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正的到來既讓我感到意外又非常高興,雖然他是個話語不多的傢伙,卻也是有着奇特經歷的人。他爲我除去了手腕上宗木種下的眼睛。
“使用鏡妖需要很多的精力,對你這樣體制的人來說不太適合,還是讓它暫時在你眼睛裡睡睡吧。”黎正建議到,我也同意了。
當我問及他這段時間去了哪裡時,他卻低頭不語,良久他纔回過神來。
“我去盡了我最後的一點責任,完成了他的遺願罷了。”他的臉上露出少有的悲涼之色,但只是一瞬,隨即取代的則是依舊的霜冷。
“我四處去尋找可以恢復自己原有身體的辦法,我和你的好朋友不同,與自己無關的事情絕對不會插手,不過,這次例外了。
在那個我非常熟悉的城市裡,居然也有着奇特的案件,與其說是案件,不如說是一場場神秘的人口失蹤。
失蹤者大都是青少年,其中不乏很多小混混,由於他們身份的邊緣化,很少得到人們的注意,所以直到失蹤人數開始逐漸變多才引起警察的注意。
而讓這事情蒙上一層血腥氣的則是一個小孩。
孩子們喜歡瘋跑,從頭到腳都散發着成人不會有的好奇心,而這好奇心往往是災禍的根源。
第一個受害者是在一個廢棄工廠廁所發現的,不,與其說是屍體,倒不如說是屍體的一部分。
孩子門喜歡把揀來的東西拿來玩耍,或者帶回家,如果只是抓來一些奇異的昆蟲或者小物件父母自然不會注意。
可是你的孩子如果帶着一塊人皮進家你會如何呢?
那孩子的父母起初以爲只是塊骯髒的皮革,但仔細一看卻是一塊人皮。”
“哦?他們怎麼會一下判斷出來是人皮呢?”我好奇地問。
“你說豬皮或者牛皮會紋身麼?”黎正反問道,我無言以對。
“這塊皮自然被交到了警察手裡,一位細心的警察想起了最近發生的一系列失蹤事件,於是拿人皮去化驗,結果得到了這塊人皮就是其中一個男性失蹤者的,根據皮的樣子估計應該是後腰到脊背中的一塊皮膚。
這樣一來,失蹤案件則變成了殺人案了。當然,這也引起了我的興趣。我通過控屍蟲的外貌變形非常容易的拿到了可憐受害者的資料。
他外號叫蟲子,大名叫李充,十七歲,初中畢業就沒有讀書,混跡在一羣混混中,父母都去了外地打工,蟲子被交給了年近七十的奶奶撫養。我去過他家——一處在貧民窟的低矮民房,老人家至今還不知道孫子已經出事,她只是嘆着氣說孩子經常在外面,很少來這裡住,每次來也只是拿錢或者匆匆吃完飯就走了。
看來,蟲子的失蹤還不是他親人發現的,於是我只好去找找他的那些朋友。
報案者是一個叫阿美的女孩,在一家餐館打工,蟲子和他的一堆朋友經常光顧這家普通的小飯館,所以和阿美混熟了,阿美也可以說是蟲子的女朋友。
當我來到這家餐館的時候,經過別人的指點,見到了阿美。
我看見她正在被一個喝的滿臉通紅的矮胖男人糾纏,這種開在公路邊上的餐館招待過往的司機,當然也有很多借酒鬧事的,我不禁產生了興趣,想看看這個女孩會如何對付。
阿美不高,但卻非常勻稱,雖然是冬天,但緊裹在腿上的黑色尼龍褲子勾勒出非常細長卻飽滿的雙腿,一樣的紅色制服穿在她身上非常合適,她不算漂亮,更無氣質可言,但是微微上翹的薄薄嘴脣和一雙不大卻眼神犀利的丹鳳眼無疑帶着一種野性,或許某些男人正喜歡這種調調。
我預感到,對她動手的男人佔不到半點便宜。
果然,那隻毛絨絨的胖手只是伸到阿*前,就忽然被針扎似的縮了回來,而且還嘎嘎的怪叫起來。
原來潑辣的女孩居然隨手拿起旁邊的開水壺澆到了男人大腿上,不大的飯館頓時炸開了鍋。
很快,阿美的臉上多了五條手指印,我立即過去,拿出一張證件,對於可以改變容貌的我來說,做一張可以亂真的警察證件易如反掌。
