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章 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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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條 各級黨委和政府應當建立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監督檢查機制,明確監督檢查的主體、職責、內容、方法、程序等,加強經常性督促檢查,針對突出問題開展重點檢查、暗訪等專項活動。

下級黨委和政府應當每年向上級黨委和政府報告本地區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情況,黨委和政府所屬部門、單位應當每年向本級黨委和政府報告本部門、本單位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情況。報告可結合領導班子年度考覈和工作報告一併進行。

第五十條 領導幹部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情況,應當列爲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和領導幹部述職述廉的重要內容並接受評議。

第五十一條 黨委辦公廳(室)、政府辦公廳(室)負責統籌協調相關部門開展對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的督促檢查。每年至少組織開展一次專項督查,並將督查情況在適當範圍內通報。專項督查可以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覈、年終黨建工作考覈等相結合,督查考覈結果應當按照幹部管理權限送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部門,作爲幹部管理監督、選拔任用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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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條 紀檢監察機關應當加強對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的監督檢查,受理羣衆舉報和有關部門移送的案件線索,及時查處違紀違法問題。

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巡視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加強對有關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情況的巡視監督。

第五十三條 財政部門應當加強對黨政機關預算編制、執行等財政、財務、政府採購和會計事項的監督檢查,依法處理髮現的違規問題,並及時向本級黨委和政府彙報監督檢查結果。

審計部門應當加大對黨政機關公務支出和公款消費的審計力度,依法處理、督促整改違規問題,並將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移送有關部門查處。

第五十四條 黨政機關應當建立健全厲行節約反對浪費信息公開制度。除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要求須保密的內容和事項外,下列內容應當按照及時、方便、多樣的原則,以適當方式進行公開:

(一)預算和決算信息;

(二)政府採購文件、採購預算、中標成交結果、採購合同等情況;

(三)國內公務接待的批次、人數、經費總額等情況;

(四)會議的名稱、主要內容、支出金額等情況;

(五)培訓的項目、內容、人數、經費等情況;

(六)節會、慶典、論壇、博覽會、展會、運動會、賽會等活動舉辦信息;

(七)辦公用房建設、維修改造、使用、運行費用支出等情況;

(八)公務支出和公款消費的審計結果;

(九)其他需要公開的內容。

第五十五條 推動和支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依法嚴格審查批准黨政機關公務支出預算,加強對預算執行情況的監督。發揮人大代表的監督作用,通過提出意見、建議、批評以及詢問、質詢等方式加強對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的監督。

支持人民政協對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的監督,自覺接受並積極支持政協委員通過調研、視察、提案等方式加強對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的監督。

第五十六條 重視各級各類媒體在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方面的輿論監督作用。建立輿情反饋機制,及時調查處理媒體曝光的違規違紀違法問題。

發揮羣衆對黨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鋪張浪費行爲的監督作用,認真調查處理羣衆反映的問題。

(本章完)

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廉潔自律規範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四章 審批與發佈關於做好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三章 住宿費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六章 監督和追責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會議費公示和年度報告制度關於在幹部教育培訓中加強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五章 黨的基層組織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九章 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關於創新羣衆工作方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意見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五章 考覈評價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三章 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範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九章 黨 組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六章 黨的幹部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三章 審計內容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七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範關於在第二批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進一步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的通知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四章 工作方式和權限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四章 審批與發佈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方案關於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意見關於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四章 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的監督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五章 公務用車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關於新形勢下軍隊政治工作若干問題的決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三章 附 則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五章 審計報告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2014—2018年全國黨政領導班子建設規劃綱要監察機關特邀監察員工作辦法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二章 選拔任用條件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四章 組織原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嚴禁在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中設立私人會所的暫行規定關於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一章 總 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四章 公務接待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七章 附 則關於在第二批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進一步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的通知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管理職責關於在全體黨員中開展“學黨章黨規、學系列講話,做合格黨員”學習教育方案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二編 分 則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章 交流、迴避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二章 選拔任用條件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八章 附 則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六章 教育培訓機構關於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意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四章 民主推薦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六章 教育培訓機構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七章 公文管理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2013—2017年全國幹部教育培訓規劃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廉潔自律規範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一章 黨 員關於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共青團中央改革方案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一章 總 則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四章 審計評價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五章 議事和決策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十章 黨和共產主義青年團的關係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第七章 組織領導和審計實施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八章 退出關於在幹部教育培訓中加強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三章 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工作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二章 規劃與計劃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五章 民族工作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六章 會議活動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八章 附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會議費公示和年度報告制度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章 交流、迴避關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剎住中秋國慶期間公款送禮等不正之風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六章 黨內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章 交流、迴避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央國家機關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實施方案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四章 民主推薦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十章 附 則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八章 附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八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七章 附 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九章 附 則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七章 師資、課程、教材、經費關於開展第二批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指導意見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六章 備案、清理與評估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六章 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
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廉潔自律規範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四章 審批與發佈關於做好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三章 住宿費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六章 監督和追責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會議費公示和年度報告制度關於在幹部教育培訓中加強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五章 黨的基層組織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九章 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關於創新羣衆工作方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意見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五章 考覈評價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三章 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範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九章 黨 組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六章 黨的幹部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三章 審計內容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七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範關於在第二批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進一步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的通知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四章 工作方式和權限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四章 審批與發佈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方案關於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意見關於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四章 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的監督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五章 公務用車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關於新形勢下軍隊政治工作若干問題的決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三章 附 則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五章 審計報告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2014—2018年全國黨政領導班子建設規劃綱要監察機關特邀監察員工作辦法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二章 選拔任用條件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四章 組織原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嚴禁在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中設立私人會所的暫行規定關於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一章 總 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四章 公務接待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七章 附 則關於在第二批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進一步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的通知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管理職責關於在全體黨員中開展“學黨章黨規、學系列講話,做合格黨員”學習教育方案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二編 分 則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章 交流、迴避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二章 選拔任用條件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八章 附 則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六章 教育培訓機構關於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意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四章 民主推薦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六章 教育培訓機構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七章 公文管理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2013—2017年全國幹部教育培訓規劃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廉潔自律規範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一章 黨 員關於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共青團中央改革方案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一章 總 則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四章 審計評價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五章 議事和決策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十章 黨和共產主義青年團的關係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第七章 組織領導和審計實施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八章 退出關於在幹部教育培訓中加強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三章 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工作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二章 規劃與計劃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五章 民族工作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六章 會議活動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八章 附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會議費公示和年度報告制度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章 交流、迴避關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剎住中秋國慶期間公款送禮等不正之風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六章 黨內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章 交流、迴避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央國家機關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實施方案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四章 民主推薦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十章 附 則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八章 附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八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七章 附 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九章 附 則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七章 師資、課程、教材、經費關於開展第二批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指導意見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六章 備案、清理與評估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六章 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