聯盟,喬尼徑直走向昨天那個姑娘的櫃檯前,彷彿是個老手一般:“請問今天都有些什麼任務。”
“您好,請問您是?”
這個老手露出了菜鳥的真面目。
“喬尼.史密斯,九級傭兵。”說着,遞過自己的傭兵卷軸。
那姑娘提筆在紙上寫了些什麼,又在傭兵卷軸上比劃了一下,然後微笑擡頭:“您可以接取九級任務,要看任務目錄嗎?”
“不用了,我,我不識字。”怨念啊,自己竟然是個文盲。
“酬勞最高的三個九級任務是,無限收狼皮,五銀十張,也就是每十張算作一個任務。尋找失蹤在塔布裡森林的愛德華先生,提供線索,確認無誤則得四個銀幣。獵取哥布林頭頂骨九塊,酬勞二銀。”
還真是無限收狼皮啊,還掛着任務呢。提供線索,這找到什麼時候去,找到了還得確認,麻煩。
“我要接獵殺哥布林的任務。”
又是一陣書寫與記錄,喬尼躊躇滿志地走出傭兵聯盟的大門。
“哥布林嗎?你們的好日子到頭了!”喬尼仿照着過去看到過的熱血臺詞,輕聲地念叨。之後,邁步就向——傭兵聯盟走去。
“請問,哪兒有哥布林?”喬尼站在之前那位接待的面前,故作鎮靜地問。
“哥布林嗎?西城外的塔布裡森林裡就有哥布林部落,不過隱藏地比較好,您得耐心尋找。因爲人類的活動,可能他們會出沒在比較深的森林之中。”那姑娘依舊是一臉微笑。
服務太周到了,喬尼感嘆道,到底是大公司。
作爲一個塔布裡城土生土長的居民,而不知道哥布林在哪裡有,實在是不應該。不過作爲一個鐵匠,每日除了打鐵便是跑腿,跑完腿便是練武,練完武天就黑了,人也就睡了。這麼一來,喬尼便從來沒有走出過塔布裡城。
雖然沒有出過城,但對於塔布裡森林,喬尼還是比較熟悉的。那些來鐵匠鋪裡選購武器的傭兵——或者冒險者,不是誰都有那麼多錢去聯盟以及公會註冊的——戰鬥地點基本上也就在塔布裡森林附近。他們時常會在挑選武器或者消磨時光的時候,吹噓自己的戰鬥經歷。其中水分固然不少,不過總是有許多屬實的信息流露出來。
由於人類的活動,以及塔布裡城的存在,塔布裡森林並不十分危險。偶爾有強力的怪物或者種族出現,城主衛隊總是會及時地將其剿滅。
於是,一個和諧溫馨的塔布裡森林——依然是不可能存在的。
城主衛隊很忙的,只有那些足夠強大的怪物纔會讓他們動手。動手的理由也不是保境安民——這個世界的領主沒有這種崇高的理想。城主衛隊清掃塔布裡森林的唯一理由,就是商路被威脅了,這可是關係到商業稅的頭等大事。除此以外,城主衛隊都是待在城裡,或者巡邏,或者訓練,據說日子安逸的很。
平日裡總會有一兩個人失蹤在塔布裡森林之中。有些後來找到了屍體,有些後來找到了骨頭,還有些至今仍然是失蹤人口。
這種小事,城主衛隊自然不會去管。悲劇發生之後,傭兵聯盟就體現出價值了
塔布裡森林裡主要分佈有哥布林,熊地精,狗頭人等低等種族,另外還有狼羣,野熊,毒蛇等等常見的野生動物。除此以外,有些顧客提到過兇暴野獸和別的不知名強力生物的存在。從強者手下逃生也是弱者可以炫耀的經歷,而這些傢伙總愛吹牛。所以是真是假,只有他們自己知道。
彆着巨魔腦袋的那位大哥的話,應該是可以相信的。
所幸,十幾年來,隨身這麼明顯證據的也就他一個。
帶着這些對於塔布裡森林的瞭解,喬尼步伐輕鬆地向着目的地走去。塔布裡城不小,也不大,不一會兒便已經出了城。再沿着路走上一段路,拐出大道,喬尼一頭扎進了森林。
“森林啊。”喬尼自言自語,“這就是森林啊。”
作爲半吊子驢友而死的喬尼,終於體驗到了驢友的感覺。
欣賞着沿途的風光,那來自自然的風,那蔥翠的綠色,那略帶點枝葉腐敗氣味的空氣……就是這種感覺吧,自己爲之付出生命的,就是這種感覺吧!
不過顯然,十多年的鐵匠生活,已經讓他丟掉了不少作爲一個半吊子驢友的知識。
“吃的……”
第一次的出征,鎩羽而歸。
灰頭土臉回到家中,隨便吃了些東西,喬尼躺在牀上,默默自責:“小子,你可是個穿越的,你可是多活了二十多年!怎麼這種低級錯誤也要犯?你不覺得丟臉嗎?!”
