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2014年8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

中共中央政治局8月29日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關於合理確定並嚴格規範中央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的意見》、《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主持會議。

會議指出,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必須把握好正確政治方向,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確保黨始終成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要緊緊圍繞提高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更好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

會議強調,黨的組織制度改革,重點是堅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嚴格黨內生活,進一步健全和完善黨內民主制度體系。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要在完善科學有效的選人用人機制上下功夫,通過制度改革和嚴格執行制度,解決長期存在的老大難問題,使各方面優秀幹部充分涌現。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制度改革,着力點是使每個基層黨組織都成爲堅強戰鬥堡壘,黨的組織、黨的工作要做到全覆蓋,讓黨的旗幟在每一個基層陣地上都高高飄揚起來。要加強黨員隊伍教育管理和服務,確保進口嚴、出口暢、管得好、作用大。要完善人才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格局,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人才制度優勢,把各方面優秀人才集聚到黨和國家事業中來。推進黨的建設制度改革,黨委(黨組)要抓,各級黨建工作領導小組要抓,有關職能部門要抓。要嚴格督查,及時發現解決推進中遇到的問題。要嚴肅紀律,制度一經形成就必須嚴格執行。

會議指出,國有企業特別是中央管理企業,在關係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主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佔據支配地位,是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在我們黨和我國社會主義國家政權的經濟基礎中也是起支柱作用的,必須搞好。深化中央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是中央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深化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

和形成合理有序收入分配格局具有重要意義。

會議認爲,深化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要從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國情出發,適應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和國有企業改革進程,逐步規範企業收入分配秩序,實現薪酬水平適當、結構合理、管理規範、監督有效,對不合理的偏高、過高收入進行調整。推進這項改革要堅持國有企業完善現代企業制度的方向,健全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分配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強化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的責任,增強企業發展活力;堅持分類分級管理,建立與中央企業負責人選任方式相匹配、與企業功能性質相適應的差異化薪酬分配辦法,嚴格規範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分配;堅持統籌兼顧,形成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與企業職工之間的合理工資收入分配關係,合理調節不同行業企業負責人之間的薪酬差距,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堅持政府監管和企業自律相結合,完善中央企業薪酬監管體制機制,規範收入分配秩序。

會議強調,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具有系統性。其他中央企業負責人、中央各部門所屬企業和地方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也要參照《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精神積極穩妥推進。有關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和指導監督,推動改革順利實施。

會議指出,制定《關於合理確定並嚴格規範中央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的意見》,是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對中央企業負責人履職工作保障和必要業務支出進行系統規範的總體要求,將進一步推進中央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和業務支出制度體系建設和嚴格規範管理。要按照依法依規、廉潔節儉、規範透明的原則,對中央企業負責人公務用車、辦公用房、培訓、業務招待、國內差旅、因公臨時出國(境)、通信等設置上限標準,明確禁止性規定,進行嚴格規範。要嚴肅財經紀律,嚴禁公款用於個人支出。嚴禁企業按照職務爲企業負責人個人設置定額的消費。取締企業用公款爲負責人辦理的理療保健、運動健身和會所、俱樂部會員、高爾夫等各種消費卡。嚴禁用公款支付企業負責人履行工作職責以外的、應當由個人承擔的消費娛樂活動、宴請、禮品及培訓等各種費用,堅決制

止與企業經營管理無關的各種消費行爲。

會議要求,各有關部門按照監管職責對所屬中央企業進行指導監督,各中央企業要對集團本部和各級企業進行規範管理,層層落實監管責任,逐級健全管理制度,逐級實施預算管理,逐級推進公開透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要按照《意見》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地區國有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管理具體辦法。

會議指出,考試招生制度是國家基本教育制度,是人才培養的樞紐環節,關係到國家發展大計,關係每一個家庭的切身利益,關係億萬青少年學生前途命運。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教育考試招生制度不斷改進,爲學生成長、國家選才、社會公平作出了重要貢獻。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多樣化高素質人才的需要,認真總結經驗,突出問題導向,迴應社會關切,進一步促進教育公平、提高選拔水平,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要通過深化改革,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健全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體制機制,構建銜接溝通各級各類教育、認可多種學習成果的終身學習“立交橋”。要改進招生計劃分配方式,提高中西部地區和人口大省高考錄取率,增加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人數,完善中小學招生辦法破解擇校難題。要改革考試形式和內容,完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規範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加快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深化高考考試內容改革。要改革招生錄取機制,減少和規範考試加分,完善和規範自主招生,完善高校招生選拔機制,改進錄取方式,拓寬社會成員終身學習通道。要改革監督管理機制,加大違規查處力度。要統籌規劃,試點先行,分步實施,有序推進。

