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三章 教育培訓對象

第十二條 幹部有接受教育培訓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三條 幹部教育培訓的對象是全體幹部,重點是縣處級以上黨政領導幹部和優秀中青年幹部。

第十四條 幹部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參加相應的教育培訓: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重大決策部署的集中輪訓;

(二)黨的基本理論和黨性教育的專題培訓;

(三)新錄(聘)用的初任培訓;

(四)晉升領導職務的任職培訓;

(五)在職期間的崗位培訓;

(六)從事專項工作的專門業務培訓;

(七)其他培訓。

第十五條 省部級、廳局級、縣處級黨政領導幹部應當每5年參加黨校、行政學院、幹部學院,以及幹部教育培訓管理部門認可的其他培訓機構累計3個月或者550學時以上的培訓。提拔擔任領導職務的,確因特殊情況在提任前未達到教育培訓要求的,應當在提任後1年內完成培訓。幹部教育培訓管理部門應當作出規劃,統籌安排。

其他幹部參加教育培訓的時間,根據有關規定和工作需要確定,每年累計不少於12天或者90學時。

第十六條 幹部必須嚴格遵守教育培訓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學習培訓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完成規定的教育培訓任務。

幹部因故未按規定參加教育培訓或者未達到教育培訓要求的,應當及時補訓。幹部教育培訓考覈不合格的,年度考覈不得確定爲優秀等次。對無正當理由不參加教育培訓的,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組織處理。幹部弄虛作假獲取培訓經歷、學歷或者學位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十七條 幹部在參加組織選派的脫產教育培訓期間,一般應當享受在崗同等待遇,一般不承擔所在單位的日常工作、出國(境)考察等任務。因特殊情況確需請假的,必須嚴格履行手續。

第十八條 幹部個人參加社會化培訓,費用一律由本人承擔,不得由財政經費和單位經費報銷,不得接受任何機構和他人的資助或者變相資助。

(本章完)

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八章 退出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七章 附 則關於進一步規範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關於加強鄉鎮幹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備案規定關於新形勢下軍隊政治工作若干問題的決定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十章 附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七章 監督問責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關於領導幹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菸有關事項的通知關於在第二批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進一步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的通知關於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的意見關於在幹部教育培訓中進一步加強學員管理的規定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五章 考覈評價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七章 任 職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校工作的意見關於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關於開展第二批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指導意見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九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二章 機構和人員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二編 分 則關於在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嚴肅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八章 考覈與評估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七章 附 則關於加強監督執紀問責確保務實節儉過節的通知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三章 巡視範圍和內容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二編 分 則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四章 行文規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六章 會議活動關於認真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五章 黨的基層組織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六章 紀律與責任關於進一步規範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五章 議事決策中央國家機關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實施方案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六章 討論決定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五章 公文擬製關於在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嚴肅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五章 考 察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四章 黨外知識分子工作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三章 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工作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一章 總則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二章 黨的組織制度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二章 黨的中央組織的監督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三章 黨的中央組織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五章 議事和決策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六章 報銷管理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十一章 黨徽黨旗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六章 討論決定關於務實節儉做好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方案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四章 任期和任期目標責任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備案規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一編 總 則關於深化“四風”整治、鞏固和拓展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的指導意見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宣傳思想工作的意見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六章 監督和追責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四章 教育培訓內容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九章 黨 組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爲處分規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二章 公文種類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一章 總 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二章 機構和人員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六章 監督檢查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五章 教育培訓方式方法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八章 附 則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二章 審計對象關於堅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學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的實施意見關於加強中小學校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二章 選拔任用條件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九章 附 則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六章 教育培訓機構關於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意見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伙食補助費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校工作的意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二章 選拔任用條件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章 監督檢查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二章 機構和人員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三章 巡視範圍和內容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章 監督檢查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二章 公文種類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五章 審計報告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九章 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在第二批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進一步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的通知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一章 總 則
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八章 退出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七章 附 則關於進一步規範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關於加強鄉鎮幹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備案規定關於新形勢下軍隊政治工作若干問題的決定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十章 附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七章 監督問責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關於領導幹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菸有關事項的通知關於在第二批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進一步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的通知關於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的意見關於在幹部教育培訓中進一步加強學員管理的規定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五章 考覈評價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七章 任 職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校工作的意見關於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關於開展第二批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指導意見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九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二章 機構和人員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二編 分 則關於在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嚴肅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八章 考覈與評估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七章 附 則關於加強監督執紀問責確保務實節儉過節的通知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三章 巡視範圍和內容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二編 分 則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四章 行文規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六章 會議活動關於認真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五章 黨的基層組織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六章 紀律與責任關於進一步規範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五章 議事決策中央國家機關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實施方案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六章 討論決定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五章 公文擬製關於在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嚴肅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五章 考 察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四章 黨外知識分子工作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三章 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工作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一章 總則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二章 黨的組織制度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二章 黨的中央組織的監督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三章 黨的中央組織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五章 議事和決策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六章 報銷管理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十一章 黨徽黨旗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六章 討論決定關於務實節儉做好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方案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四章 任期和任期目標責任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備案規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一編 總 則關於深化“四風”整治、鞏固和拓展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的指導意見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宣傳思想工作的意見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六章 監督和追責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四章 教育培訓內容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九章 黨 組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爲處分規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二章 公文種類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一章 總 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二章 機構和人員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六章 監督檢查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五章 教育培訓方式方法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八章 附 則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二章 審計對象關於堅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學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的實施意見關於加強中小學校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二章 選拔任用條件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九章 附 則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六章 教育培訓機構關於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意見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伙食補助費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校工作的意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二章 選拔任用條件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章 監督檢查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二章 機構和人員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三章 巡視範圍和內容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章 監督檢查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二章 公文種類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五章 審計報告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九章 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在第二批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進一步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的通知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一章 總 則