不過想想,還真不是特別丟臉,又沒人看到。
但這不是適合自責的時候想的事情。
“乾糧,水,還有什麼?要是有把弓就不用那麼麻煩了,可我不會射啊。乾糧,水,千萬別忘了,乾糧,水……用弩不就行了?笨啊。可沒錢買啊。沒錢買難道自己造?彈性鋼材什麼的……乾糧,水……”
思緒紛亂,喬尼陷入夢鄉。
第二天醒來之後,喬尼用家裡的皮質水囊灌了滿滿一袋清水,然後懷揣着昨天得到的五個銀幣,直奔食品商店而去。
目光掃過貨架上的商品,低頭看看手中可憐巴巴的五個銀幣。按理說,這五個銀幣要是好好過日子,也算是不少了。但自己賺的錢自己心疼,何況前天這個時候,喬尼可是手握十個金幣的大財主啊。
不過也不能虧待自己。甩下一個銀幣,買下了看起來非常美味的一堆肉乾。提着這袋肉乾,喬尼覺得這麼冒險的話,似乎不太嚴肅。於是又跑去裁縫店買了個看起來還算結實的布包,正好把那一個銀幣的找零用完。把水和食物裝進去之後,喬尼突然找到了過去打怪練級的感覺。
“揹包,水,肉,武器,裝備……哈哈,這個算是幾格包?六格?要是再來個繃帶,塞上幾瓶藥水,我這就是真人遊戲了!”
真是悲哀,遊戲和小說是這小子與前世的唯一還保持聯繫的紐帶。
火藥呢?玻璃呢?經濟體制呢?味精白糖呢?!
這些責問他是聽不到的。
不多一會兒,喬尼已經進入了森林,依然是自然的風,蔥翠的綠色,略帶點枝葉腐敗氣味的空氣……沒有敵人。在這靠近大道的地方如果有危險的生物出沒,雖然城主衛隊很忙,但商隊或者路過的冒險者可是很閒的。
欣賞着沿途的風光,喬尼邁步向森林深處行進。在鋼筋森林裡住了二十多年,又在一片低矮平房裡住了十幾年。今天見到這秀麗的自然景色,喬尼不禁有些陶醉。那清脆婉轉的鳥叫,那一陣一陣的蟲鳴。自然啊,自然,這就是自然的氣息呀!
自然不止有氣息,自然還會歡迎你。
一陣惡風從腦後襲來,喬尼心中一驚,猛然矮身低頭。一匹野狼就從頭頂飛躍過去。
多麼熱情洋溢的歡迎儀式啊。
拔出長劍,喬尼咒罵着,弓下身子,快速掃了一眼四周。萬幸,沒有後續的野狼出現。這是一隻獨狼,而不是狼羣的前哨。於是轉過頭,死死地盯住狼的眼睛。
野狼偷襲不成,也沒有再次進攻。它同樣弓着身子,和喬尼對峙着。、
一人一狼凝神對望,幾乎就要放出電來。同時不時挪動腳步。一方想挪到對方側面,另一方不讓對方得逞,就開始划起了圓。
一邊是手持兇器的人,一方是長着兇器的狼。這隻狼顯然沒有戰士公會裡做測試的那隻那麼餓,它很有耐心地和喬尼對峙着。眼看太極圖就快被他們畫出來了。
喬尼忍不住了。他今天可不是來和狼在地上畫圖的,還有哥布林要殺呢。而且,如果過一會兒再來個隨便什麼野獸,事情就難辦了。
於是他向前快走幾步,長劍護在胸前。那野狼見狀,知道圈圈畫完了,該是打架的時候了。於是一步步向後退,同時身子漸漸緊張起來,積蓄着力量。
終於,野狼停止了後退。它猛的向前一竄,作勢要撲過來。喬尼也是跨前一步,舉起長劍,時刻準備劈下。
野狼動了,喬尼也動了。野狼向喬尼跑來,在最後一刻向邊上一躍,閃過劈砍下來的長劍,緊接着又躍起,擡爪按在喬尼胸口,便要將他推倒。
這大概就是色狼的由來吧。
喬尼可沒這心思吐槽。如此近的距離,長劍的長度反倒是個累贅,於是喬尼急忙後退兩步穩住身形,手一鬆,長劍落地,又迅速從大腿的刀鞘處拔出匕首。此時野狼撲擊的勢頭已盡,見推不倒對方,便雙爪用力,後腿人立,頭顱微側,想要咬斷喬尼的脖子。
此時喬尼已然匕首在握,脖子向後仰,左手從空隙插入,按住狼的脖子,用力向外推。同時右手猛然一刀,便向狼的背後扎去。
白刀子進,紅刀子出。
野狼吃痛,哀嚎一聲,掙扎着便要從喬尼身上下來。喬尼可不想讓它就這麼逃開。迅速拔出匕首,左手扯住對方下巴,用力向外推,右手在面前準確的一劃。
噴泉一般的血涌。
推開顯然是不活了的狼,抹了一把沐浴了鮮血的臉龐,喬尼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口喘息起來。
“太大意了,太大意了。”喬尼喃喃道,“你以爲這是郊遊嗎?打起精神來混蛋!”
警惕起來的喬尼想起了很多聽說過的野外生存知識,其中之一就是血腥味會引來別的動物。於是站起身,撿起長劍,插回劍鞘。身上的血是沒有辦法了,只能自己注意。低頭看了看狼屍,腦海裡浮現出“十張五銀”的懸賞,搖了搖頭——不會剝皮,而這皮毛的背部又有一個大洞。於是將短刃在狼毛上擦了擦,插回大腿上的刀鞘。掃視了一番周圍的環境,便向森林深處走去。
至於這具狼屍,很好地解決了一些森林居民的溫飽問題。
森林依舊是那麼美麗,那麼平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