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七章 非公有制經濟領域統一戰線工作

第二十五條 堅持和完善我國基本經濟制度,制定、宣傳、貫徹黨關於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的方針政策,推動形成有利於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環境、法治環境、市場環境、社會環境。引導非公有制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加強自主創新。

第二十六條 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愛國、敬業、創新、守法、誠信、貢獻,做合格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

(一)開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增強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信念、對黨和政府的信任、對企業發展的信心、對社會的信譽。

(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人士依法誠信經營,瞭解反映非公有制經濟人士訴求,幫助其依照法定程序維護合法權益。

(三)暢通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有序政治參與渠道,幫助提高議政建言水平。

(四)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投身光彩事業和公益慈善事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

第二十七條 統戰部、工商聯按照同級黨委安排,參與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工商聯黨組應當支持和配合做好所屬會員企業、各類商會黨組織組建工作,推動成立行業性或者區域性黨組織。

第二十八條 工商聯是黨領導的以非公有制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爲主體的,具有統戰性、經濟性、民間性有機統一基本特徵的人民團體和商會組織。

(一)工商聯應當圍繞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的主題,履行職責、發揮作用。

工商聯參加政治協商、參政議政、民主監督的具體內容和形式參照本條例第三章有關規定執行。

(二)中央和地方各級黨委應當加強對工商聯工作的領導。工商聯黨組書記由統戰部副部長擔任。

(三)工商聯黨組發揮領導核心作用,保證黨的方針政策和黨委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加強對工商聯代表大會、執委會、常委會工作的指導;支持工商聯主席工作,發揮黨外幹部作用;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管理工商聯機關幹部。

工商聯所屬商會是工商聯的基層組織和工作依託。工商聯對所屬商會進行指導、引導和服務,對所屬商會會員開展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訓,對主要負責人進行考覈。

(本章完)

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八章 附 則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八章 附 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一章 總 則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八章 依法推薦、提名和民主協商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二章 規劃與計劃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三章 審計內容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四章 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的監督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六章 討論決定關於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意見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八章 黨的紀律檢查機關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三章 公文格式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報銷結算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六章 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二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六章 責任追究關於在全國紀檢監察系統開展會員卡專項清退活動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五章 黨的基層組織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六章 紀律與責任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二章 經費管理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三章 附 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校工作的意見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制止豪華鋪張、提倡節儉辦晚會的通知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六章 監督和追責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四章 組織原則關於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意見關於新形勢下軍隊政治工作若干問題的決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二編 分 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五章 考覈評價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宣傳思想工作的意見中國共產黨章程_總綱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五章 議事決策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八章 附 則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五章 審計報告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三章 黨的中央組織關於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若干意見關於加強中小學校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羣衆的八項規定關於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九章 宣傳教育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中央國家機關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實施方案監察機關特邀監察員工作辦法關於新形勢下軍隊政治工作若干問題的決定關於開展第二批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指導意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七章 非公有制經濟領域統一戰線工作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七章 任 職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四章 民主推薦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八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六章 宗教工作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十章 黨和共產主義青年團的關係2013—2017年全國幹部教育培訓規劃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三章 教育培訓對象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八章 考覈與評估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二編 分 則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廉潔自律規範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四章 組織原則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七章 非公有制經濟領域統一戰線工作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八章 附 則關於加強監督執紀問責確保務實節儉過節的通知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羣衆的八項規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二章 紀律和監督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六章 黨內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六章 監督和追責關於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關於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章 交流、迴避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會議分類和審批關於在幹部教育培訓中加強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的通知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四章 組織原則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五章 議事和決策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六章 宗教工作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關於在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嚴肅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八章 退出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範關於領導幹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菸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五章 黨的基層組織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城市間交通費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三章 開支範圍和標準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四章 民主推薦關於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若干意見關於嚴禁在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中設立私人會所的暫行規定關於嚴禁公款購買印製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八章 附 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四章 公務接待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市內交通費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二章 附 則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五章 審計報告關於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關於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
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八章 附 則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八章 附 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一章 總 則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八章 依法推薦、提名和民主協商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二章 規劃與計劃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三章 審計內容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四章 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的監督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六章 討論決定關於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意見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八章 黨的紀律檢查機關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三章 公文格式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報銷結算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六章 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二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六章 責任追究關於在全國紀檢監察系統開展會員卡專項清退活動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五章 黨的基層組織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六章 紀律與責任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二章 經費管理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三章 附 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校工作的意見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制止豪華鋪張、提倡節儉辦晚會的通知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六章 監督和追責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四章 組織原則關於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意見關於新形勢下軍隊政治工作若干問題的決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二編 分 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五章 考覈評價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宣傳思想工作的意見中國共產黨章程_總綱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五章 議事決策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八章 附 則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五章 審計報告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三章 黨的中央組織關於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若干意見關於加強中小學校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羣衆的八項規定關於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九章 宣傳教育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中央國家機關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實施方案監察機關特邀監察員工作辦法關於新形勢下軍隊政治工作若干問題的決定關於開展第二批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指導意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七章 非公有制經濟領域統一戰線工作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七章 任 職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四章 民主推薦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八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六章 宗教工作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十章 黨和共產主義青年團的關係2013—2017年全國幹部教育培訓規劃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三章 教育培訓對象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八章 考覈與評估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二編 分 則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廉潔自律規範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四章 組織原則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七章 非公有制經濟領域統一戰線工作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八章 附 則關於加強監督執紀問責確保務實節儉過節的通知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羣衆的八項規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二章 紀律和監督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六章 黨內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六章 監督和追責關於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關於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章 交流、迴避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會議分類和審批關於在幹部教育培訓中加強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的通知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四章 組織原則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五章 議事和決策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六章 宗教工作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關於在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嚴肅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八章 退出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範關於領導幹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菸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五章 黨的基層組織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城市間交通費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三章 開支範圍和標準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四章 民主推薦關於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若干意見關於嚴禁在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中設立私人會所的暫行規定關於嚴禁公款購買印製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八章 附 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四章 公務接待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市內交通費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二章 附 則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五章 審計報告關於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關於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