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四章 組織原則

第十五條 黨的地方委員會必須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貫徹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和上級黨組織決定,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任何地方工作部署都必須以貫徹中央精神爲前提。

黨的地方委員會應當每年向上一級黨委作1次全面工作情況報告,執行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某項重要決定的情況應當專題報告。遇有重大突發事件、重大問題應當及時請示報告。

第十六條 黨的地方委員會應當支持和保證下級黨組織依法依規正常履職。凡屬下級黨組織職責範圍內的事項,如無特殊情況,應當由下級黨組織處理。

黨的地方委員會作出同下級黨組織有關的重要決定,一般應當事前徵求下級黨組織意見。需要同級黨代表大會代表、下級黨組織和黨員瞭解的重要情況和重大問題,應當及時通報。

第十七條 黨的地方委員會應當堅持民主集中制,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凡屬應當由全會或者常委會會議討論和決定的事項,必須由集體研究決定,任何個人或者少數人無權擅自決定。在集體討論和決定問題時,個人應當充分發表意見。個人對集體作出的決定必須堅決執行,有不同意見的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級黨組織報告。

常委會委員應當根據分工和集體決定,勇於擔當、敢於負責,切實履行職責;對不屬於自己分管的工作,也應當從全局出發關心支持,加強研究,積極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十八條 黨委書記應當帶頭執行民主集中制,充分發揚黨內民主,善於集中正確意見,自覺接受常委會其他委員監督,不得凌駕於組織之上、班子之上,不得搞獨斷專行。

常委會其他委員應當支持書記開展工作,自覺接受書記對其工作的督促檢查。

常委會委員應當在黨性原則基礎上維護團結,互相信任、互相諒解、互相支持、互相監督。

第十九條 常委會委員代表黨委的講話和報告,署名發表或者出版同工作有關的文章、著作、言論,應當事先經過常委會審定或者黨委書記批准。

常委會委員在調查研究、檢查指導工作或者參加其他公務活動時發表的個人意見,應當符合黨委集體決定精神。

(本章完)

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羣衆的八項規定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範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關於進一步做好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的通知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二章 經費管理關於在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全面清理整治奢華浪費建設的通知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七章 監督約束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三章 教育培訓對象2014—2018年全國黨員教育培訓工作規劃關於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意見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八章 附 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三章 國內差旅和因公臨時出國(境)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報銷結算關於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意見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五章 考覈評價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七章 國家工作部門黨委關於在幹部教育培訓中加強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的通知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管理職責關於進一步做好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的通知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六章 備案、清理與評估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範關於創新羣衆工作方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意見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監察機關特邀監察員工作辦法關於新形勢下軍隊政治工作若干問題的決定關於嚴禁在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中設立私人會所的暫行規定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四章 組織原則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八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三章 黨委(黨組)的監督關於在教育實踐活動中認真解決黨政機關黨建方面有關問題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六章 黨的幹部2013—2017年全國幹部教育培訓規劃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二章 附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在教育實踐活動中認真解決黨政機關黨建方面有關問題的通知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四章 審計評價關於在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全面清理整治奢華浪費建設的通知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管理職責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七章 監督約束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六章 監督和追責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五章 議事決策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六章 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關於嚴禁在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中設立私人會所的暫行規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三編 附 則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九章 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六章 會議活動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一編 總 則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一章 總則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六章 公文辦理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三章 開支範圍和標準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計劃和備案管理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三章 起 草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四章 公務接待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二章 機構和人員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五章 議事和決策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伙食補助費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九章 附 則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五章 考 察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六章 會議活動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七章 非公有制經濟領域統一戰線工作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三編 附 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九章 宣傳教育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創新羣衆工作方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意見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二章 經費管理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八章 考覈與評估共青團中央改革方案關於務實節儉做好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六章 報銷管理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五章 審計報告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七章 非公有制經濟領域統一戰線工作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城市間交通費關於在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中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方案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一章 責任追究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六章 會議活動關於改進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覈工作的通知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關於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試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三編 附 則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七章 非公有制經濟領域統一戰線工作關於改進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覈工作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一章 總 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章 監督檢查關於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二章 規劃與計劃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六章 教育培訓機構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七章 師資、課程、教材、經費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一章 總 則
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羣衆的八項規定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範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關於進一步做好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的通知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二章 經費管理關於在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全面清理整治奢華浪費建設的通知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七章 監督約束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三章 教育培訓對象2014—2018年全國黨員教育培訓工作規劃關於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意見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八章 附 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三章 國內差旅和因公臨時出國(境)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報銷結算關於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意見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五章 考覈評價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七章 國家工作部門黨委關於在幹部教育培訓中加強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的通知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管理職責關於進一步做好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的通知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六章 備案、清理與評估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範關於創新羣衆工作方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意見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監察機關特邀監察員工作辦法關於新形勢下軍隊政治工作若干問題的決定關於嚴禁在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中設立私人會所的暫行規定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四章 組織原則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八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三章 黨委(黨組)的監督關於在教育實踐活動中認真解決黨政機關黨建方面有關問題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六章 黨的幹部2013—2017年全國幹部教育培訓規劃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二章 附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在教育實踐活動中認真解決黨政機關黨建方面有關問題的通知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四章 審計評價關於在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全面清理整治奢華浪費建設的通知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管理職責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七章 監督約束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六章 監督和追責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五章 議事決策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六章 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關於嚴禁在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中設立私人會所的暫行規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三編 附 則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九章 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六章 會議活動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一編 總 則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一章 總則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六章 公文辦理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三章 開支範圍和標準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計劃和備案管理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三章 起 草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四章 公務接待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二章 機構和人員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五章 議事和決策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伙食補助費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九章 附 則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五章 考 察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六章 會議活動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七章 非公有制經濟領域統一戰線工作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三編 附 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九章 宣傳教育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創新羣衆工作方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意見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二章 經費管理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八章 考覈與評估共青團中央改革方案關於務實節儉做好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六章 報銷管理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五章 審計報告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七章 非公有制經濟領域統一戰線工作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城市間交通費關於在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中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方案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一章 責任追究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六章 會議活動關於改進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覈工作的通知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關於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試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三編 附 則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七章 非公有制經濟領域統一戰線工作關於改進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覈工作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一章 總 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章 監督檢查關於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二章 規劃與計劃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六章 教育培訓機構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七章 師資、課程、教材、經費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一章 總 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