胖子和他的同伴立即軟了下去趕緊付了錢走人,而阿美捂着紅腫起來的臉蛋憋着眼淚望了望我。
五分鐘後,阿美被開除了,出去的時候旁人非常奇怪地望着她,都小聲議論平日裡隨便開玩笑的她怎麼忽然變了一個人。
我追了出去,想叫住她,結果她如同一隻被激怒的母獅一樣圓睜着眼睛對我吼道。
‘警察了不起啊?你和那些流氓有什麼分別?以爲救了老孃就想和我睏覺麼?滾!’說完後,她像需頭了一般,大口喘着氣,吐出一團團白霧。
我並沒有生氣,而是拉着她去了旁邊的一家粥店,爲她叫了白粥,並說明了來意。
‘蟲子不會死的,他答應我要和我結婚的。’阿美沒有去喝粥,而是忽然低下頭,邊哭邊說到,到後來泣不成聲,我只好等她稍微平復一下。
半小時後,揉了像水蜜桃一樣哭紅的雙眼斷斷續續地告訴我她已經將近兩個月沒有見到李充了,而之前李充曾許諾要和阿美一起出去旅遊。而馬上就音訊全無,阿美沒有辦法,只好在兩星期前去報警。
‘你一定要幫我找到他啊,我,我不能沒有他,再苦的日子我也不怕的,我有他孩子了啊。’女孩忽然變了一個人似的,帶着哀求苦苦看着我,於是我沒有告訴她關於發現李充皮的事情,只是安慰她幾句,並要到了幾個和李充關係來往密切的另外幾人資料。
而當我拿到李充其他朋友的名單時候,發現上面的兩個名字也在失蹤名單之列,看來,這兩人估計也凶多吉少了。
而這三人,是同時失蹤的,其他二人的親友告訴我也是他們三個似乎集體去了某處就再也了無信息。
線索就這樣斷了,我實在無法知道李充他們究竟做了什麼,而遭到扒皮的厄運。
於是我只好去了最初那孩子發現人皮的地方。
我說過,那是一個廢棄工廠,準確的說是一家閥門製作工廠,工廠破產很久了,一直閒置在那裡,由於雜草叢生,到處都是生鏽的鐵質殘渣,很適合一些混混在這裡聚會。
看來李充最後就出現在這裡,但是工廠也有幾十畝大小,更何況我對這裡也不是太熟悉。
李充的那塊皮是在靠近廁所的地方發現的,我開始模擬着當時的情況,或許三人正在這裡互相吹牛,而李充一時尿急,在去廁所的路上遇害了。
可是爲什麼只剩下那塊皮,究竟屍體去了什麼地方,我放出控屍蟲四散開去尋找屍體,但是除了在地上找到的一些血跡之外沒有任何線索,而那些血顯然是李充的。
於是我只剩下李充唯一留下的那塊皮了。
要去拿到皮不是容易的事情,那東西呆在證物房,於是我只有找到那個男人。我於記顏多少有些想象,既然已經查了一半,無論任何代價,我也要知道真相。
他對我的到來一點也不覺得驚訝,似乎早有準備。他比以前蒼老很多,也難怪,還有幾年就要退休了。
‘是來殺我的麼?’他微笑着端起一杯茶,但手卻在發抖,我有些可憐他。
我告訴他自己已經將以前的事情都忘記了,這次來只是爲了拿證物,他有點失望,不過還是很高興。
‘能破這個案子我也求之不得,不過那塊皮只能借你一天,因爲明天省裡的專案組就要來了,某位領導的公子也離奇失蹤了,他走前說是來了我們市。’他輕聲解釋道,我無心和他多言,只是希望儘早拿到人皮。
靠着他的地位,我很輕易的拿打了李充留下的那塊皮膚。
我開始仔細觀察,但是很失望,只是非常普通的人皮,而且開始*變質,呈暗紫,上面的花紋也看不清楚了。
不過,我讓控屍蟲吃掉了腐爛的部分,還是看到了紋身的內容。
這讓我非常奇怪,因爲紋身有很多種,第一種是毛利人流傳下來的,用鯊魚牙齒及動物骨刺捆上木棒蘸上墨水,用小錘敲擊入膚。第二種是用數根針綁在一起捆在木棒上,手工點刺入膚。第三種是用電機帶動針刺入皮膚,而現在大都是最後一種,而李充的紋身非常奇怪,並不想是紋理上去的,反倒是如同胎記一樣,自己長出來的一樣,而且紋身的圖樣也很奇特,看上去像某種動物的一部分,似乎是馬的腿,或許,李充紋了一隻馬。
