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團中央改革方案

共青團中央改革方案

(中共中央辦公廳,2016年8月)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共青團中央改革方案》。《方案》強調,共青團是黨的助手和後備軍,是黨和政府聯繫青年的橋樑和紐帶。推進共青團改革,是全面從嚴治黨的一部分,是煥發共青團生機活力的重要舉措。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爲總書記的黨中央高度重視、親切關心青少年和共青團工作,把共青團改革作爲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方面作出戰略謀劃和部署。習近平總書記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爲共青團中央改革指方向、定方針、提任務。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中央書記處辦公會議分別審議了《方案》。

《方案》明確了共青團中央改革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目標。《方案》提出,要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關於青少年和共青團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把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羣團發展道路“六個堅持”的基本要求和“三統一”的基本特徵,牢牢把握爲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而奮鬥這一中國青年運動的時代主題,以保持和增強政治性、先進性、羣衆性爲基本要求,着力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增強自我革新的勇氣,着力推進組織創新和工作創新,帶領全團把廣大青年緊密團結凝聚在黨的周圍,爲協調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作貢獻。共青團改革必須堅持黨的領導、把準政治方向,堅持立足根本、圍繞時代主題,堅持服務青年、直接聯繫青年,堅持問題導向、有效改進作風,堅持加強基層、支持基層創新,構建“凝聚青年、服務大局、當好橋樑、從嚴治團”的工作格局,更好團結帶領青年發揮生力軍和突擊隊作用,更好肩負起黨交給共青團的光榮使命,緊跟黨的步伐、走在羣團改革前列。

《方案》從四大方面、十二個領域提出了改革措施。第一,改進團中央領導機構人員構成、機構設置和運行機制。完善代表大會和委員會制度,增強團的代表大會、全委會、常委會的代表性,在團中央領導機構中明顯提高基層和一線團幹部、團員的比例;擴大代表大會代表的參與渠道,建立代表大會發言制度、團中央委員會向代表報告工作和聽取意見建議制度、團代表走訪團員青年制度;完善全委會委員議事建言機

制,建立委員重點發言制度、委員提案制度;更好發揮常委會作用,提高決策科學化水平。改革優化機關職能和機構,實行工作力量“減上補下”,團中央精減機關行政編制,補充相應數量的掛職幹部,帶動省級團委根據實際情況適當精簡編制、充實縣級團委和直接服務青年的工作領域;改革團中央直屬單位。改進團的領導體制和機關運行方式,完善雙重領導體制;推動機關幹部到基層一線開展工作,建立完善團中央機關幹部常態化下沉基層、向基層服務對象報到工作機制,推動機關幹部擺脫文山會海、走出高樓大院;建立扁平化、項目化工作機制,讓青年瞭解團的歷史、參與機關工作、增強主人翁意識、找到家的感覺。

第二,改革團中央機關幹部選拔、使用和管理。把團的崗位作爲黨政等各領域、各行業優秀年輕幹部提高羣衆工作能力、培養羣衆工作作風、豐富羣衆工作經驗的重要平臺,堅持德才兼備、五湖四海,突出“知青少年、懂青少年、愛青少年”,不拘一格從黨員、團員中選拔優秀人才,建設專職、掛職、兼職幹部相結合,符合羣團組織特點、充滿生機活力的團中央機關幹部隊伍;改進機關幹部選任交流,注重人崗相適,不搞年齡層層遞減,從嚴選拔專職幹部,掛職、兼職幹部在機關所任職務從工作需要出發,不完全對應行政級別;完善機關幹部綜合考覈評價機制,增加基層團組織和團員青年評價權重。加強機關幹部作風建設,紮實開展“學黨章黨規、學系列講話,做合格黨員”學習教育,持續深入開展團幹部健康成長教育,引導機關幹部大部分工作時間到青年中去;全面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嚴守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羣衆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建立團幹部直接聯繫青年制度,每名專職、掛職團幹部經常性聯繫100名左右不同領域的團員青年,兼職團幹部直接聯繫10名左右普通青年,努力做到經常有聲音、有互動、有話題、有線下活動、有面對面交流。