會議要求,中央有關部門、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教育部等有關部門要抓緊研究制定配套文件,積極穩妥推進改革。要充分考慮教育的週期性,提前公佈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要及時研究解決改革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總結經驗、完善措施,逐步推廣。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

(本章完)

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一章 責任追究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爲處分規定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六章 黨的幹部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五章 審計報告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三章 選拔任用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五章 審計報告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七章 公文管理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計劃和備案管理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三章 選拔任用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五章 教育培訓方式方法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二章 紀律和監督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三章 黨的中央組織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四章 行文規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九章 宣傳教育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三章 選拔任用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五章 議事和決策關於嚴禁公款購買印製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五章 議事決策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方案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六章 審計結果運用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六章 監督檢查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一章 免職、辭職、降職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備案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八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七章 國家工作部門黨委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六章 會議活動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二章 經費管理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範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八章 附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七章 附 則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中央國家機關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實施方案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七章 監督約束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八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七章 國家工作部門黨委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八章 附 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四章 任期和任期目標責任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九章 附 則第七章 組織領導和審計實施關於嚴禁黨政機關到風景名勝區開會的通知關於完善黨員幹部直接聯繫羣衆制度的意見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培訓組織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六章 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二章 組織和成員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伙食補助費共青團中央改革方案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六章 討論決定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三章 公文格式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七章 非公有制經濟領域統一戰線工作關於深化“四風”整治、鞏固和拓展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的指導意見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二章 黨的組織制度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一章 總 則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方案關於嚴禁公款購買印製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關於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意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一章 免職、辭職、降職關於進一步規範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七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八章 附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會議分類和審批關於開展第二批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指導意見關於深化“四風”整治、鞏固和拓展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的指導意見關於嚴禁公款購買印製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三章 公文格式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六章 黨的幹部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章 監督檢查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七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八章 港澳臺海外統一戰線工作關於在教育實踐活動中認真解決黨政機關黨建方面有關問題的通知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六章 報銷管理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三章 職 責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一章 總 則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二章 黨的中央組織的監督關於進一步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九章 附 則關於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若干意見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七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九章 附 則關於領導幹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菸有關事項的通知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九章 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市內交通費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九章 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2013—2017年全國幹部教育培訓規劃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一章 總 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九章 宣傳教育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十章 附 則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羣衆的八項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報銷結算關於創新羣衆工作方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意見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七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四章 黨的地方組織關於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意見
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一章 責任追究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爲處分規定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六章 黨的幹部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五章 審計報告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三章 選拔任用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五章 審計報告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七章 公文管理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計劃和備案管理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三章 選拔任用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五章 教育培訓方式方法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二章 紀律和監督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三章 黨的中央組織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四章 行文規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九章 宣傳教育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三章 選拔任用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五章 議事和決策關於嚴禁公款購買印製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五章 議事決策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方案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六章 審計結果運用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六章 監督檢查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一章 免職、辭職、降職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備案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八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七章 國家工作部門黨委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六章 會議活動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二章 經費管理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範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八章 附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七章 附 則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中央國家機關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實施方案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七章 監督約束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八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七章 國家工作部門黨委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八章 附 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四章 任期和任期目標責任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九章 附 則第七章 組織領導和審計實施關於嚴禁黨政機關到風景名勝區開會的通知關於完善黨員幹部直接聯繫羣衆制度的意見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培訓組織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六章 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二章 組織和成員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伙食補助費共青團中央改革方案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六章 討論決定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三章 公文格式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七章 非公有制經濟領域統一戰線工作關於深化“四風”整治、鞏固和拓展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的指導意見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二章 黨的組織制度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一章 總 則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方案關於嚴禁公款購買印製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關於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意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一章 免職、辭職、降職關於進一步規範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七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八章 附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會議分類和審批關於開展第二批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指導意見關於深化“四風”整治、鞏固和拓展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的指導意見關於嚴禁公款購買印製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三章 公文格式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六章 黨的幹部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章 監督檢查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七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八章 港澳臺海外統一戰線工作關於在教育實踐活動中認真解決黨政機關黨建方面有關問題的通知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六章 報銷管理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三章 職 責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一章 總 則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二章 黨的中央組織的監督關於進一步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九章 附 則關於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若干意見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七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九章 附 則關於領導幹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菸有關事項的通知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九章 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市內交通費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九章 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2013—2017年全國幹部教育培訓規劃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一章 總 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九章 宣傳教育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十章 附 則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羣衆的八項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報銷結算關於創新羣衆工作方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意見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七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四章 黨的地方組織關於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