但是這些東西對我沒有太大價值,但是,我很快又從阿美的嘴裡知道李充和他的夥伴都酷愛紋身,並一度想學習手藝,開一家自己的紋身店。
不過這個城市裡的紋身店大大小小也有幾十家,我只好一家家去詢問,並終於曉得最近有一家新開一年不到的小店生意非常好,而李充也提出過去那家店紋身。
這是家普通的紋身小店,類似於筒狀的連接房,第一間是主人居住的地方,裡面則是紋身室。
不要小看紋身,那無疑是一次小型的手術,如果隨便亂做,很容易皮膚感染,大部分紋身店對自己的器械都要求很嚴格,何況這個在市中心的店面,裡面都是不鏽鋼的手術器械已經一次性的手套,刺針等等。
老闆是一個瘦長個頭,滿臉微笑的中年人,他穿着時尚,頭上蒙着一塊紅色頭巾,帶着黑色墨鏡。但是我看着他的笑臉卻非常不舒服,因爲那笑容彷彿是用東西吊起兩邊臉的肌肉堆疊出來一般。
他以爲我是來紋身的,當我向他提及李充和他的朋友是否來這裡紋身的時候老闆的笑容雖然還在但眼神有些異樣。
‘他們紋了,但很快就走了,本來我想叫他們一星期都要保持乾燥,並且來擦洗一下,但卻沒了蹤跡。’老闆眯着眼睛說。
我沒有多問,於是乾脆叫他幫我紋身,老闆愣了下,馬上答應了。
他帶好手套,拿出刺針,溫水和腎上腺素準備爲我止血,當要開始的時候,他才問我到底要紋什麼圖案。
‘就紋李充紋過的吧。’我頭都不擡的告訴他。
‘好的。’老闆低聲應了下,開始紋身。
我絲毫感覺不到疼痛,雖然我的身體和常人無異,但我是沒有觸感的,不過我卻注意到,他用來紋身的色料有些怪。
一般的紋身色素經酒精浸泡的液體植物色素。由於植物色素是從天然植物中提取出來的,滲入皮膚時,比較不易受感染。但他卻是從裡間房子裡取出一個顏色暗沉的瓶子裡拿出來的色素。
當我詢問他時,老闆隨意的告訴我這是他們家傳色料,非常安全,而且顏色鮮豔不容易掉色,並開玩笑地說如果我實在不放心可以當場給自己用一下。
紋身的圖案紋好後我看了些,果然如我所料,只是一隻馬而已,而且後腰的位置也是同樣的馬腿,我付過錢後就出去了。老闆則依舊堆積着笑臉彎腰告別。
我將人皮還給了他,並獨自回到賓館。
當我洗澡的時候,對着鏡子看着那紋身,熱氣慢慢彌散,鏡子裡的馬圖案沒有什麼異樣,我失望的轉過身。
但是那一剎那,我覺得有什麼地方不對,因爲我感到控屍蟲有些奇怪——它居然沒有我的命令自己出現在我腳下。
當我再次轉身看背上的紋身,那紋身真的變化了。原本固定不動的圖案居然開始活動,在白霧繚繞的狹小浴室裡,那馬的樣子開始劇烈的變形。
馬的身體開始膨脹變成了牛的樣子而馬頭也由雄壯瀟灑而變的猙獰起來,最後居然形成了張熟悉的臉孔。
那是李充的臉。沒錯,雖然模糊,可這張我看了好幾天的臉絕對不會記錯,李充的臉,牛身,馬腿,一個怪物般的傢伙居然紋在我的背上。
而更令我不解的是這東西開始隨着我的脊背慢慢蠕動起來,李充大張着嘴,*的眼睛從鏡子裡瞪着我,他的嘴巴開始慢慢像我的頸部靠近。
雖然我不曾感覺疼痛,但是我從鏡子裡看到平面圖案的東西咬住了我的脖子,肌肉開始劇烈收縮,我感覺自己的彷彿被人用繩索勒住了一樣,呼吸有些困難了。
而李充依舊死死咬住不放,我無法和一個圖案,而且是我自己身體上的圖案作戰,一時間我完全沒有了主意,控屍蟲就在我腳下,但我總不能命令它將我自己吃掉吧。
那時候我想到了阿美,於是我大喊起來。
‘蟲子,你不相見阿美麼?’李充的腦袋似乎疑惑了下,但依舊咬着,我只好又喊一句。