第三,改革創新團的工作、活動和基層組織建設。把思想政治引領貫穿團的各項工作和活動,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廣泛開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中國夢宣傳教育,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切實擔負起引導青年聽黨話、跟黨走的政治任務。創新組織動員團員青年服務大局的載體和方式,團結動員廣大青年認識、適應、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積極踐行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

展理念,參與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立足本職崗位爲“十三五”作貢獻。提高服務青年和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的能力,推動出臺面向青年的普惠性服務政策,推進基層服務型團組織建設,建立團內外資源區域化統籌配置機制,形成共青團工作品牌體系;更加註重直接服務普通青年,努力打造直接聯繫服務青少年的陣地依託,推動團的各級領導機關組織實施直接面向青年的重點服務項目,開設直接面向青年的活動場所,適應青年的作息特點合理安排工作時間,提升服務能力;改革創新青少年維權工作,構建“大權益”工作格局,明確維護青少年權益工作的對象和權責邊界,更好發揮黨委和政府聯繫青少年的橋樑紐帶作用。大力實施“網上共青團”工程,以“智慧團建”和“青年之聲”爲重點,建設工作網、聯繫網、服務網“三網合一”的“網上共青團”,形成“互聯網+共青團”格局,實現團網深度融合、團青充分互動、線上線下一體運行。着力夯實基層基礎,改進團員發展和教育管理,增強團員先進性光榮感,嚴格入團程序,加強團員意識教育,推動全體團員成爲註冊志願者,充分發揮團員在青年中的模範作用和對青年的凝聚作用,在經濟社會發展各項急難險重任務中當好生力軍和突擊隊;改革創新團的基層組織設置,構建縱橫交織的網絡化組織體系;建設“團幹部+社工+青年志願者”隊伍,充實基層工作力量;加強聯繫服務引導,把青年社會組織緊密團結起來。

第四,加大黨委和政府對共青團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落實黨建帶團建制度,推動把團建納入各級黨委黨建工作規劃和年度考覈內容,團建工作佔一定比重;建立抓落實的督導機制,對省級落實黨建帶團建工作的情況進行定期檢查;把“推薦優秀團員作入黨積極分子人選”作爲基層團組織的重要工作職責,推動黨組織將推優納入黨員發展工作規劃。健全政府協調工作機制,制定青年發展規劃,各地制定相應規劃,注重與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銜接;加強共青團和青年工作學科建設,推動把青年羣衆工作列入各類幹部培訓課程;健全穩定規範的共青團工作經費保障制度;加大對團的基層工作陣地建設支持力度,推動羣團組織基層工作和服務陣地共建共享。

《方案》要求,以團中央改革爲牽引,加強統籌指導,帶動地方各級、各領域共青團在黨委領導下,結合工作實際謀劃改革、推進改革,形成以上率下、全團抓改革的工作局面。

(本章完)