‘她可是一直等着你,而且還有了你的孩子了!’李充的眼睛開始縮小,咬住我後頸的力氣居然也小了。
我讓控屍蟲撕下了那張紋着李充腦袋的背皮,不過很快又恢復好了。
皮上的李充望着我,張了張嘴,但很快變閉上眼睛,整張團開始迅速的變黑,猶如一張被浸泡的國畫一般,模糊成黑乎乎一團,接着從皮上掉了下來,化爲烏有了。
我依舊有些後怕,如果我是自己的身體,或許我已經步了李充的後塵,我開始爲自己隨意在老闆那裡紋身的魯莽行爲而後悔。
而這人面牛身馬蹄的怪物,我也知道是什麼了,接下來,我要再去趟那個老闆的紋身店了。
那天晚上我就趕了過去,我原以爲老闆早就關張走人,沒想到他居然坐在裡面微笑着望着我,彷彿是在等我一樣。
‘我沒有看錯人,普通的辦法對付不了你。’他再次站起來,全然沒有先前的謙恭。
我沒有做聲,只是盤算着該從什麼地方給他致命的一擊,因爲顯然他對我很瞭解,我對他則一無所知。
老闆解開頭上的頭巾,摘下墨鏡。
他沒有頭髮,但這不是主要的,關鍵是他的眼睛以上的額頭皮膚顏色明顯於眼睛下面不同,彷彿是一個人從眼睛處切開來又隨意和另外個人組合在一起。
‘不要想着如何擊倒我,我對你很瞭解,你控制的蟲子無法對活人造成直接傷害。’老闆微笑着說,但那笑容令我心裡發涼。
‘不過你放心,我也無法殺了你,本來我想多收集一些材料再離開這裡,不過既然你來了,我只有趕緊走了,我可以告訴你,我通過紋在那些人背上的紋身來吃掉他們的肉體,而這些新鮮的血肉是我非常寶貴的材料,至於究竟要做什麼,暫時還是個秘密。’老闆伸出左手食指放在嘴邊,彷彿談及的不是人命而是螻蟻。
不過我依舊不語,只是想着該如何拖住他並叫警察來。
老闆搖搖頭,‘不要想着叫幫手,除非你想這裡多死點人,真是的,你和那孩子一點都不一樣啊,如果是紀家的孩子在,一定會義正嚴詞地問我爲什麼要殺那麼多人,爲什麼這麼殘忍,並且拼死也要留我下來。’老闆依舊帶着挑釁的眼神看着我,我驚訝他居然也知道紀顏,但我壓根不知道有一個這種人存在。
我哼了一聲,的確,瞭解事情的真相遠比抓到兇手更重要,這的確是我和紀顏的區別。
‘好了,我似乎說的太多了,這裡的殘局交給你了,真可惜,人的皮膚是多好的藝術品啊。’老闆哼着曲子從我身邊走過,我沒有任何辦法,因爲我知道自己沒能力留住他。
在小店的後面如同一個血腥的屠宰場,所有失蹤者的屍體都找到了,但他們基本都骨肉分離,猶如遭受到啃食一般,我不知道老闆收集如此多的屍體做什麼,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將受害者的鮮血禁錮起來,並參雜在顏料裡刺進下一個人的皮膚。
就如同倀和老虎,上一個死去的人搖身一變就變成了吃人的惡鬼。李充是被自己背上的紋身吃掉的,所以只留下了留有部分紋身的那塊皮膚了。將案子的內容告訴了那男人,他很高興,這也算是幫他一個忙,瞭解最後一點關係吧。只是可惜阿美,我只有告訴他李充和他的朋友去了外地做生意,希望時間可以慢慢讓她以後接受殘酷的事實。”黎正站了起來,似乎有離開的意思。
“那麼,那種人面牛身馬腿的怪物到底是什麼啊?”我忍不住問道。
“窫窳(yayu)啊,一種嗜愛食人肉的怪物,我也不知道那個老闆是如何召喚它的,算了,你也不懂,我先走了,有事的話就打這個電話找我。”黎正在日曆上寫下一組號碼就匆匆離去了。
我無聊的打開電腦,發現了這樣一則新聞,“黎隊長破獲系列連環殺人案,多名遇害青年冤魂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