關於開展第二批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指導意見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七章 公文管理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六章 審計結果運用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二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六章 黨的幹部關於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的意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一章 總 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二章 經費管理關於制止豪華鋪張、提倡節儉辦晚會的通知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二章 規劃與計劃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五章 適用與解釋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八章 黨的紀律檢查機關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四章 審計評價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二章 經費管理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年)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二章 紀律和監督關於制止豪華鋪張、提倡節儉辦晚會的通知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計劃和備案管理關於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三章 起 草關於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意見關於進一步做好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的通知關於堅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學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的實施意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七章 任 職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三章 審計內容第七章 組織領導和審計實施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一章 總則關於新形勢下軍隊政治工作若干問題的決定關於在教育實踐活動中認真解決黨政機關黨建方面有關問題的通知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會議分類和審批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四章 行文規則關於制止豪華鋪張、提倡節儉辦晚會的通知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三章 審計內容關於在全國紀檢監察系統開展會員卡專項清退活動的通知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方案關於加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五章 民族工作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七章 國家工作部門黨委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三章 公文格式關於在全國紀檢監察系統開展會員卡專項清退活動的通知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五章 公文擬製2014—2018年全國黨政領導班子建設規劃綱要關於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六章 審計結果運用關於深化“四風”整治、鞏固和拓展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的指導意見關於在教育實踐活動中學習弘揚焦裕祿精神、踐行“三嚴三實”要求的通知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六章 責任追究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四章 黨的地方組織共青團中央改革方案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關於嚴禁黨政機關到風景名勝區開會的通知關於嚴禁在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中設立私人會所的暫行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七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一章 黨 員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四章 組織原則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伙食補助費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七章 監督問責關於認真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三章 教育培訓對象關於加強鄉鎮幹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關於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意見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培訓組織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二章 組織和成員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三編 附 則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三章 巡視範圍和內容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三章 起 草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三章 附 則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七章 任 職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五章 議事和決策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八章 附 則關於在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全面清理整治奢華浪費建設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九章 黨 組關於進一步做好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的通知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七章 監督問責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七章 師資、課程、教材、經費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三章 巡視範圍和內容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四章 行文規則關於進一步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八章 附 則關於新形勢下軍隊政治工作若干問題的決定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五章 審計報告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七章 國家工作部門黨委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四章 行文規則關於在全國紀檢監察系統開展會員卡專項清退活動的通知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關於在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嚴肅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五章 教育培訓方式方法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八章 退出關於做好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二章 組織領導與職責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市內交通費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九章 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三章 起 草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六章 黨內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八章 附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三章 住宿費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四章 組織原則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六章 宗教工作
關於開展第二批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指導意見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七章 公文管理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六章 審計結果運用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二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六章 黨的幹部關於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的意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一章 總 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二章 經費管理關於制止豪華鋪張、提倡節儉辦晚會的通知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二章 規劃與計劃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五章 適用與解釋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八章 黨的紀律檢查機關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四章 審計評價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二章 經費管理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年)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二章 紀律和監督關於制止豪華鋪張、提倡節儉辦晚會的通知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計劃和備案管理關於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三章 起 草關於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意見關於進一步做好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的通知關於堅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學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的實施意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七章 任 職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三章 審計內容第七章 組織領導和審計實施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一章 總則關於新形勢下軍隊政治工作若干問題的決定關於在教育實踐活動中認真解決黨政機關黨建方面有關問題的通知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會議分類和審批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四章 行文規則關於制止豪華鋪張、提倡節儉辦晚會的通知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三章 審計內容關於在全國紀檢監察系統開展會員卡專項清退活動的通知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方案關於加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五章 民族工作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七章 國家工作部門黨委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三章 公文格式關於在全國紀檢監察系統開展會員卡專項清退活動的通知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五章 公文擬製2014—2018年全國黨政領導班子建設規劃綱要關於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六章 審計結果運用關於深化“四風”整治、鞏固和拓展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的指導意見關於在教育實踐活動中學習弘揚焦裕祿精神、踐行“三嚴三實”要求的通知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六章 責任追究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四章 黨的地方組織共青團中央改革方案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關於嚴禁黨政機關到風景名勝區開會的通知關於嚴禁在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中設立私人會所的暫行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七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一章 黨 員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四章 組織原則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伙食補助費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七章 監督問責關於認真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三章 教育培訓對象關於加強鄉鎮幹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關於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意見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培訓組織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二章 組織和成員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三編 附 則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三章 巡視範圍和內容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三章 起 草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三章 附 則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七章 任 職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五章 議事和決策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八章 附 則關於在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全面清理整治奢華浪費建設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九章 黨 組關於進一步做好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的通知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七章 監督問責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七章 師資、課程、教材、經費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三章 巡視範圍和內容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四章 行文規則關於進一步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八章 附 則關於新形勢下軍隊政治工作若干問題的決定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五章 審計報告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七章 國家工作部門黨委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四章 行文規則關於在全國紀檢監察系統開展會員卡專項清退活動的通知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關於在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嚴肅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五章 教育培訓方式方法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八章 退出關於做好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二章 組織領導與職責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市內交通費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九章 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三章 起 草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六章 黨內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八章 附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三章 住宿費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四章 組織原則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六章 宗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